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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文獻叢刊提要·上
(自第一種~至第二三0種)
一、述例
「臺灣文獻叢刊」,為本行經濟研究室出版物之一。在周憲文先生主持策劃之下,從事編印。自民國四十六年開始編印以來,迄今將近十年;共已出版二百三十種(自第一種至第二三○種),計四百五十三冊。筆者忝與執役之末,十年歲月,消磨殆盡;茲承命撰此報導之篇,握管臨文,重有感焉。
通常,一種叢刊之編印,每種書首均有共通之「總序」或「凡例」一類文字。這在本叢刊雖未之見,但如歷觀十年來已出版各書之「弁言」或「後記」以及種種遞變軌跡,不難見其創刊旨趣、搜輯範圍、刊印方式以及編輯方面之若干成例。
首言創刊旨趣。當第一種「臺灣割據志」出版之初,主持人周先生在其「卷頭語」中說明「為什麼出臺灣文獻叢刊」時云:『我在拙著「清代臺灣經濟史」的「自序」裏已經說過:研究歷史,一要有史料,二要有史觀;前者賴有公開資料的風氣,後者得憑個人獨特的修養。我們十多年來的工作方針,嚴格說來,就在儘量發掘並提供有關臺灣經濟的研究資料。因為有了充分的資料,社會上自然會有高明之士運用其正確的史觀深入研究,有所造就。我們願意為多數的學人服務,而絕不關心到小我(私人或機關)的成績。說明白些,我們固亦從事個別研究,但願與大家在同樣的資料基礎上進行。我們堅信,個人的能力畢竟有限,資料的公開是學術進步的前提條件。由於這一信念,所以我們決定於原有的「臺灣特產叢刊」與「臺灣研究叢刊」以外,印行「臺灣文獻叢刊」,拿清代有關臺灣的私人著述(特別是未經印行的抄本)彙編問世。這一工作,對於臺灣研究者,毫無疑義,有其必要』。而此所云「資料的公開」,是不僅為其特定標的(臺灣研究)之需求,多方發掘,儘予實現;而以得能蔚為風氣,尤為所望。所云「為學人服務」,不僅有所為的為「學術進步」而致力,抑更無所為的冀遂「人生以服務為目的」之願望。
次言搜輯範圍。基上引述,本叢刊之搜輯,初以「拿清代有關臺灣的私人著述」為範圍,而以對臺灣研究者提供資料為目的。約而言之,要以「臺灣」為中心。舉凡臺灣之地理、歷史、風俗、人情等社會資料之搜求,固無論矣。抑有進者,臺灣之歷史文化來自大陸,當年大陸漢民族如何與臺灣發生關係?如何來此開天闢地?又如何建立社會、政治以及其他種種設施?其後如何遞嬗演變?此在研究臺灣歷史──即或是研究臺灣社會史、經濟史……,均為所必需之課題。非特隋、唐、宋、元之關係資料(有關流求等記載)有需搜羅,即秦、漢時期亦不無可資研究之史料(如夷州、亶州、東鯷等記載)有待發掘。迨至明代以降,東南海上騷動,外由荷蘭、日本,內因「海寇」、「流民」,臺灣與大陸之關係愈益密切。後以南明動盪,以啟鄭氏入臺,擴我彊宇。凡此直接、間接之歷史發展資料,莫不為「臺灣研究」所必需。因此,本叢刊提供與搜輯之範圍,自非臺灣之內涵所局限,要亦外延至歷史與地理上輻射之所及。就已出版諸書而言,其他姑不列舉;自第七六種「南天痕」起,則漸及於明季(以南明為主)史料。因臺灣鄭氏(包括鄭芝龍)之崛起,有其時代背景。而此構成時代背景之記載與描繪,同為研究臺灣鄭氏之所需,自無待言。不過,其間亦有分際,如祇收「明季南略」(第一四八種)而不刊「北略」(內有關鄭芝龍紀事,已移作「南略」附錄),取「東南紀事」(第九六種)而捨「西南紀事」,可作說明(補記:後又擴展搜輯範圍,詳見「臺灣文獻叢刊提要(下)」「廣例」)。又按第一五八種「清世祖實錄選輯」「弁言」有云:『本書內容,都是關於鄭成功的記載。但鄭氏事縱與南都、福京相續,橫與浙海、兩粵相應,故選輯範圍,擴大到三王所涉諸事並略及諸方義旅』。此段記述,亦可作上述搜輯範圍之註腳。
次言刊印方式。上引周先生「卷頭語」有云:『有人主張:用照相影印,既省費,又省時,而且可以全無錯誤。但我不是這樣想法。我想:除了書畫之類供人欣賞的作品以外,凡是給人研究、參考或閱讀的書籍,應以「便利」為第一條件。而此所謂「便利」,又當是客觀的。例如:像吾輩五十以上的人,看舊文字,也許用不到新式標點的幫助(可能也有反認新式標點為累贅的);但是這種主觀的認識,不能否認新式標點的「便利作用」。我們出書,要以年輕的一代為標準──現在的年輕人以及未來的年輕人。我們要為他們著想,並為他們謀便利。……由於這一理由,我們寧願標點排印。再次,還有一點可以一提。有人主張:「這類書,印刷當圖講究,印數務須減少;每種限印三百部,已經足夠」。不論印刷與內容,都得以「世界水準」為努力的目標,這是不錯的。但在現狀之下,能夠「世界水準」的著作,實在很少。我以為當前的急務,與其多花錢僅求印刷趕上「世界水準」,不如節省一點費用多印幾本比較有用的書。所以本叢刊的用紙,祇在「宜於保存」的立場,改用道林紙(過去的出版物都用白報紙)而已。至於印數,暫定千冊;理由仍為我們的出版物是「給一般人研究、參考或閱讀的」,並非供少數藏書家賞玩的,所以我們不想以少印居奇』。要之,所集史料均加新式標點排印,用道林紙印刷,每種印一千本。關於標點問題,留待下文再述。茲另就版式、分冊等有關諸項,加以補充說明。本叢刊版面採三十二開本,用老五號字直排(凡屬附註以及說明性質之文字,間用新五號或六號字);每面十六行,每行三十八字,合為六百零八字(在計算時,因有分段、空白等關係,一律以六百字匡計)。單面左邊上方印書名(各書不同),雙面右邊上方印「臺灣文獻叢刊」六字(全部一律);至其頁碼,分印於單、雙面之左、右邊下方,以面(page)計數。每書篇幅(面數)有多寡,單冊或分冊裝訂,自須有一標準。由於經驗累積,約以不滿二百面者裝一冊,超過此數者分冊裝訂,分裝每冊以不超過二百面為限度,而以一百五十面為理想標準(間有因書中段落不能分割而超越限度,祇是極少數之例外)。此外,如上所述,書用道林紙印刷;普通以六十磅道林紙印,但在一百面以下者特用八十磅道林紙。至於遇有圖片之頁,亦有用銅版紙者。封面一律用一百磅道林紙,排字印刷;自第一○一種起,並加刷膠(上光),以便保存。或有以為封面單調,應另設計繪製者;此亦誠如上文所云,本叢刊「並非供少數藏書家賞玩」,是以一直維持創刊時之嚴肅型式。
次言資料來源。如就藏主而言,有公家所藏,有私人所藏。如就藏地而言,有臺灣所藏,有海外所藏;其中自以臺灣本地居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之前身為日據時期臺灣總督府圖書館,搜藏臺灣資料極富;尤以若干抄本,頗多為海內孤本。其次為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其前身為日據時期臺北帝國大學圖書館),亦有不少珍藏。自中央研究院及國立中央圖書館遷臺以後,來源更旺;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圖書館(今稱「傅斯年圖書館」)所藏方志、明季史籍以及有關臺灣鄭氏史事等若干抄本,頗為難得。他如國立故宮博物院、臺灣省立博物館以及各地文獻委員會,均藏有若干關係史料。以上學術機構與圖書館,均嘗獲得協助與合作(至臺灣私人方面所藏,另見後述)。在海外,有來自美國國會圖書館、加利福尼亞大學東亞圖書館,有來自日本內閣文庫、日本東洋文庫、日本國立東京大學東洋史研究室及京都大學圖書館,又有來自香港方面之私人書籍。再就藏主而言,海內外公家所藏,大體已具前述;而私人提供者,則有方豪、楊雲萍、洪炎秋、戴炎輝、連震東、李騰嶽、劉枝萬、賴永祥、曹永和及已故之胡適、丘念臺諸先生,不及列舉。在此附帶一提:所刊資料,當初構想原以「清代有關臺灣的私人著述」為限。但後來由於客觀環境之需要,略有變更:除私人撰述外,並及官書;除清代人士所撰述者外,不但上有唐、宋、元、明之文,且下逮日據時期臺灣當地人士之作。不過有一嚴定限界,生人之著作一概不收(惟少數「附錄」例外。)
次言編輯成例。本叢刊一部分為舊印本之重刊,一部分為原稿本或傳抄本之新排。在原則上原本已有序跋者,不另加撰「序文」。但有若干刊本或抄本(尤以稿本)必須有所說明時,始加「弁言」或「後記」。例如第五種「臺灣鄭氏紀事」原有序跋,今卻加有「後記」。周先生在此「後記」中,即嘗揭示上述原則。首云:『對於古書的重刊,多年以來,有一流行的風氣,就是歡喜做考據的長序。這一風氣,本來不壞;但如附會時尚,勉強成篇,那實大可不必。我們印行「文獻叢刊」的方針,凡原書已有序文者,在原則上不擬多所贅述』。至對「臺灣鄭氏紀事」之所以加撰「後記」,接續解釋云:『這本「臺灣鄭氏紀事」,本來已有林衡的序文(按尚另有青山延于跋文),現在還要再寫「後記」的原因,則因「臺灣鄭氏紀事」與「臺灣割據志」都是川口長孺的著作,兩者的異同及其關係如何?「林序」未嘗提及,故有「加以一言」的必要』。所以凡屬今加之「弁言」或「後記」,均基於「必要」而作,絕不浪費篇幅。此外,每書目錄,均加註頁碼,以便檢索。至有原書卷首不置目錄者,今本均儘予加編;間亦有書中款目與卷首目錄不符者,則據書中款目訂正。又有若干方志,例有「八景圖」、「十景圖」等類圖繪;因已失參考價值,儘予刪略。其次,本叢刊編印已刊書籍或未刊稿本,初以一書一種;後則或因篇幅過少不能成書、或以長編巨著無法全刊,於是乃有「集刊」或「選輯」之編印。「集刊」尚無多大困難,祇要將性質相類或內容關聯之資料彙集排印即得;「選輯」殊非易事,至費周章。誠如周先生在第一三一種「李文忠公選集」「弁言」中所云:『要拿這樣「篇幅浩繁」的全集選輯其中有關臺灣的部分列為「臺灣文獻叢刊」之一,大有「沙裏淘金」之感』。凡屬「選輯」,自以有關臺灣或與臺灣鄭氏關涉者為基礎。但亦有稍廣其範圍者,如第一八七種「清仁宗實錄選輯」因「海盜」蔡牽襲臺而擴及東南海上兵事動態,為其顯例。「選輯」之編印已不在少,凡名為「選錄」、「選集」、「選編」、「選輯」之類固屬盡是;此外,尚有將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刊行之「明清史料」各編中有關臺灣史料詳加選輯(間亦旁采其他關係臺灣檔案資料),計得第三一、一七三、一七六、一七八、一七九、一九一、二○○、二○五、二二七、二二八種「臺灣彙錄甲集」至「癸集」、第一五七、一六八、一七五種「鄭氏史料初編」至「三編」、第一六九種「南明史料」以及第一五四種「明季荷蘭人侵據彭湖殘檔」等達十五種之多,則為本叢刊充實不少。
最後一言標點與校訂。本叢刊加用新式標點排印,已如上述。但一經實施,問題重重。首先,標點之使用,難有一定之標準。在第一七種「治臺必告錄」「弁言」中嘗論及此:『即標點、分段,見仁見智;同一文字,各人的看法不同,標點、分段自亦不同。我們為了尊重各人的看法,不作硬性的統一』。其次,使用時所遭遇之困難,一言難盡。姑舉一例:第一七七種「爝火錄」「弁言」有云:『這本彙輯一百多種文獻「述而不作」的巨編,所集資料既廣泛、又龐雜,其間疑誤隨處可見;不但許多謬字尚有待考訂,並所下標點亦難盡允當』。因此,隨加用標點,又發生校訂問題。再舉一例:周先生在第一三○種「臺灣通志」「弁言」中有云:『因為本書是所謂「原稿本」,顯然很多地方還有待於整理,所以錯字之類特別多(此次重印,頗多改正)。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影印」的優點,也可看到「影印」的缺點。如果我們採取「影印」的方式,管它錯不錯,「一印到底」;既省費,又省事,別人更找不出你的錯處。現在改為標點排印,那結果就適得其反。……像這本可說「錯字百出」的書,我們明知道不可能拿這些錯字一一校正,甚而至於我們明知道本身的標點也可能會有錯誤的地方;我們「權衡輕重」,還是這樣做了』。甚至因校訂錯字而發生「影印」與「標點排印」之「輕重」權衡問題,可知校訂問題之重要。關於校訂方式,大要如第一一種「閩海紀要」「弁言」所云:『凡屬舛誤之處,則逕予改正;凡涉疑義之處,或於訂正之後再用( )註明原文,或於原文之下用〔 〕註明疑是或疑漏之文,亦有附問號(?)以存疑者;其有衍文而予刪去者,亦經註明』。至於謬誤過多之書,甚至另加「校勘記」說明之。試舉兩例:第二四種「海上見聞錄」原為金山錢氏所藏抄本,民國初年上海商務印書館錄副付印,全書行款悉仍舊式,列為「痛史」第十四種。本叢刊據以標點排印時,經略校其謬誤;雖發見有與全書體例不合之處,以無別本參校,姑仍其舊。後由夏卓如先生點校第三五種「靖海志」,乃發見書中自明崇禎十七年三月迄清康熙二十二年之文字多與「海上見聞錄」相同。經加比較研究,知「見聞錄」之作在前而「靖海志」內一段記載則就「見聞錄」加以增訂而成;因而並發見前刊「見聞錄」前後相錯並有脫漏(可能由於抄本錯訂及有脫頁所致)之處,特在「靖海志」「後記」中詳述其事並加撰「靖海志及海上見聞錄合校記」,以為訂正「見聞錄」之資。又,第六九種「鄭氏關係文書」合刊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鄭氏關係文書」及「石井本宗族譜」(一名「延平邵王鄭氏系譜」)兩種文獻,前者原為抄本,後者則為影抄本。由於兩種文獻均為抄本,謬誤脫漏所在多有,尤以「石井本宗族譜」為甚。因就所知,酌加訂補;並撰加「校勘記」,用供參考。由是,可知本叢刊出版一書,均有一定之歷程,絕非「影印」之「一印到底」所能同日而語。至於標點、校訂(以至於校對)之錯誤,在所難免。本叢刊曾接獲若干讀者來函指正,至為可感;均經一一存錄,以俟彙訂。甚望將來刊印結束之時,能如第一二一種「續修臺灣府志」「弁言」所云『就原刊文字及標點錯誤之處作一總校勘,使這工作圓滿收場』。不過,目前整套叢刊刊出字數已達三千七百萬字以上,此後續增字數尚難逆料;如欲就此巨編作一總校勘,其「工作」之艱鉅,不難想像。也許,這祇是個「奢望」。
二、提要
試就已出版之二百三十種叢刊,分別作一提要:
第一種「臺灣割據志」
本書(一冊八六面五一、六○○字)不分卷,日人川口長孺撰。原著係日本秘閣所藏抄本,今據再抄本排印。書中首述臺灣之風土及先住民習俗,次述明季漳、泉人之通販於臺灣;再次,自明天啟元年、迄清雍正元年有關臺灣之史事,靡不編年紀載。雖題稱「臺灣割據志」,實為鄭氏三世之詳紀。書中所用資料,皆經註明出處。資料之彼此不同者,並作考異式之自註附於正文之下。書末附有「引用書目」,總計中、日文獻共五七十部(細按書中所引資料,尚有「三朝實錄」遺未列入,總計實不止此數)。作者在本書結尾云﹕『根據諸書,必期確實;而如其行文則會粹錯綜,務加刪潤,令其有次序。事雖專係鄭氏,傍及華夷之隆替。凡一百有三年間治亂盛衰與廢之故、天命人心去就之際,蓋有略可觀省云』。
本書與川口另著「臺灣鄭氏紀事」內容大同小異,餘詳見第五種「臺灣鄭氏紀事」篇。
第二種「東瀛識略」
本書(一冊一一三面六七、八○○字)分八卷,無錫丁紹儀撰。據「自序」,清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秋渡臺,嘗佐臺灣道仝卜年幕。在臺勾留八閱月,凡臺事之堪資談助者,輒筆識之,並附所見,便成此書。每卷分二目,按序為建制、疆域、糧課、稅餉、學校、習尚、營制、屯隘、海防、物產、番社、番俗、奇異、兵燹、遺聞、外紀。至同治十年(辛未),作者又嘗游閩;並於每目後再識數行,然後付梓。
第三種「小琉球漫誌」
本書(一冊一○二面六一、二○○字)凡十卷,朱仕玠撰。士玠字璧峰,號筠園;福建邵武建寧人。生於清康熙末年,與弟仕琇分以詩、古文名於世。年踰四十,始以例官德化教諭;乾隆二十八年,移鳳山。鳳山西南海中有小琉球嶼,因將赴任途中及在臺聞見以及郡邑志所載山川風土、昆蟲草木與內地殊異者詳予記述,間以五、七言宣諸謳詠,因名「小琉球漫誌」。全書計六編:曰泛海紀程、曰海東紀勝、曰瀛涯漁唱、曰海東賸語、曰海東月令、曰下淡水社寄語。
第四種「臺海使槎錄」
本書(一冊一七七面一○六、二○○字)凡八卷,前四卷「赤嵌筆談」、次三卷「番俗六考」、末一卷「番俗雜記」;黃叔璥撰。叔璥字玉圃,號篤齋;順天大興人。由進士,歷官至御史;清康熙六十一年,與滿御史吳達禮同膺首任巡臺之命。本書名為「臺海使槎錄」,以此。「赤嵌筆談」內容頗為廣泛,目分原始、星野、形勢、洋、潮、風信、水程、海船、城堡、賦餉、武備、習俗、祠廟、商販、進貢、泉井圍石、物產、雜著、紀異、「偽鄭」附略、「朱逆」附略等項。「番俗六考」,有「北路諸羅番」十篇、「南路鳳山番」三篇;所謂「六考」,係就各地先住民之居處、飲食、衣飾、婚嫁、喪葬、器用六事分別加以考察而記載之。本書為清代臺灣早期文獻之一,後之修志者,率多取資。
第五種「臺灣鄭氏紀事」
本書(一冊七八面四六、八○○字)分上中下三卷,與第一種「臺灣割據志」同為日人川口長孺撰。按本書所述,起自日本慶長十七年(明萬曆四十年)鄭芝龍初謁日本幕府、迄於元祿十三年(清康熙三十九年)清帝詔令鄭成功父子歸葬南安,凡記八十九年閒鄭氏四世之事。與「臺灣割據志」較,同者皆用編年體,並註明資料出處,又皆附以考異式之自註。異者則「割據志」以中國紀元為主,下附日本紀元;「鄭氏紀事」改以日本紀元為主,下附中國紀元。此外,如「割據志」述及臺灣與先住民習俗,又述及康熙末年朱一貴之變;而本書皆未見。再,「割據志」敘事蕪雜之處,本書亦多去繁就簡。至朱之瑜(舜水)事蹟,「割據志」未詳載而本書則增益之;而成功有弟曰田川七左衛門說,則見於本書而「割據志」未之及。又,本書原為刻本,而「割據志」則未見刊行。
第六種「臺游日記」
本書(一冊一四一面八四、六○○字)分四卷,蔣師轍撰。師轍字紹由,江蘇上元人。少負雋才,與兄師軾稱「金陵二蔣」。清光緒十八年初,應臺灣巡撫邵友濂之聘,於三月二十日抵臺,至八月二十一日離去,留臺僅六閱月(是年六月加閏);初則襄校臺南、臺北試務,嗣於四月間受臺灣通志局總纂約。惟因與志局提調陳文騄(臺北府知府兼)有所齟齬,遲遲未能開局,遂辭歸。有謂「臺灣通志」係由蔣師轍纂,實非。「日記」起於二月六日啟程赴臺,迄於九月二十五日返抵家鄉。其間記綢繆「通志」事,有擬「采訪凡例」、撰「修志八議」等項。餘如記日與宦臺人士交往以及耳目所接,尤為研究當年臺灣政情之最佳史料。
第七種「東槎紀略」
本書(一冊一二六面七五、六○○字)凡五卷,姚瑩撰。瑩字石甫,號明叔,晚號展和;安徽桐城人,進士。清嘉慶二十四年,任臺灣海防同知。道光元年,攝噶瑪蘭通判事。二年,丁父艱,扶櫬內渡。三年春,適同里方傳燧(穎齋)任臺灣府,復應邀渡臺襄助;至五年,始回內地。十八年,又歷官至署臺灣道。在任五年,卒以英使訐控「妄殺俘虜」,與臺灣鎮達洪阿一同褫職被逮。旋釋,洊擢至廣西按察使,歿於官。本書作於道光九年(己丑),「自序」末云﹕『余以羈憂,棲遲海外。目睹往來論議區劃之詳實,能明切事情、洞中機要;苟無記之,懼後來老習焉不得其所以然。……乃採其耍略於篇,附及平素論著涉臺政者,而以陳周全之事終焉。計卷一,有「不定許、楊二逆」等八篇;卷二,僅有「籌備噶瑪蘭定制」一篇;卷三,有「噶瑪蘭原始」等九篇;卷四,有「臺灣班兵議」(上)(下)等六篇;卷五,專記「陳周全之亂」。
姚氏另有著述,分見第四九種「東溟奏稿」篇及第八三種「中福堂選集」篇。
第八種「東瀛紀事」
本書(一冊六九面四一、四○○字)分上下兩卷,林豪撰。豪字卓人,福建同安舉人。清同治元年秋,至臺灣。時彰化戴潮春起事,淡水林占梅奉檄辦團練,見而禮之,延主竹塹里第之潛園。及事平,遊府治,因就見聞所及,撰成本書。其篇目凡十八,列於卷上者﹕「戴逆倡亂」、「賊黨陷彰化縣」、「郡治籌防始末」、「鹿港防剿始末」、「北路防剿始末」、「大甲城守、「嘉義城守」、「斗六門之陷」、「南路防剿始末」;卷下者:「官軍收復彰化縣始末」、「塗庫拒賊始末」、「翁仔社屯軍始未」、「逆首戴潮春伏誅」、「戇虎晟伏誅」、「餘匪」、「災祥」及「叢談」(上)(下)。惟「叢談」(下)多摭合掌故,而與「戴案」無涉。
第九種「蠡測彙鈔」
本書(一冊六四面三八、四○○字)不分卷,鄧傳安撰。傳安字鹿耕,號盱原,又號■邍;江西浮梁人。清嘉慶乙丑(十年),第進士。道光二年,由閩縣知縣遷臺灣北路理番同知;中經數度暫權府篆,至八年陞任,十年並署道篆。在臺近十年,因就見聞所及,並參志乘及其他文獻之異同得失,撰彙成編;書名冠以「蠡測」者,自云「非敢謂蠡測可以知海,亦欲來者知區區濫觴,尚非無本之學云爾』。文計十八篇,記「番事」者,有「臺灣番社紀略」、「水沙連紀程」、「番社近古說」等篇;考史事者,有「海外寓賢考」、「明魯王渡臺辨」、「文開書院從祀議示鹿仔港紳士」等篇;他如題跋、碑記等文,不傭舉。在一篇題為「彰化縣界外獅頭社潭中湧現小山記」之末,並有「會余將有修「志」之役,爰記此以俟載筆」語;可知道光中續有纂修「府志」之議,但未見有成耳。書末,今另附錄全祖望「鮚埼亭集」「沈太僕傳」等五篇,備供「考史事」諸篇之參考。
第一○種「赤嵌集」
本書(一冊八三面四九、八○○字)分四卷,孫元衡撰。元衡字湘南,安徽桐城貢生。清康熙四十四年,歷官至臺灣同知;嘗數攝諸羅篆,並署府符。至四十七年,陞東昌知府去。本書係一詩集,為來臺之作;因臺有赤嵌城,取以名集。詩凡三百六十篇,自乙酉(康熙四十四年)至戊子(四十七年)按年分卷。所詠多屬臺灣風物,其中尤以「颶風歌」、「海吼吟」、「裸人叢笑篇」諸作,為世人所激賞。
第一一種「閩海紀要」
本書(一冊七八面四六、八○○字)分上下兩卷,夏琳撰。琳字元斌,泉南人。泉南當指福建泉州南安,係與鄭成功同里。由於本書所述臺灣鄭氏史事及若干關係文書多為他書所無,或為其親歷目睹之紀錄。本書據連橫校刊本排印,今加「弁言」並將「連序」全行引入。「連序」云:『起隆武元年,訖永曆三十七年,凡鄭氏三世之事,編年繫月,巨細靡遺;而尊崇延平,義如「綱目」,是正史也』。惟就形式而言,尚係以清曆紀年,僅附明朔;並稱南明諸帝曰「明主」,在成功官爵上冠以「明某官某職」或逕稱其名(經與克塽同此)。此顯屬以「清」為主體、以「明」為客體,尚不及另一種同為夏氏所撰「海紀輯要」以明朔紀年老之表裹一致。卷上自乙酉(明隆武元年)至壬子(永曆二十六年)、卷下自癸丑(永曆二十七年)至癸亥(永曆三十七年),兩卷篇幅相若。餘參閱第二二種「海紀輯要」篇。
第一二種「東征集」
本書(一冊一○七面六四、二○○字)分六卷,藍鼎元撰。鼎元字玉霖,別字任菴,號鹿洲;福建漳浦人。少孤力學,博覽群籍;逾冠,補諸生。清康熙六十年四月,臺灣朱一貴事變起,總督覺羅滿保檄鼎元從兄南澳總兵藍廷珍(荊璞)統師赴之;廷珍耍以俱行。時羽檄交馳,鼎元佐戎幕,搖筆立就,條畫悉合機宜。雍正元年,貢太學;嗣校書內廷,條奏「經理臺灣」等六事。所著「鹿洲初集」、「東征集」、「平臺紀略」、「鹿洲奏疏」及其他諸書,俱梓行於世。本書初輯於藍廷珍,存文百篇,有廷珍「舊序」;重選於天長王者輔,得六十篇,並加評語,冠以「王序」。卷一有「上滿制府論臺灣寇變書」等九篇、卷二有「檄查壆甲流民」等十篇、卷三有「復制軍論築城書」等八篇、卷四有「論臺鎮不可移澎書」等十一篇、卷五有「料三林逸賊逃歸內地請移廣省擒捕書」等十二篇,純為公文書,均出以廷珍口氣;卷六有「紀十八重溪示諸將弁」等十篇,間有純為紀遊文章。
藍氏另著「平臺紀略」,見第一四種篇。
第一三種「靖海紀事」
本書(一冊一○一面六○、六○○)分上下兩卷,施琅撰。琅(一作烺、又作郎)字尊侯,號琢公;福建晉江人。初為鄭氏(芝龍以迄成功)部將,後因嫌降清,卒為鄭氏死敵。康熙元年,由總兵擢福建水師提督。二年,從征金、廈兩島,以功加右都督。四年,掛靖海將軍印,疏請攻臺;軍至外洋,為颶風飄散而還。六、七年間,先後上「邊患宜靖」及「盡陳所見」兩疏,再請攻臺。召入京,面詢方略;因朝議從撫,撤水師提督,授為內大臣,晉爵伯。至二十年,由李光地、姚啟聖(時任閩浙總督)交薦,再授水師提督,加太子太保。自是銳意攻臺,迭上「密陳專征」、「決計進剿」、「舟師北上」、「海逆形勢」、「海逆日蹙」諸疏。二十二年六月,進軍澎湖,再戰而捷,鄭氏率屬以降;繼有「飛報大捷」、「齎畫求撫」、「臺灣就撫」、「齎繳冊印」、「報入臺灣」、「舟師抵臺灣」等疏。入臺以後,有「恭陳臺灣棄留」、「移動不如安靜」、「壤地初闢」、「海疆底定」、「收用人材」等疏奏,關係臺灣至為深遠。當底定臺灣之時,加授靖海將軍,封靖海侯,世襲罔替。至三十五年,又有「君恩深重」疏。本書備載上述諸疏,並加入其他關係附文。今本係據臺灣日據時期日人伊能嘉矩所蒐集之抄本排印。卷首分列各種刊本富、李、林、曾、程、陳六序、施葆修「重刊靖海紀事序」、鄭開極「平南行」、周澎「平南賦」、陳遷鶴「贊」、施德馨「襄壯公傳」、施世騋(琅五子)「御敕宸章及平海奏疏總錄小引」等篇,卷後又列三跋(蔡致遠、男世綸、曾孫奕學分撰)並附「欽定八旗通志名臣列傳」及「嘉慶丁已重鐫靖海紀目次」。
第一四種「平臺紀略」
本書(一冊七二面四三、二○○字)不分卷,藍鼎元撰。作者里居、閱歷,已詳第一二種「東征集」篇。書首先列王者輔序及「自序」,次附長男雲錦撰「鹿洲行述」(此篇係今加入,採自「鹿洲初集」卷首)。「王序」有云:「康熙六十年,臺灣土賊朱一貴作亂,王師平之。鹿洲山人身在行聞,日睹風濤戎馬,豕突鴻哀;指揮戡定,經歲餘而後返。其於全臺形勝、事蹟及軍中參贊、公檄謀謨,具載「東征」一集;讀者自能知之。繼因當時市井道聽耳食,妄言臺事,懼訛傳而失其真,將惑亂他年史氏之聞見,此「平臺紀略」之書所由作也。此書起康熙六十年四月朱一貴之始事、訖雍正二年四月餘亂之平定,為時整二年;諸如起釁、蔓延以及收復府治、按捕餘眾經過情形,據事直書。最後殿以「總論」,提出建議,開啟後來清廷經理臺灣之契機。又作者另有「臺灣近詠呈巡使黃玉圃先生」詩多首,分見於第一○五種「重修臺灣府志」及第一二二種「使署閒情」(餘書所載不全);本書之末,今另收「附錄」十篇,採自「鹿洲初集」者八、「鹿洲奏疏」者二:均與臺灣有關。
第一五種「臺灣鄭氏始末」
本書(一冊八七面五二、二○○字)分六卷,沈雲撰。雲字舒白,號閒亭;浙江德清人,清道光甲辰(二十四年)進士。書首「自敘」云:「道光丙申歲(十六年),余在京師,從藏書家假得江日昇「臺灣紀事本末」四十九篇;敘天啟甲子歲(四年)鄭芝龍倡亂、至康熙癸亥(二十二年)其曾孫克塽投誠而止,凡十數萬言,頓為詳盡。惜體類小說,辭不雅馴。余因參考他書,刪其繁蕪,加以潤色。其事蹟年月有不合者,則姑仍之。蓋疑以傳疑,古人所尚,自非身親目接者固未見彼之為是而此之為非也。書既成,析為六卷;題曰「臺灣鄭氏始末」,並識其緣起於簡端云』。書採編年體,以千支紀年紀日。書中所有地名(包括道里),並由鳥程沈垚加註,有裨省覽。
第一六種「平臺紀事本末」
本書(一冊七四面四四、四○○字)不分卷,不著撰人。今據賴永祥先生所藏抄本排印,並加撰「卉言」。「弁言」首先說明此書係記臺灣林爽文事變及清軍平定之經過;繼云:『按林爽文起事於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迨五十三年二月莊大田被擒,其亂始平。本書不僅按日詳述亂事之發展與作戰之情況,且更及於地勢之險要與人事之曲折,使覽之者能得充分之了解』。
此外,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藏有「紀莊大田之亂」抄本一卷,不著撰人;文中字句大多與本書相類,但亦有若干月日與地名不同,不無參考價值。此編今附錄於第三一種「臺案彙錄甲集」卷末,可資參閱。
第一七種「治臺必告錄」
本書(四冊五九八面三五八、八○○字)分八卷,丁曰健輯。曰健字述安,安徽懷寧人--寄籍順天宛平。初以舉人,揀發福建。清道光二十七年,署鳳山知縣;嗣調嘉義,陞署鹿港同知。咸豐四年,移淡水。後以軍功,歷署福建糧道及布政使。同治二年,彰化戴潮春事亟,福建巡撫徐宗幹奏簡曰健為臺澎兵備道,統辦軍務。宗幹先有「治臺必告錄」之輯,此時授予曰健,告以『洽臺方略,全在因地制宜,名賢往事可師』。後與陸路提督林文察同定戴變,至五年離任。次年,因並自著「平臺藥言」等篇及在臺所上摺奏附入,合為八卷,校正付梓。總計前五卷係集前人之作,卷一為藍鼎元「鹿洲文集」三十二篇、魏源「聖武紀略」三篇,卷二有謝金鑾「蛤子難紀略」一篇、鄧傳安「蠡測彙鈔」四篇、周凱「內自訟齋文集」一篇、姚瑩「東溟文集」十二篇、「東槎紀略」三篇,卷三有達洪阿等「防夷奏疏」一篇、劉韻珂「奏開番地疏」等二篇、熊一本「條覆籌辦番社議」等二篇、仝卜年「上劉玉坡制軍論臺灣時事書」一篇、史密「籌辦番地議」等二篇,卷四有徐宗幹「斯未信齋存稿」三十四篇,卷五有「斯未信齋文集」三十五篇;後三卷均屬曰健所撰,有「平臺藥言」及書札、奏疏等五十一篇:合共一百八十四篇。其自撰奏疏及書札,殆均為「戴案」之史料。
第一八種「臺灣志略」
本書(一冊八八面五二、八○○字)分二卷,李元春輯。元春字時齋,陝西朝邑人。清嘉慶三年,舉鄉薦。咸豐四年卒,年八十六。此書原為「青照樓叢書」之一種,無序跋。卷一首述地志,次風俗,又次物產,又次勝蹟,末原事(雜記林道乾、顏思齊、紅毛番暨鄭氏先後據臺之事);卷二首述軍政,次兵燹(列舉康熙三十五年吳球事變、六十年朱一貴事變、乾隆三十五年黃教事變、五十一年林爽文事變及嘉慶十年至十一年海上蔡牽兩次之侵臺),又次戎略(凡記姚啟聖、施琅、吳英、朱天貴、覺羅滿保、施世驃、藍廷珍及福康安等先後對臺用兵之事蹟),末叢談。按本書大都取材於郡縣舊志及前人著作。
第一九種「海東札記」
本書(一冊六三面三七、八○○字)凡四卷,朱景英撰。景英字幼芝,一字梅冶,號研北;湖南武陵人。清乾隆庚午(十五年),舉解元。三十四年,由寧德知縣,擢臺灣海防同知;三十九年,遷北路理番。公餘流覽圖籍,博雅自喜。「海東札記」,係在三十七年海防同知任內所作。目次下綴有「識語」云:『余貳守海東,逾三載,南北路遍焉。凡所聽睹,拾紙雜然記之。日積以多,遂析為八類,鈔存四卷。隨筆件繫,藉備遺忘,耍無當於郡邑志體;故挂漏不免,覽者諒之』!本書分目為:卷一,記方隅、記巖壑;卷二,記洋澳、記政紀;卷三,記氣習、記土物;卷四,記叢璅、記社屬。
第二○種「臺陽筆記」
本書(一冊三七面二二、二○○字)不分卷,翟灝撰。灝字笠山,山東淄川人。清乾隆四十六年,以增貢生筮仕閩南。五十八年,奉檄調臺;歷臺灣典史(兼攝羅漢門巡檢)、府經歷,數任彰化、南投縣丞,中曾一度署新莊。宦臺凡十三年,至嘉慶十年解組歸。在臺所撰「臺陽筆記」一編,內為記者九、為論者四、為說者一,益以五言絕句八;其篇目,依次為「全臺論」、「粵莊義民記」、「嘉義縣火山記」、「生番歸化記」、「聚芳園記」、「聚芳園八景」(絕句八首)、「濁水記」、「倭硫磺花記」、「漳泉義民論」、「番錢說」、「玉山記」、「蛤仔爛記」、「鴉片煙論」、「弭盜論」、「珊瑚樹記」。外附「閩海聞見錄」十四則,亦多關臺灣風物。
第二一種「巡臺退思錄」
本書(三冊二八六面一七一、六○○字)分編三卷,劉嗷撰。璈字蘭洲,湖南岳陽人。初由附生從軍;左宗棠治師西域,辟參戎幕。事平,以道員薦。清同治十三年,沈葆楨巡視臺灣,嘗以浙江侯補道充營務處。光緒七年,任分巡臺灣道。時方議建省,多所擘劃。九年,中法戰起,沿海戒嚴;協士民辦團練、討軍實,力籌戰守。十年五且,督辦臺灣防務大臣劉銘傳至,自行經理臺北,而以臺南委璈。由於彼此不協,迄銘傳任巡撫,即檄撤任,並加嚴劾;十一年六月,奉旨革職拏問。後刑部奏請擬斬監候,改流黑龍江;卒以病死。嘗集在臺公牘,楫為「巡臺退思錄」;於清季臺灣庶政、洋務、海防諸要務,保存資料甚富。全書都一百四十篇,除首篇「開山撫番條陳」作於同治十三年外,餘均為臺灣道任內文稿(包括稟函札批等);但止於十年八月,以下未見編入。
本書據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所藏抄本(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藏本同)略加整理,分卷排印。連橫「臺灣通史」撰有「劉璈列傳」,特為錄置卷首「弁言」之後;傳中未載同治十三年事蹟,得此可補其遺。
第二二種「海紀輯要」
本書(一冊七八面四六、八○○字)分三卷,與「閩海紀要」同為夏琳撰(見第一一種「閩海紀要」篇)。凡屬體裁、內容殆與「紀要」同,為紀述臺灣鄭氏之書;而且表裹一致,改以明朔紀年(並不另注清曆)。由於「易朔」,一反「紀要」,滿清人物,在職銜上改冠以「清」字;而對鄭氏,稱成功為「大將軍」(在綱)、「賜姓」(在目)、經為「世子」、克塽為「世孫」而不名。因之,主客易體,若干措詞隨之而異。由此可知:本書稱為「海紀輯要」,固屬當然;而「閩海紀要」之名,亦必無疑--囚在形式上誠非「海上」之「紀」。至於兩書在形式上何以相異?可能「輯要」為正本,而「紀要」為避嫌而別出者。本書卷一,訖壬寅永曆十六年成功之歿;卷二,訖辛酉永曆三十四年經歿之前一年;卷三,訖克塽降清。三世紀事,劃分釐然,較「紀要」以篇幅相若為分卷標準者有別。本書據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抄本排印,其卷一「丙申十年」「六月」條下敘「梧獻平海策」附有「黃梧當殺可恨」語,抄本註於句旁;疑為傳抄老憤恨所加。
第二三種「閩海紀略」
本書(一冊六六面三九、六○○字)不分卷,前半卷稱「閩海紀略」,後半卷稱「後紀略」;不著撰人。大體而言,此書與「海紀輯要」及「閩海紀要」相似,同為紀臺灣鄭氏事。編年體裁,以南明為主體,對鄭氏三世稱「國姓」、「世藩」而不名。首起乙酉弘光元年閏六月「唐王即位於福州」,至乙巳永曆十九年「施琅率舟攻臺灣、遭風而還」告一段落;後自甲寅永曆二十八年吳、耿反清開始,稱「後紀略」,以訖於鄭氏決計降,寧靖王闔家殉國(下有缺文)。本書前一部分,較「輯要」、「紀要」為簡;後一部分(「後紀略」)鄭經西征事,反比前兩書為繁賾。此外,鄭氏將亡前八公子溫、九公子柔家中叛離跡象,尤為他書所未見。本書亦據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抄本排印。至是否與「輯要」(第二二種)、「紀要」(第一一種)兩書同為夏琳所撰?有待深考。
第二四種「海上見聞錄」
本書(一冊六三面三七、八○○字)分二卷,阮旻錫撰。此編舊題「鷺島道人夢葊輯」;民國之初,商務印書館始假金山錢氏所藏抄本刊行,列為「痛史」第十四種。今據「痛史」本排印,並依考證,逕題「阮旻錫撰」(詳見「弁言」)。旻錫字疇生,福建同安人;世居海上。明崇禎甲申國變,方弱冠,慨然謝舉子業。師事曾櫻,傳性理學。海上鄭氏軍興,與洪初闢等同人儲賢館。清康熙二年(明永曆十七年),海上竟棄金、廈兩島,旻錫不及從;嗣出遊名山大川,北抵燕京,託處十餘年。後逃於禪,以教授自給。本書記海上鄭氏之事,以故吏錄見聞,自較明確。雖以清曆紀年,然稱鄭成功曰「賜姓」、其子經曰「世藩」、臺灣鄭氏曰「海上」,「存鄭一之義,情見乎詞。卷末附識云:『自丁亥永曆元年起、至癸亥永曆三十七年止,海上始末俱載於此,以備採擇焉。取臺灣一節,行文多以敘事,而又多載諸人口中語,與本錄是兩樣筆;今兩存之』。本書書末附有商務印書館「校者跋」,說明間有疑義,亦不敢竄易。今本雖略正訛誤,當時因無別本參校,終難愜意。後得彭孫貽、李延昰撰「靖海志」,發見「志」載自祟禎十七年三月至康熙二十二年之文,多與本書相同,始知「靖海志」原以本書為藍本而改撰。經加比校,發現本書有前後相錯及脫漏之處甚多;夏卓如先生在今本「靖海志」末撰加「後記」並「靖海志及海上見聞錄合校記」,可資參考。
第二五種「賜姓始末」
本書(一冊九八面五八、八○○字)原一卷,黃宗羲撰、今與另著「鄭成功傳」合刊,並收「行朝錄」中之「隆武紀年」「魯紀年」及「永曆紀年」三篇作為「附錄」。所刊五文,均採自清宣統二年吳江薛鳳昌輯編「梨洲遺著彙刊」。宗羲字太沖,號梨洲,世稱梨洲先生、亦稱南雷先生;浙江餘姚人。南明魯王監國,嘗以副憲從亡;嗣以母留故里,返家侍親。明亡以後,隱居講學於甬、越間,卒成清代大儒。著述甚富,其有關南明史事者,則有「賜姓始末」、「海外慟哭記」、「行朝錄」等篇。「賜姓始末」,記臺灣鄭氏事;以敘鄭芝龍發跡及成功南京之役為略詳,餘極簡。合刊之「鄭成功傳」,如與鄭亦鄒「鄭成功傳」比校,除鄒著末繫評論一段以及傳中稍有出入外,殆全相同。證以其他疑點,此傳似非黃氏所撰。
至其另著「海外慟哭記」及其他史料,已另行編印,詳第一三五種「海外慟哭記」篇。
第二六種「海國聞見錄」
本書(一冊八一面四八、六○○字)不分卷,陳倫炯撰。倫炯字次安,號資齋;福建同安人。父昂,賈海上;往來東西洋,盡識其風潮、土俗、地形險易。清康熙二十二年,施琅攻澎湖,旁求習於海道者;昂入見,指畫形勢,進參幾密,卒底於成。後奉命出入東西洋,招訪鄭氏遺逸,凡五載。敘功授職,歷官至廣東副都統。倫炯由諸生得廕,充侍衛。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事變起,奏陳易平狀;及平,授臺灣南路參將。雍正間,晉澎湖副將,移安平水師協鎮;旋補臺灣總兵。本書「自序」作於雍正八年,據謂承先人諄告並親歷詢考,乃按中國沿海形勢、外洋諸國疆域相錯、民風物產、商賈貿遷之所,備為圖誌。全書共有文八篇,依次為「天下沿海形勢錄」、「東洋記」、「東南洋記」、「南洋記」、「小西洋記」、「大西洋記」、「崑崙」及「內澳氣」;附圖六,計為「四海總圖」、「沿海全圖」、「正面圖」、「臺灣後山圖」、「澎湖圖」及「瓊州圖」。
第二七種「劉壯肅公奏議」
本書(三冊四四九面二六九、四○○字))分十卷,劉銘傳撰。銘傳字省三,安徽合肥人。少任俠;清咸豐間太平軍之役,隨李鴻章以「銘軍」所向克捷,授直隸提督。又以平捻功,封一等男。清光緒十年中法戰起,詔任督辦臺灣事務大臣,屢拒法兵;尋授福建巡撫,仍駐臺督辦防務。明年,和約成,專籌善後;迨建省議定,改任臺灣巡撫。在臺竭力經營,舉凡清賦理財、開礦築路、撫番設防,次第舉行。清代臺灣之積極建設,實始於此。至十七年四月,由於政府每多掣肘、與論又譏過激,半途以去。逾四年乙未,正面竟淪於日本殖民地,銘傳亦於是冬卒。所遺奏議,凡二十四卷;後由桐城陳澹然重加釐訂,別為出處、謨議、保臺、撫番、設防、建省、清賦、理財、獎賢、懲暴十略(略各為卷);各撰小序,以括其端。其中除卷一「出處略」「督師陝西請訓摺」年十四篇及卷二「謨議略」「籌造鐵路以圖自強摺」等二篇係在蒞臺之前者外,餘均關係臺灣之章奏。書首除陳澹然序一及各略序十外,並附載劉銘傳傳狀碑銘等多篇。
此外,臺灣省立博物館藏有用劉氏撫臺期間及其後恒春、彰化兩縣部分檔案,另行整理刊行,題曰「劉銘傳撫臺前後檔案」,參見第二七六種篇。
第二八種「臺灣雜詠合刻」
本書(一冊七八面四六、八○○字)合刊劉家謀著「海音詩」與王凱泰、馬清樞、何澂著「臺灣雜詠合刻」兩種。「海音詩」七絕一百首,皆吟詠臺灣事蹟。作者劉家謀,字仲為,一字芑川;福建侯官人。舉鄉薦,以大挑得教諭。初任寧德,繼調臺灣;時當清道、咸之際,在任凡四年。咸豐三年海寇黃位倡亂,臺地不靖;家謀力疾守陴,病署卒。「海音詩」成於二年間,每首均有自註。首章註云:『壬子(咸豐二年)夏秋之間,臥病連月,不出戶庭;海吼時來,助以颱颶,鬱勃號怒,臺似有不得已者。伏枕狂吟,尋聲響答韻之;曰「海音」』。「臺灣雜詠合刻」計有王凱泰「臺灣雜詠」三十二首及「續詠」十二首,統為七絕;馬清樞「臺陽雜興」三十首、何澂「臺陽雜詠」二十四首,皆七言律詩。作者王凱泰,字幼軒,號補帆;江蘇寶應人。同治九年,以廣東布政使陞福建巡撫。十三年日兵侵臺事件結束,議移閩撫駐臺,凱泰首請赴臺履勘(奏摺見第二二七種「臺案彙錄壬集」);光緒元年五月,抵臺。當時正辦「開山撫番」工作,因撰有「訓番俚言」一篇(見第五一種「臺灣生熟番紀事」附錄)。「雜詠」及「續詠一,亦於此時所作。馬清樞,字子翊,福建侯官人;何澂,字竟山,浙江山陰人。據一何跋」,光緒三年時,馬氏在臺任學官;何氏本人,則嘗於元、一年間兩度隨王(凱泰)、丁(日昌)二撫襄辦營務。「合刻」之刊印,至七年成於何氏之手。
第二九種「福建臺灣奏摺」
本書(一冊九三面五五、八○○字)正文為「沈文肅公政書」卷五「福建臺灣奏摺」全卷,而以「政書」卷六、卷七「兩江總督任內奏摺」中有關臺灣摺片選作「附錄」。作者沈葆楨,字翰宇,一字幼丹;福建侯官人。初由進士,歷官至江西巡撫。清同治六年,奉旨充總理福建船政大臣。十三年,日兵侵臺,命巡視臺灣兼辦各國通商事務。初請閩撫移駐臺灣,實施南北兩路「開山撫番」;繼奏設臺北府,移駐理番同知--南路駐卑南、北路駐水沙連。他如請建明延平王祠,以勵風俗、正人心;議購外洋開煤機器,計劃開坑採礦:均屬臺灣開創事宜。至五年十一月,卒於兩江總督任,謚「文肅」。在臺所上「福建臺灣奏摺」共五十九摺片,即為本書正文全卷。
此外,另有前未經見之摺片八件,後收於第二七六種「劉銘傳撫臺前後檔案」中。
第三○種「臺陽見聞錄」
本書(二冊二○○面一二○、○○○字)分上下兩卷,唐贊袞撰。贊袞字韡之,湖南善化人。前閱歷不詳;清光緒十七年,調署臺澎道,旋補臺南府;迄二十一年正月,去任。是書作於十七年,卷上分建置(疆域附)、通商、洋務、田賦、鹽政、籌餉、刑政、政事、水利等九目,卷下分文教、防務(海防附)、山水、勝景、人物、廟宇(城池附)、器用、衣服、風俗、時令、食物、天文、穀米、竹木、蔬菜、花卉、果品、草部、鱗介、獸類、禽鳥、蟲類、番部等二十三目:鉅細包羅。其中所錄近事,並附「論列」,有裨參考之用。
唐氏另有「臺陽集」(詠臺詩集),後收於第三○九種「臺灣關係文獻集零」中。
第三一種「臺案彙錄甲集」
本書(三冊二五一面一五○、六○○字)為清代臺灣關係檔案彙錄第一集,稱為「臺案彙錄甲集」;以後陸續編印「乙集」、「丙集」以至「癸集」。每集加撰「弁言」,說明資料來源及內容。本書分三卷:卷一為關於臺灣屯政之檔案,共十件。自乾隆五十三年至道光十八年間臺灣、鳳山、嘉義、彰化四縣及淡水廳如何設立番屯及清釐整頓,由此可見其概。卷二為關於辦理所謂「匪亂」之檔案,共二十五件。大部分為有關道光十二年張丙之變,一部分為有關道光二十二年郭洸侯事件(另有此類檔案分見第一九一種「臺案彙錄已集」、第二○○種「庚集」及第二○五種「辛集」)。卷三收檔案二十件,涉及十六件事務,為雜項檔案之彙輯。此書資料來源,主為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題為「臺案紀事本末」之抄本,次為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刊印「明清史料」戊編。書末並收「紀莊大田之亂」一文,作為「附錄」。
至「臺案彙錄乙集」至「癸集」,分見第一七三、一七六、一七八、一七九、一九一、二○○、二○五、二二七及二二八種諸篇。
第三二種「從征實錄」
本書(一冊一九四面一一六、四○○字)不分卷,延平王戶官楊英撰。書為楊英追隨鄭成功征戰按年逐月之紀錄,極具史料價值。今加有「弁言」,備敘撰者其人、書名由來及內容概要。敘撰者則曰:『不知為何地人,其事蹟亦鮮見於他書。惟據本書所載,知其自永曆三年迄十六年,凡大小征戰,幾於無役不從,實為延平玉部下經理糧餉之要人』。敘書名則曰:『(本書)原為抄本,……得之於福建南安石井鄉鄭氏後言之手。……民國二十年,國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假其書影印。……舊抄本前後霉爛,原有書題四字已經脫去。影印本前,有海鹽朱希祖(逖先)先生所作長序;先生謂「此書體例,不以延平一生事蹟為始末,而以楊英從征目睹為標准」,故題此書曰「延平王戶官楊英從征實錄」』。敘內容則引「朱序」所言,其結果有云:『楊氏……所得資料,往往極可珍秘;他家史書所求之不可得者,而楊氏「實錄」中則瓖寶山積,觸目燦然』。
第三三種「靖海紀略」
本書(一冊八五面五一、○○○字)分四卷,曹履泰撰。履泰字大來,號方城;浙江監官人。明天啟間,由進士出宰率同安。時鄭芝龍劫眾出沒海島,視同安如几上肉;旋於崇禎元年就撫,奉命進剿舊日伙伴李魁奇、鍾斌輩。其間「用戰、用守、用間諜、用招安、用解散、用誘購」,履泰均身歷其境、親預其事。在同安任五年,取其與大府論海寇及曉諭約束之文,編為「靖海紀略」一書。其前三卷大都為書札,止於祟禎三年九月;後一卷專屬文移--包括申詳示諭等件,另為起訖。書末,今另就「明清史料」戊編抄出有關鄭芝龍文獻四篇,作為「附錄」。
第三四種「臺陽詩話」
本書(一冊九二面五五、二○○字)分上下兩卷,王松撰。松字友竹,又字寄生,號滄海遺民;新竹人,祖籍福建晉江。既長,奇氣虎虎、狂志嘐嘐,以詩酒自豪。當屆而立之年,正值乙未(清光緒二十一年)割臺之痛;嘗攜眷趣返故里。事定,重渡臺灣,託一廛以居,名曰「如此江山樓」。平居青鞋布襪,蔬食嘯歌;雖日與貴官往來,未嘗私有干請。著有「滄海遺民賸稿」、「友竹行窩遺稿」諸作,藉託歌詠以自見。本書所涉,強半輒為割臺前後之人之事之詩。
王氏另著「滄海遺民賸稿」,詳見第五○種篇。
第三五種「靖海志」
本書(一冊一三一面七八、六○○字)凡四卷,前三卷為彭孫貽撰、後一卷由李延昰補編。孫貽字羿仁,又字仲謀,浙江海監人;明太常節愍公觀民仲子。生於明季,卒於清康熙間;著有「甲申忘臣表」、「流寇志」、「湖西紀事」、「虔臺逸史」、「彭氏舊聞錄」、「明朝紀事本末補編」及本書等。延昰原名彥貞,字我生(後改名,字辰山,又字寒村);南直上海人。生於明崇禎元年,卒於清康熙三十六年。年二十,間道走桂林,嘗仕永曆行朝。後病歿平湖,遺命以浮屠法瘞之。所著有……「南吳舊話錄」、「放鷴亭集」等,並續本書未完之部。本書用編年體記臺灣鄭氏四世之事,起明天啟七年、訖清康熙二十二年,凡五十七載。其自天啟七年六月迄崇禎十七年正月之文,多與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七十六「鄭芝龍受撫」相同而較詳;自祟禎十七年三月迄康熙二十二年之文,又多與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已刊列於第二四種)相同而益詳。要言之,當以「明史紀事本末」及「海上見聞錄」為藍本增訂而成。今本據國立中央圖書館藏抄本排印,並取「鄭芝龍受撫」(「明史紀事本末」卷七十六、「記荷蘭人據臺灣事」(俞正燮「癸已類稿」一則)、「日本乞師記」(黃宗羲「行朝錄」一則)三篇分作「附錄」。同時又由夏卓如先生撰附「靖海志及海上見聞錄合校記」,以供閱讀「見聞錄」之參考。
第三六種「臺灣紀事」
本書(一冊一一七面七○、二○○字)分編二卷並四「附錄」,吳子光撰。子光字芸閣,原籍廣東嘉應州;清道光間,隨父渡臺謀生,因家於淡水。同治乙丑(四年),舉於鄉。嘗受知於徐宗幹,追隨久之;應淡水同知陳培桂聘,與修「廳志」。由於一生遭際困阨,所著文集曰「一肚皮集」,以束坡自況。本書即選其中記臺事之文,題曰「臺灣紀事」。卷一有「紀諸山形勝」、「紀臺中物產」、「臺事紀略」、「紀臺地怪異」、「記臺地盂蘭會」、「紀番社風俗」及一鄭事紀略」等七篇,卷二有「淡水義渡記」、「岸社文祠學舍記」、「滬尾紅毛樓記」、「竹塹建城後記」、「重建新埔街文昌祠記」、「遊大隘諸山記」、「金廣福大隘記」及「雙峰草堂記」(一)、(二)等九篇。另選臺人及寓臺人士傳狀為「附錄一」、評議臺灣政事之論說與書札為「附錄二」、「淡水廳志」擬稿為「附錄三」、乃祖若父家傳及其本人別傳並「一肚皮集」自序為「附錄四」。
第三七種「雲林縣采訪冊」
本書(二冊二一○面一二六、○○○字)不分卷,倪贊元編纂。贊元里居、閱歷不詳;清光緒二十年,任雲林縣訓導。雲林設縣,始於十三年建省之時;位於嘉義之東、彰化之南,自濁水溪始、至石圭溪止,截長補短,方長約百餘里。初,設署於沙連堡之林杞埔;十九年,移治斗六。時適臺灣著手纂修「臺灣通志」,各縣廳編造「采訪冊」,備供采輯之用;雲林采編之任,贊元即膺其選。嗣一通志」未及完成而遭割臺之變,志稿散失,各縣廳「采訪冊」亦下落不明。此冊在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藏有抄本,今據以排印。全書分斗六堡、大槺榔東堡、蔦松溪堡、尖山堡、海豐堡、他里霧堡、西螺堡、白沙墩堡、大坵田東堡、溪洲堡、沙連堡、打貓東堡、打貓北堡、布嶼東堡、布嶼西堡十五地區,各就其積方、沿革、山川、廨署、倉廒、街市、營汛、橋渡、水利、祠廟、學塾、風俗、物產、人物、兵事、災祥、藝文等分目記述(無可記載者從缺);其中以斗六、沙連兩堡記述較豐。
第三八種「同治甲戌日兵侵臺始末」
本書(二冊二九七面一七八、二○○字)分編四卷,係據清同治朝「籌辦夷務始末」卷九十三至一百選輯而成;由於選輯重心在於同治十三年(甲戌)日本藉口琉球難民被臺灣先住民殺害事件出兵臺灣及其善後事宜,因題曰「同治甲戌日兵侵臺始末」。「籌辦夷務始末」之巴裁,乃將與洋務(即所謂「夷務」)有關之朝廷諭旨以及樞臣疆吏摺奏暨與外國往來照會書札編年、紀月、接日詳載。本書各卷之起訖:卷一自當年三月至六月,卷二自七月至八月,卷三全屬九月,卷四自十月至十二月。在此十個月中,共得二百多件文件。由此,可窺見當年日本如何出兵臺灣、巡視臺灣大臣沈葆楨如何交涉與布置、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如何與日使柳原前光及大久保利通在北京反覆爭辯以及中日雙方如何獲得協議。
此外,本書「弁言」曾言「同治朝籌辦夷務始末」所見同治七年英人在臺灣違約鬧事資料將編入「臺案彙錄乙集」;但後有變更,前項資料收納於第二○三種「籌辦夷務始末選輯」中,附此說明。
第三九種「甲戌公牘鈔存」
本書(一冊一六一面九六、六○○字)不分卷,王元稚輯。元稚,福建閩縣人。清同治十三年(甲戌),嘗客臺灣道幕。當年日本因藉口琉球難民被臺灣先住民殺害事件出兵臺灣,元稚因在道署,得將有關此案公牘錄存副本,輯編成書。全書共載一百七十九件文牘,除二十件奏章及十七件上諭與第三八種「同治甲戌日兵侵臺始末「所載相同外,其餘多為原始資料。其中以委員周有基探報十二件、華廷錫與袁聞柝探報二件、鄭秉機探報十七件暨地方文武如枋寮巡檢玉懋功、千總郭占鰲、遊擊玉開俊、鳳山知縣李瑛、孫繼祖等稟報二十五件以及未具職銜姓名「另紙探報」二十件(共計七十八件),幾乎將日人在臺舉動逐日查明紀錄,史料價值極高;另有地方官吏與日本帶兵官辦理交涉之談話紀錄,亦至有價值。本書如與「日兵侵臺始末」相較,前者內容重在日兵侵臺事件實地發展情況,後者內容重在清廷辦理此一事件之經過;兩書各有特色,缺一不可。本書係據臺灣省立圖書館所藏抄本整理編印。
第四○種「臺海思慟錄」
本書(一冊六五面三九、○○○字)正文全卷凡五篇,題思痛子撰。另附錄「中日兵事本末」一篇,羅惇曧撰;「東方兵事紀略」(「臺灣篇」上下)二篇,姚錫光撰。「臺灣思慟錄」記清光緒二十一年日本進據臺灣時軍民戰守之經過,分臺防、臺北、臺灣(今臺中)、臺南、澎湖五篇。作者未具真實姓名,未知何許人;據其「自序」,顯係臺產。「自序」說明此書題名之由有謂:『蓋生於臺、長於臺,身受臺之創鉅痛深、親見臺之同遭蹂躪而「痛定思痛一也』。書成於割臺之後一年,以當時人記當時事,自較可信。附錄作者羅、姚兩氏事略,待考。「中日兵事本末」篇,溯自同治年間中日商訂「通商條約」始,繼而日本出兵臺灣、併吞琉球,以至由朝鮮問題引起甲午之戰訖和成賠款割臺,始末略備。「東方兵事紀略」原分釁始、援朝、奉東、金旅、遼東、山東、海軍、議款、臺灣(上下)等十篇,特取其最後兩篇。至其「議款篇」,另收入第四三種「馬關議和中之伊李問答」「附錄」。又,羅惇曧另有「割臺記」篇,收入第五七種「割臺三記」。按「臺海思慟錄」正文未見刊本,今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抄本輯編。
第四一種「北郭園詩鈔」
本書(一冊九二面五五、二○○字)分五卷,鄭用錫撰。用錫字在中,號祉亭;淡水人。清道光癸未(三年)成進士,為淡水開闢以來通籍第一人。淡水前無志乘,乃集弟友纂稿,藏為後法。嗣曾選官,乞養歸里。前後在籍著有事功,晉給至二品封典。咸豐三年漳、泉分類械鬥,作「勸和論」曉之。所著詩文,各以其晚年所築北郭園名之;其子如梁合校刊行,題曰「北郭園全集」。「全集」凡十卷,有「文鈔」一卷、「詩鈔」五卷、「制藝」及「試帖」各二卷。本書取其「詩鈔」五卷,共得各體詩三百五十五首。至其「文鈔」一卷原有文五篇,選其「勸和論」、「北郭園記」、「汪韻舟閩游詩草序」三文作為「附錄一」;並另選「墓誌銘」等作為「附錄二」。
第四二種「海南雜著」
本書(一冊六二面三七、二○○字)凡三篇:一曰「滄溟紀險」、一曰「炎荒紀程」,又一曰「越南紀略」;蔡廷蘭撰。廷蘭字香祖,號秋園;澎湖人。年十三入泮,嗣食餼。清道光十二年,澎湖饑,興泉永道周凱勘賑,上「請急賑歌」以進。十五年秋,赴省試報罷,由廈渡澎,遭風飄至越南;次年初夏,由陸返閩。因成「海南雜著」三篇,記其見聞。後領鄉薦、登進士,澎湖科甲自此始。出為峽江知縣,歷官至同知。本書「滄溟紀險」篇,敘遭風歷險十畫夜抵越南之情景;「炎荒紀程」篇,按日記在越及歸途之經過;「越南紀略」篇,述越南史事並及其典章服物、風土人情。書末,今另據「澎湖廳志」抄出蔡氏若干詩文及其傳略與著作書目,刊作「附錄」。
第四三種「馬關議和中之伊李問答」
本書(一冊八七面五二、二○○字)不分卷,為清光緒二十一年春因甲午戰敗,清廷派遣全權大臣李鴻章與日本全權大臣伊藤博文在馬關議和時五次往復辯難之節略。此外,今加收姚錫光撰「東方兵事紀略」中「議款篇」附於卷末,俾資互相參證。
第四四種「裨海記遊」
本書(一冊七二面四三、二○○字)包括「裨海紀遊」(上中下)三卷、「鄭氏逸事」一卷、「番境補遺」一卷、「海上紀略」一卷、「宇內形勢」一卷,郁永河著。此書版本甚多,方豪先生提供「屑玉叢譚」本,並參酌各本加以校勘;援「臺灣詩薈」本例改「偽鄭逸事」為「鄭氏逸事」,並據他本分「海上紀略」末之「宇內形勢」另立一卷。作者郁永河,字滄浪;浙江仁和諸生。性好遊,人閩為幕,遍歷閩中山水。清康熙三十五年冬,福省火藥局災,典者負償,謀往淡水採磺,永河慨然請行。翌年春,自廈門渡臺,赴淡水北投採磺;至十月初,乃歸。「紀遊」所紀,乃為經歷所見及遭遇艱難辛苦之狀,並賦有竹枝詞。其餘諸卷,均為此行夷考所得。本書著於臺灣入清後僅十餘年,實為研究臺灣極有價值文獻之一;以後私家著述或官修志書,每多引錄。
第四五種「臺灣輿圖」
本書(一冊八二面四九、二○○字)不分卷,夏獻綸著。獻綸字筱濤,江西新建人。清同治十二年,任臺灣道。翌年,值日兵侵臺事件;事定,遂有「開山撫番」之議,得周巡南北內山。「輿圖」之作,即緣於此。圖成,計得幅大小凡十二,並附「說略」。其圖目,依序為「前後山總圖」、「臺灣縣圖」、「鳳山縣圖」、「嘉義縣圖」「彰化縣圖」、「新竹縣圖」、「淡水縣圖」、「宜蘭縣圖」、「恒春縣圖」、「澎湖廳圖」、「埔星社圖」及「後山總圖」;惟「說略」僅十一篇,「前後山總圖」無說。各圖「說略」附錄道里,恒春、後山並附「番社」。又,本書書名原有「並說」二字,今已略去。
第四六種「臺灣番事物產與商務」
本書(一冊一二一面七二、六○○字)不分卷,據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所藏抄本「臺灣番事」(未題作者姓氏)一書編印。蓋書中所述並不止於「番事」,並論及臺灣各種物產與通商事務,因改稱今名。按諸此事內容,實為清同治間美國駐廈門領事官李讓禮(LeGendre,或譯李仙得或李善德)寄其本國駐華公使關於廈門、臺灣地方事務一八六九年度報告書之改譯;不但章節有所移動,敘述順序亦有許多與原文不同。課文第一部分所述「番事」,為同治六年在臺灣南部琅■〈王喬〉洋面發生遭風沈沒之美船「羅妹」(Rover)號事件後李讓禮於次年二月間再往琅■〈王喬〉地區與頭目卓杞篤會晤所見所聞及對「番事」之若干意見,洵屬研究十九世紀中葉臺灣「番地」風土人情之大好資料。第二部分記載物產,如臺灣煤礦分布地區、採煤方法與費用以及產煤數量與價值等,均有詳述與論說。第三部分敘述商務,除論及臺、廈兩海口應設燈塔與釐金稅則應減輕外,以記載兩地各口商務最詳。後兩部分,尤為研究臺灣經濟史之珍貴史料。此外,今並於同治朝「籌辦夷務始末」抄出「羅妹」號事件有關奏摺,作為「附錄一」;又由曹永和先生詳撰「譯文考證」,作為「附錄二」。
至本書原本,另由周學普先生譯成中文,以「廈門與臺灣」為題刊入「臺灣經濟史九集」(「臺灣研究叢刊」第七六種),可供參閱。
第四七種「戴施兩案紀略」
本書(一冊一一六面六九、六○○字)合刊「戴案紀略」與「施案紀略」為一書,因題曰「戴施兩案紀略」;吳德功撰。作者彰化人,字汝能,號立軒;清同、光間,設教鄉里垂四十年。當弱冠時,適值彰化戴潮春事變,親見其事。光緒十四年,因辦理清丈未協激成彰化施九緞事變,亦屬耳聞而目接。後至二十一年割臺之後,臺民拒守,並嘗與其事。對此三事,均有撰述;除本書合刊「兩案紀略」外,並有「割臺記」一種(已刊入第五七種「割臺三記」)。此外,著有「瑞桃軒文稿」及「詩稿」等書。「戴案紀略」分三卷:上、中兩卷倣編年「綱目」之例,自起事以至平定,因年係月、因月係日記述;下卷則純屬附錄性質,將有關文案「錄而附之」而已。「施案紀略」一卷,亦屬編年體裁。「自序」有云:『惟九緞明係圍城三日,罪同叛逆;欲大書特書「反」字,何以成信史!又係清丈激成事端,若不曲筆,如公論何』!末附「周華仲廣文遭亂記」,記「施案」中一罹難者。
關於「戴案」,另有蔡青筠撰「戴案紀略」一書,見第二○六種「戴案紀略」篇。
第四八種「苑裹志」
本書(一冊一一九面七一、四○○字)分上下兩卷,蔡振豐纂輯。振豐,清附生;臺灣淪日後,曾任臺中縣苗栗支廳「事務囑託」。光緒二十三年時,應邀修輯「苑裹志」。當時日人變更行政區劃,縣廳下有所謂「辦務署」之設置。新竹縣屬設有苑裹辦務署,所稱一苑裹」即該署所轄之地區,位於苗栗一堡之南、大甲一堡之北;東以火燄山迤北一派山岡直至白沙墩山為界,西至海為界,南至公館山柑莊前大溪直透下五里牌合水為界,北至白沙墩莊北之小溪為界。書採「方志」體裁,上卷分一圖」、「封域志」、「建置志」、「賦役志」、「學校志」五門,下卷分「典禮志」、「武備志」、「職官表」。「選舉表」、「列傳」、「風俗考」、「物產考」、「古蹟考」、「祥異考」、「文徵」、「志餘」十一門:略如「淡水廳志」之例。今本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稿本」整理編印。
第四九種「東溟奏稿」
本書(一冊一八○面一○八、○○○字)分四卷,姚瑩撰。作者里居、事略,已見第七種「東槎紀略」篇。當清道光十八年蒞臺灣道任,張丙事變餘波未靖;二十年,中英戰起,海疆戒嚴。瑩與臺灣鎮達洪阿內外兼籌,頗費經營。二十一年八月,英船犯雞籠,經予擊退;翌年正月,又侵大安港,計破其船:先後獲英兵一百八十餘人。迨江寧約定,英使訐控臺灣鎮、道妄殺遭難民兵及遭主款者與福建失守文武之忌,構陷成獄,與達洪阿同被逮京問擬。「東溟奏稿」,即在臺灣道時會同達洪阿所為,幾以辦理「夷務」為中心(按臺灣道始於乾隆五十三年福康安奏請臺道加按察使銜,得專摺奏事)。卷一,有「籌剿三路匪徒奏」等五件;卷二,有「會商臺灣夷務奏」等十一件;卷三,有「遵旨籌備覆奏」等六件;卷四,有「謝賞恩奏」等十一件。
姚氏另有「中福堂選集」,見第八三種篇。
第五○種「滄海遺民賸稿」
本書(一冊七○面四二、○○○字)包括兩種詩集:一曰「如此江山樓詩存」、一曰「四香樓少作附存」,合稱今名。作者王松,其事略已詳第三四種「臺陽詩話」篇。所著「如此江山樓詩存」,初題「如此江山樓焚餘稿」,刪訂於割臺後之翌年;後續有補充,以「五十初度」為殿,共得一百二十八首。所詠之詩,誠如吳興劉承幹所云:『其志怨、其聲哀以促』(見「劉序」)。「四香樓少作附存」原名「四香樓餘力草」(按四香樓為如此江山樓之前身),作於清光緒十八年以前,共存三十五首;因附於本書之次,故曰「少作附存」。
第五一種「臺灣生熟番紀事」
本書(一冊五五面三三、○○○字)不分卷,黃逢昶撰。逢昶字曉墀,湖南湘陰人。清光緒初,宦遊臺北。八年,嘗奉委至宜蘭催收臺北城捐。本書之作,當在此前後時。書中有文三篇,其目為「臺灣驅寇論」、「上岑宮保撫番稟稿」、「臺灣生熟番輿地考略」;另有「生番歌」、「熟番歌」二首及「臺灣竹枝詞」七十五首。惟兩「番歌」前見於道光間柯培元著「噶瑪蘭志略」(見第九二種)中,似為輯編此書者--其子芷陔誤入。書末,今另收吳光亮「化番俚言」及王凱泰「訓番俚言」兩種作為「附錄」。
第五二種「安平縣雜記」
本書(一冊一○六面六三、六○○字)一名「節令」,不著撰人;今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抄本排印。按安平縣始設於清光緒十三年臺灣建省之時,由原臺灣縣改稱,為臺南府附郭之邑。本書既稱「雜記」,自無系統;書上目錄,亦係今加。篇目計分「節令」、「風俗」……「臺灣海防廳沿革」、「租稅」以至「保甲」、「團練」等二十五題,內間有原缺題而今擬補者。至此書出於誰人手筆、成於何時?已無紀錄可尋。由於書中原有「清國」(指清廷)、「帝國(指日本)字樣(今改為「清廷」、「日本」)並有敘及日據以後之事,應為日據時期之撰作。但所記均為舊制、舊俗且多建省不久之情況,不乏參考價值。
第五三種「臺戰演義」
本書(一冊五二面三一、二○○字)原名「臺戰實紀」,分初集、續集各六卷;不著撰人。書中所述,皆為清光緒二十一年割讓臺灣而臺民抗拒日軍之事;雖以劉丞福為中心,但所敘戰況實與當時事實不符。每卷之首,仿章回小說體例,各加七言或六言聯語目錄二句。今改名曰「演義」,以其類「小說」故。蓋所以重為編印者,非謂此書可作史料之用,只在反映當年臺灣民氣之憤激而已。
第五四種「臺灣教育碑記」
本書(一冊九二面五五、二○○字)集刊有關清代臺灣教育建置之碑文四十三篇,末附以「明志書院案底」二卷。碑文來源:一為日據時期前臺灣總督府民政部總務局學務課編印「臺灣教育誌稿」所集三十六篇,一為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印「臺灣中部古碑文集成」所集七篇。上述碑文大多見於府縣廳志,此後並另有第一五一種「臺灣中部碑文集成」及第二一八種「臺灣南部碑文集成」之編印,可資相互比校。「明志書院案底」全為文卷,卷一為清乾隆二十八至二十九年間淡水廳建立明志書院之始末,卷二為光緒年間淡新分治後明志、學海兩書院租項糾紛之處理經過。
第五五種「臺灣采訪冊」
本書(二冊二○二面一二一、二○○字)不分卷,清道光九年至十年間陳國瑛等十七人采集。采訪者十七人中,內有黃本淵,臺灣人,嘉慶癸酉(十八年)優貢,後舉孝廉方正,欽點教職;曾敦仁,亦臺籍,道光九年歲貢;餘不詳。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藏有此冊傳抄本,今據以略加整理、重編目錄印行。目分「列星分野」以至「武舉」,共八十一項。在「嘉義縣城」項下,註有「乾隆二十九年以前志載已詳,毋庸重錄」字樣;其餘諸「以官」目,亦有類此附註。按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修至乾隆二十九年止,此冊似為繼續纂修「府志」而采訪;如證以道光九年至十年間臺灣知府鄧傳安「彰化縣界外獅頭社潭中湧現小山記」末有「會余將有修「府志」之役』語(記見第九種「蠡測彙鈔」),益信而有徵。雖續修「府志」未見有成,此冊對於乾隆二十九年以後有關志乘資料--尤其訖於道光十年止六十餘年間府屬職官及選舉各項均有詳列,至具查考價值。冊內並有「大學士九卿議覆公中堂福議奏(議覆福康安乾隆五十三年所奏臺灣善後事宜十六條事)長文,似尚為臺灣其他文獻所未見。
第五六種「閩海贈言」
本書(一冊一二八面七六、八○○字)凡六卷,另加「卷之末」一卷,合共七卷;沈有容輯。有容字士弘,又字寧海;寧國宣城人。由明萬曆己卯(七年)武舉,補昌平千總。二十六年,歷陞福建浯銅都尉,轉浯嶼遊擊,改署石湖。時倭據東番(今臺灣)為窟,剽掠閩、浙。三十年十二月初旬,有容率師夜過彭湖(今澎湖),破之於東番,焚其六舟、斬十五級;至除夕,乃班師。自此,倭不再至者十年。三十二年冬,荷人韋麻郎艘聚千餘人次彭湖求市,當事者議剿,下其通事林玉於獄;有容出之,曰:『若求市,非為寇也』!因乘舟直抵韋麻郎,曉以事理;荷人引去。先後在閩十五年,積功擢山東總兵官;天啟四年,乞疾歸。本書所輯,乃閩省縉紳所贈言。卷之一為碑,卷之二為記,卷之三為序,卷之四為古風,卷之五為七言律詩,卷之六為五言排律、七言排律及七言絕句;卷之末為「家言」,有叔懋學、弟右則兩人詩。此外,後有何喬遠「奠章」一,有容歿後所附加者。書中有關閩海史料極豐,荷侵澎湖、倭窟臺灣,均可由此略窺梗概。其中有陳第「東番記」一篇,尤為明季親臨臺灣目擊耳聞者所留之最早文獻。按第字季立,福建連江人;嘗客都督俞大猷幕。有容剿東番,與俱;舟泊大員(今臺南),日與當地先住民相接,深悉島上情形,因有此記。至陳第閱歷,另有第三○三種「陳第年譜」可考。
第五七種「割臺三記」
本書(一冊七九面四七、四○○字)係一集刊,收錄羅惇曧「割臺記」、俞明震「臺灣八日記」及吳德功「讓臺記」三種,因題稱「割臺三記」。「割臺記」綜述清光緒二十一年臺、澎割讓及臺民抗日之經過,文極簡略。作者羅惇曧另著「中日兵事本末」已刊於第四○種「臺海思慟錄」附錄中,請參閱「思慟錄」篇。「臺灣八日記」記同年五月初五日日兵在澳底登陸後數日間中日兩軍之戰況及十二日臺北兵變之情形。作者俞明震,字恪士,浙江山陰人。原任刑部主事;光緒二十一年四月,調臺派充全臺營務處。五月初一日接署藩司,更於初八日奉命赴前敵督師兼理糧餉、電報事宜。此篇所記,皆其親歷之事。末附巡撫唐景崧(維卿)電奏稿多通,即其藏衣帶中攜出之件,尤屬可貴史料。「讓臺記」作者吳德功略歷,已見第四七種「戴施兩案紀略」篇。此記始於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簽約到臺,終於九月二十七日日本北由川宮親王卒於臺灣、運柩返日。其間凡一百三十餘日事,逐日記載,而於地方人士參與戰役者敘述尤詳。記末原附有錄自同年十月「閩報」隨筆一則,仍舊照刊;並於作者所著「瑞桃齋文稿」中錄出「吳彭年傳」一篇併附於後,以供參考。吳著正、附文,均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抄本編印。
第五八種「嘉義管內采訪冊」
本書(一冊六八面四○、八○○字)不分卷,不著撰人。原書為一抄本,全稱是「嘉義管內打貓西堡、打貓北堡、打貓南堡、打貓東下堡下三分、打貓東頂堡采訪冊」,藏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今據以整理印行,略稱「嘉義管內采訪冊」。究其實,如改稱「打貓管內采訪冊」或「打貓采訪冊」,尤為妥切;蓋此冊所指之地區,係指日據初期臺南縣打貓辦霧署所轄之境地。本書內容仿「雲林縣采訪冊」例,每堡依積方、沿革……等分項記述(參第三七種「雲林縣采訪冊」篇);有敘至清光緒二十四年(日明治三十一年)者。
第五九種「瀛海偕亡記」
本書(一冊一○二面六一、二○○字)分上下兩卷,洪棄生撰。棄生原名攀桂、學名一枝,字月樵;原籍福建南安,自曾祖流寓臺灣鹿港,遂家焉。清光緒二十一年臺灣淪日,改名繻,字棄生。所著有「寄鶴齋詩集」、「古文集」、「駢文集」、「詩話」、「八州遊記」、「八州詩草」、「中西戰紀」、「中東戰紀」及「瀛海偕亡記」等書,都百餘卷。此記敘割臺抗日事,上卷自當年三月馬關款成後臺灣建號民主國,訖九月臺南劉永福敗。下卷自永福內渡後臺民繼續抵抗,以北部陳秋菊、簡大獅、南部林小貓、中部柯鐵虎等為首,先後有攻臺北府城事,有宜蘭之變,有南路鳳山嶺之變,有中路坪頂、刺桐巷、埔裹社之變;尤以中路為甚,屢拒屢創逾四年之久,而終以當光緒二十七年時「大掃除」(大殺戮)之難。所謂「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血跡斑斑,驚心怵目。他書記割臺之痛,往往以亡臺南為止;此書後段所記,洵為難得史料。又作者在民國十年有遊祖國之計,曾將無觸時忌之篇什選刊「寄鶴齋文曫」六卷及「詩曫」四卷,攜贈故土同好;今書末選載其「寄鶴齋詩曫」諸體詩二百三十三首,作為「附錄」。
至洪氏其餘著作,詳第三○四種「寄鶴齋選集」篇。
第六○種「臺灣外記」
本書(三冊四四八面二六八、八○○字)分十卷,江日昇撰。日昇字東旭,福建同安人(一說惠安人)。父美鼇,生與鄭芝龍同時;嘗從永勝伯鄭彩翊弘光,督師江上。繼而與芝龍福州共事,署龍驤將軍印。後迄為鄭氏部將,至康熙十六年「改職投誠」,往粵東連平州。日昇幼從父遊宦嶺表,悉鄭氏事;二十三年,清廷統有臺灣,又嘗親履其地,弔鄭氏遺墟,有「白日寒雲不勝情」之句。本書記臺灣鄭氏事,如其「自序」所云:「誠閩人說閩事」。有「凡例」十一則,其最後一則說明就當日所獵聞、事之親身目睹者以外,並於「明紀」或「本末」、或「編年」、或「遺聞」以及「名臣奏疏」、「平南實紀」等諸書廣為搜輯。此外又有「鄭氏應讖五代記」、「平澎臺諸將姓氏」等前文,並載卷首。本書各版本頗多分歧,今本由方豪先生根據七種版本合校編成。
第六一種「新竹縣志初稿」
本書(二冊二五九面一五五、四○○字)今編六卷,鄭鵬雲、曾逢辰纂輯。接清季「新竹縣志」初成於光緒十九年,為陳朝龍(新竹縣廩生)、鄭鵬雲(臺北府學廩生)所纂修;惜因甲午、乙未之變,舊稿散佚。日人據臺後第三年(光緒二十三年),復由鄭鵬雲、曾逢辰採集原修殘稿等資料重加編輯;翌年又因「地方官制」變更(縣廳廢止)而匆匆結束,未及蕆事。本書,即為其「草稿」所整編。新竹縣疆域,前後有所不同。原修「縣志」時。經光緒初年臺北設府與十三年建省時淡新、新苗兩度分治,定為南至中港,與苗粟縣鄰;北及土牛溝,與淡水縣界;西濱海,而東人山地。「初稿一所指,乃日據後一再分合,恢復光緒初年新苗未分治前之疆域:而北自大甲溪以北至頭重溪、土牛溝以南,東西仍以山海為界。本書稿本現藏新竹縣文獻委員會,今本係據以整理編印。門目分為封域、建置、賦役、學校、典禮五志(以上卷一至卷三)、職官、選舉二表、列傳(以上卷四)及風俗、古蹟、兵燹三考(以上卷五),殿以「文徵」(卷六)。
第六二種「楊勇愨公奏議」
本書(一冊六九面四一、四○○字)不分卷,楊岳斌撰。岳斌初名載福,字厚菴;湖南善化人。由行伍,迭有軍功,受知於曾國藩,與彭玉麟共治長江水軍。清同治間,歷陞至陝甘總督。光緒十年法軍侵臺灣,命幫辦福建軍務。乃於是年秋在湘募勇成軍,十二月至閩,翌年正月渡臺,繞往東海岸埤南登岸,至三月下旬始抵臺北;時已停戰,旋即和成,遣撤募勇同籍。後卒,謚「勇愨」。本書「奏議」凡四十一件,均為赴援臺灣前後之摺片。按「楊勇愨公奏議」全帙不止此數,此祇取其中十五、十六兩卷,並錄原書卷首「國史本傳」及「楊勇愨公神道碑銘」兩文列於正文之前。
第六三種「樹杞林志」
本書(一冊一三六面八一、六○○字)不分卷,林百川、林學源合纂。百川,清附生;學源,光緒二年入臺北府學,選用訓導。日人據臺第四年(光緒二十四年),應樹杞林辦務署之託,編修此志。按樹杞林,位在新竹城東南二十五里。辦務署所轄地區:東自油羅、西盡西排河、南極紗帽山、北暨九芎林。此志之纂修較「苑裹志」(見第四五種「苑裹志」篇)遲一年;門目編列,悉與相同。
第六四種「臺灣詩乘」
本書(二冊二六二面一五七、二○○字)分六卷,連橫撰。作者字武公,號雅堂、別號雅棠、又號劍花;臺南人。清光緒四年,生於臺南馬兵營。年十八,遽遭割臺之痛,始學詩以述家國淒涼之感。並以時蒐集臺灣民主國文告,預儲撰史材料。日俄戰後,憤清政不修,至廈門創「福建日日新報」,鼓吹排滿。嗣報館被封,回臺主「臺南新報」漢文部。越三年,移居臺中,入「臺灣新聞」,開始撰作「臺灣通史」;因與林朝崧、賴紹堯輩創櫟社,以道德文章相切劘。民國初建,有遠遊大陸之行。至三年,返臺。自此即潛心述作,越五年而「通史」以成。旋移居臺北,集古今作家之詩,刺其有繫臺灣者編而次之,名曰「臺灣詩乘」。十三年,又編行「臺灣詩薈」月刊,校訂夏琳「閩海紀要」。後又為保存臺語計,賈其餘勇撰「臺灣語典」。至二十二年,舉家移居滬上;二十五年夏,因病逝世。本書成於民國十年,「自序」有云:『子輿有言:「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是詩則史也,史則詩也」。余撰此編,亦本斯意』。所采古今之詩,上自開臺草創,下訖割臺前後;誠如「自序」末云:『讀此編者,其亦有感於變風、變雅之會也歟』!
連氏所著,除本書與「臺灣通史」、「臺灣語典」外,尚有「劍花室詩集」、「雅言」及「雅堂文集」等書,分詳第九四、一二八、一六一、一六六、二○八種諸篇。
第六五種「臺灣府志」
本書(三冊三○二面一八一、二○○字)凡十卷,高拱乾纂輯;通稱「高志」。拱乾字九臨,陝西榆林人;廕生。清康熙三十一年,由泉州知府陞補分巡臺廈兵備道。三十四年俸滿,陞浙江按察使。清代臺灣自康熙二十三年設府,初未有「府志」,僅有諸羅知縣季麒光所纂「臺灣郡志稿」、知府蔣毓英所存「草稿」以及臺灣貢生王喜所輯「臺灣志稿」等編。三十三年,拱乾搜補資料,從事修輯此志;翌年纂成,三十五年付刊。全書分封域、規制、秩官、武備、賦役、典秩、風土、人物、外志、藝文十志,志各一卷。本書原刻,在臺灣已無全本存在。今本依「民國四十五年三月杭縣方氏慎思堂據日本內閣文庫藏本景印」本排印。但此非原刻本,如「秩官」、「武備」兩志中頗多康熙三十五年後以至四十年就任者,且補刻痕跡顯然;疑為四十年或次年所補刻。
第六六種「重修臺灣府志」
本書(三冊四二一面二五二、六○○字)凡十卷,周元文纂輯;通稱「周志」。元文字洛書,遼左金州人;監生。清康熙四十六年,由延平知府調補臺灣。秩滿,陞湖南辰沅靖道。「府志」之重修,初倡於鳳山知縣宋永清,延教諭施士嶽董其事;至五十一年,元文乃修而輯之,於是乎成。此志體例一如「高志」;郎以「高志」為藍本,而將康熙三十五年至四十九年之新修部分另行刻板編入。又按「秩官志」所載職官到任或卸任年月多在康熙五十一年以後,竟有遲至五十七年者;可見本書曾經增補,其問世當在五十七年以後。
第六七種「鄭成功傳」
本書(一冊一五六面九三、六○○字)首載鄭亦鄒撰「鄭成功傳」(日本浪華木孔恭世肅校本),次錄「清史列傳」「鄭芝龍傳」、「清史稿」「鄭成功傳」及署名匪石撰「鄭成功傳」三種。另有兩附錄:一為「延平二王遺集」,一為「鄭延平王受明官爵考」。鄭著「鄭成功傳」(分上下兩卷)作者鄭亦鄒,字居仲;福建海澄人。清康熙丙戌(四十五年),成進士;旋授內閣中書。未幾,乞假歸;結廬於白雲洞之麓,授徒著書。所著有「明季遂志錄」等書,多散佚。「鄭成功傳」約成於康熙四十五年稍後任內閣中書期間,上距臺灣鄭氏之亡只二十餘年。傳繫鄭氏四世事,編年紀述;雖由清人口吻,但以閩人說閩事,極具史料價值。其餘三種中,匪石著傳偏重宣傳鼓吹作用,「清史列傳」及「清史稿」兩傳內容簡略。附錄之一「延平二王遺集」有鄭成功詩八首、鄭經詩二首、諭五篇,原刊「玄覽堂叢書續集」中;集後有跋,記傳錄經過。附錄之二「鄭延平王受明官爵考」,海鹽朱希祖撰。
第六八種「清一統志臺灣府」
本書(一冊八○面四八、○○○字)係據清嘉慶重修「一統志」選輯「臺灣府」部分而成,因名之曰「清一統志臺灣府」。書分二十四目,曰分野、建置沿革、形勢、風俗、城池、學校、戶口、田賦、山川、古蹟、關隘、津梁、隄堰、陵墓(明)、祠廟、寺觀、名宦(本朝)、人物(本朝)、流寓(明)、流寓(本朝)、列女(本朝)、仙釋、土產、番民。書末,今另收顧炎武著「天下郡國利病書」中有關澎湖與泉、漳二府之資料,作為「附錄」。
第六九種「鄭氏關係文書」
本書(一冊八三面四九、八○○字)集刊三種文獻:一為「鄭氏關係文書」,二為「石井本宗族譜」,三為「海外異傳」。所謂「鄭氏關係文書」,乃為日本前東京帝國大學教授市村讚次郎於清光緒二十七年夏在北京(今北平)紫禁城內閣東大庫檢出有關臺灣鄭氏之文書。今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存有抄本,據以整理刊印。有「鄭泰洪旭黃廷咨靖南王耿繼茂總督李率泰文」、「欽命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戶部郎中賁岱等題本」及「南安縣生員黃元龍密奏」三文並所附鄭泰造報官員兵民船隻總冊及所謂「偽底冊」等件,均為清康熙初年鄭成功歿後閩海發生變化之原始資料。「石井本宗族譜」一名「延平郡王鄭氏系譜」,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抄本編印。首有鄭芝龍、芝鸞等序文諸篇,次為「井江鄭氏歷代人物」,又次為「南安縣四十三都石井鄉鄭氏世譜」及「同安縣感化里石澳保獅石鄉鄭氏圖譜」。徵考各篇序文,有作於明崇禎十三年(芝龍、芝鸞),有作於清嘉慶六年(名山)、道光十三年(希石)及十四年(曾文峰),知原譜歷修數次,此為斷片抄本。在此不甚完整之譜牒上,可以獲睹鄭成功家世及其族人之狀況。但有沿襲各種文獻,如誤芝龍平西侯、鴻逵靖西伯(「西」為「鹵」之誤抄,「鹵」又為「虜」之同音字替代。並誤鴻逵晉爵定虜侯為靖西侯),不可不注意及之。「海外異傳」為一篇傳記,日人齋藤正謙撰。此傳記述山田長政之霸暹羅、濱田彌兵衛之脅紅毛及鄭成功之王臺灣;後二人事,均與臺灣史有關。由於前兩種文獻均為抄本,訛誤脫漏所在多有;今本巳酌加訂補,並作有「鄭氏關係文書暨石井本宗族譜校勘記」附於書中。
第七○種「嶺雲海日樓詩鈔」
本書(三冊四一二面二四七、二○○字)凡十三卷、又「選外集」一卷,丘逢甲撰。逢甲字仙根,號蟄仙,又號仲閼;以詩文常署倉海君,故人稱「倉海先生」。祖籍廣東鎮平,至曾祖始遷臺灣,定居彰化。清光緒己丑(十五年)成進士,點工部主事,告假回里。甲午(二十年)中日戰起,在籍督辦團練,稱義軍。次年,割臺議定,以力爭無效,乃與臺人士倡「民主」之說,建臺灣民主國,推巡撫唐景崧為總統、總兵劉永福為幫辦,自統義軍協守。臺灣亡,奉父母內渡。少時,即能詩。乙未(光緒二十一年)以前之詩,因戰亂散失;內渡後,始有存稿。乙未、丙申篇什,多為禾黍新亭、悲涼哀壯之詠;此後所作,並以感懷時事、鼓吹愛國思想者為多。歿後,乃弟瑞甲初輯於民國二年,即名「嶺雲海日樓詩鈔」;後至二十五年,復加釐訂,並將前未選錄諸作輯為「選外集」附入。詩按年排比,卷一、卷二,分為乙未、丙申之稿;餘自戊戌至辛亥(宣統三年),並附以民元之作。「選外集」雖未分年,仍略依年次編列(自乙未至辛亥)。書後,並附有作者行狀、傳、銘、年譜等四篇。
第七一種「臺灣日記與稟啟」
本書(二冊二八一面一六八、六○○字)分三卷,胡傳撰。作者字鐵花,號鈍夫;安徽績溪人。清同治九年,以歲貢就職訓導。後由保奏,以直隸州知州補用,分發江蘇。光緒十七年,臺撫邵友濂奏調,旨發臺灣差委。次年二月抵臺,歷充全臺營務處總巡、臺南鹽務總局提調;十九年五月,委代臺東直隸州知州,旋兼統鎮海後軍。迄二十一年臺變日亟,始行內渡;時已病,至七月初三日歿於廈門。在臺三年又五月,留有「日記」及「臺灣稟啟存稿」。民國四十年,曾由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印行,合題「臺灣紀錄兩種」。後經作者哲嗣適之先生將「日記」與「稟啟」按照時日合編,定名為「臺灣日記與稟啟」;今本所刊,即由適之先生所手定。卷一,自光緒十八年正月至八月,記渡海並巡閱全臺防營;卷二,自同年九月至十九年四月,記提調臺南鹽務;卷三,自十九年五月至二十一年五月,記赴臺東州任至在任上預立遺囑止。由上述紀錄,可知臺灣在割地之前若干措施與東部情況。卷後附有作者遺稿「記臺灣臺東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並書後」等篇。
胡氏另有「臺東州采訪冊」之纂輯,見第八一種篇。
第七二種「無悶草堂詩存」
本書(一冊一八二面一○九、二○○字)分五卷、附「詩餘」一卷,林朝崧撰。朝崧一名俊堂,字癡仙,自號無悶道人;臺灣(今臺中)人。年二十一,值清光緒二十一年(乙未)割臺之變。後遂避亂桐城,轉徙申江;遍歷名山大川。既返故山霧隱,肆力於詩。當光緒二十八年時,倡設櫟社,更集諸同好互為唱酬,以宣洩抑鬱無聊之氣;嘗以「無悶」署其堂,又以堂名題其詩集,意在斯乎!作者於民國四年捐館;越十七年,諸社友為之選輯「詩存」付梓。計卷一自乙未至庚子、卷二自辛丑至乙巳、卷三自丙午至庚戌,卷四自庚戌至王子、卷五自甲寅至乙卯,「詩餘」則未標年分。
第七三種「鳳山縣采訪冊」
本書(三冊五二二面三一三、二○○字)分十部(以天干區別),盧德嘉纂輯。德嘉,廩生。清光緒十八年臺灣倡修「通志」,鳳山縣於十二月設采訪局,由德嘉等多人任其事;但因徵采寥寥,久無所成。至次年十月,乃設立主稿之人,並委德嘉專其責成。訖二十年十二月,稿始成。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藏有此冊抄本,今據以整理排印。卷首載有「采訪案由」,詳列通志總局札論及鳳山造送采訪冊情形。正文分七類:一曰地輿,分屬甲、乙、丙三部;二曰規制,屬丁部;三曰職官,屬戊部;四曰科目,屬己部;五曰列傳,屬庚部;六曰列女,屬辛部;七曰藝文,分屬壬、癸兩部。內容頗為詳贍,惜缺「物產」一類。其藝文類「兵事」一目所收詩文,極具史料價值。按此冊所指鳳山,其縣境較清初時已有變更,蓋光緒元年劃率芒溪以南添設恒春一縣矣;另詳第七五種「恆春縣志」篇。
第七四種「重修福建臺灣府志」
本書(四冊六○一面三六○、六○○字)几二十卷,劉良璧纂輯;通稱「劉志」。良璧字省齋,湖南衡陽人。由進士,歷官福建連江、將樂、龍溪知縣,擢漳州同知。清乾隆五年,薦陞分巡臺灣道。同年十月,開始重修「府志」,至翌年五月竣事,凡八閱月而成。此時臺灣行政區劃巳有變更,自雍正元年劃諸羅虎尾溪以北增設彰化縣並淡水廳;五年,增設澎湖廳:府轄臺、鳳、諸、彰四邑及兩廳。志中縣廳分志,已與前修高、周兩志不同。志體倣自「通志」而略變通,特立「卷首」一卷,專載「聖謨」;正文依次為星野、建置沿革、山川、疆域、城池、風俗、田賦、戶役、典禮、兵制、學校、公署、職官、名宦、選舉、人物、古蹟、雜記、藝文等十九篇。內職官分占兩卷,餘篇各一卷。
第七五種「恒春縣志」
本書(二冊三一一面一八六、六○○字)凡二十二卷,又卷首、卷末各一卷;屠繼善纂輯。恆春設縣;始於清光緒元年。縣境東、南、西三面環海,北以加爾崙溪與臺東埤南交界,西北以率芒溪與鳳山枋寮交界。十八年,臺灣設局倡修「通志」,令各屬蒐輯采訪冊以報;時繼善司鳩來恆,知縣陳文緯謀以改冊為志,委任總纂。繼善,自號嘯雲居士,浙江會稽人。受事日始,再閱寒暑,全書脫稿。卷首,載城署圖;正文依次為疆域、建置、職官、營汛、招撫、田賦、戶口、風俗、產物、義塾、祠廟、學校、碑碣、藝文、山川、水利、鋪驛、邊防、兇番、節壽、義塚、雜志等二十二篇,各為一卷。卷末為「舊說」,錄夏獻綸「臺灣輿圖」「恆春縣輿圖說略」附焉。此志所載多屬檔冊原件,尤以「邊防」一篇為同治十三年日兵侵臺事伴結束後與日人協議「事寢之後兩國往來文件全行撤銷」之下保存者,其史料價值甚高。
第七六種「南天痕」
本書(三冊四六一面二七六、六○○字)凡二十六卷、末附一思陵改葬事」及「二太子事」二篇,題四明西亭凌雪撰。「南大痕者何」?紀南明弘光、隆武、永曆三朝事也(節繹「自序」語)。本書有紀略二卷,分子目四:曰聖安帝、思文帝、永曆帝、魯監國。列傳二十四卷,分子目四十一;除宗藩傳另立一卷(一目)外,餘二十三卷(四十目)中類傳有十六卷,分守土諸臣、死事諸臣、逸士、義士、武臣、鎮巨、雜臣諸目。鎮臣列傳專載臺灣鄭氏一門人物,有鄭芝龍、鄭芝彪、鄭鴻逵、鄭成功四傳。董沛跋有云:『其書以溫哂園(睿臨)「南疆佚史」為藍本,「例言」亦全襲之。但溫氏所採不過四十餘種,而西亭自述引用至九百七十四種(不列目;其有目者祇七十九種),則較溫氏為』。而謝國楨「晚明史籍考」則直斥為抄襲「南巴逸史」;有云:「是書實即由「南疆逸史」鈔襲而出,原文全同,惟每篇之後多一贊耳』。至由「南疆佚史」為籃本而補勘者,尚有李瑤所撰一書,見第一三二種「南疆繹史」篇。
第七七種「天妃顯聖錄」
本書(一冊八五面五一、○○○字)不分卷,不著撰人。書載天妃誕降本傳及其後「顯聖」事蹟,為研究民俗學資料之一種。所謂「天妃」,福建莆田湄洲嶼林氏女也;誕生於宋建隆元年(父官都巡,名愿;一說名惟愨)。由於後來歷代君主、大臣奉為護航之神,敕對賜號,於是沿海各地莫不建立宮廟(或稱天妃宮,或稱天后宮及其他名稱),一切飄洋過海船隻莫不供奉天妃神位。臺灣為一海島,居民原從閩、粵渡海而來,建廟信奉,極為普遍。何以有此民俗流傳?值得研究。另有「天上聖母源流因果」一卷,內容大半與「顯聖錄」相同;因附錄書後,備供互參。今加「後記」中,並另補錄有數件參考資料。
第七八種「清代臺灣職官印錄」
本書(一冊一六三面九七、八○○字)集刊清季臺灣文武機關官印一百六十三顆,用紅色套印。所集官印,共分四大類,計有印十八顆、關防一百二十五顆、鈐記十八顆及戳記二顆;並在各印底下,刊註印文。從此種官印,可以窺見當時一部分機關之性質或其特定任務。
第七九種「臺灣私法債權編」
本書(二冊二四九面一四九、四○○字)彙集臺灣私法有關債權之事例,凡二章,共十六節。此項事例,為日據時期臺灣舊慣調查會所搜集。按當時日人為實施有效統治,嘗對臺灣舊慣進行調查。是項調查區分二部:第一部為法制之部,第二部為農、工、商經濟之部。第一部於清光緒二十七年時開始進行,前後調查三次,歷時十載。其每次刊行之報告書全用日文撰述,主為臺灣私法一般性之介紹;至其「附錄參考書」純為臺灣私法事例之彙集,仍存中文原蹟。宣統二年時,綜合三次調查資料加以整理,復將第三次報告書及其「附錄參考書」修正出版。該版報告共分緒論、不動產、人事、動產、商事及債權等編,可謂集其三次調查之大成。本書之內容係以修正出版之「第一部調查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第三卷附錄參考書上卷」第四編之第四、五兩章為主,再加前一年刊行之「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第三卷附錄參考書上卷」第八章合編而成。所集事例,統屬債槽部分。第一章債權總論,分債權之物體、債權之擔保二節;第二章債權各論,分贈與、買賣、消費借貸、寄託、包、運送、調處、交代、行、會、保險、賭博、不法行為十三節。
本書以外,另編有商事、人事、物權等編,分見第九一、一一七、一五○種諸篇。
第八○種「金門志」
本書(三冊四二面二五五、○○○字)凡十六卷,林焜熿纂輯、子豪續修。焜熿字巽甫,金門人;同安歲貢生。豪閱歷分見第八種「東瀛紀事」篇並第一六四種「澎湖廳志」篇。焜熿嘗從福建興泉永道周凱於清道光十年至十二年分纂「廈門志」,遂自任采訪並搜討志籍,撰「金門志」若干卷,體例一如「廈門志」;閱時二年而成,遲未開雕。迄至同治年閒,豪承父業,困績而修之。志稿後復經傅炳煌(號雪湖,南安人)刪訂,至光緒八年始付梓。金門舊名浯洲,又名仙洲;明時,改今名。清初,鄭成功據金、廈兩島與清兵抗;至康熙二年,鄭經撤退至臺,清墟其地。十三年三藩變起,經復入島;至十九年,復棄而回臺。兩島存亡,幾與鄭氏相終始。是以「金門志」與「廈門志」所志,與臺灣鄭氏史事關係至密。本書首列「金門圖」外,卷一皇言錄、卷二分域略、卷三賦稅考、卷四規制志、卷五兵防志、卷六職官表、卷七名宦列傳、卷八選舉表、卷九至卷十二人物列傳、卷十三列女傳、卷十四藝文志、卷十五風俗記、卷十六舊事志。
第八一種「臺東州采訪冊」
本書(一冊八六面五一、六○○字)不分卷,胡傳纂輯。傳里居、閱歷,見第七一種「臺灣日記與稟啟」篇。清光緒十九年在臺東直隸州知州任時,適臺灣倡修「通志」,各縣廳編造采訪冊。二十二年正月初二日,初具「臺東志建置沿革稿」,隨後進行為修志事採訪一切;至三月初一日,采訪修志冊脫稿。此冊原稱「臺東州采訪修志冊」,後因割臺事起,「通志」未及纂成,並此冊存入「通志」稿中,列為卷十九、二十(詳見第一三○種「臺灣通志」篇)。今本係由「通志」稿中抽出單獨印行,易稱「臺東州采訪冊」。本書內容,分建置沿革、疆域、山川、職官、廨署、營汛、鋪遞、莊社、墾務、水利、田賦、津渡、祠廟、風俗、土產、災祥、兵事、忠義、宦績、藝文等二十目。,按臺東州所屬地前係南路理番同知所轄,以其地荒僻,不責貢賦而以化外視之。自同洽十三年「開山撫番」,移駐同知於埤南,並改稱「理民撫番同知」。光緒十三年建省,改設直隸州。其地東濱大海,西際中央山脈;南以阿郎壹溪與恆春為界,北臨加里宛與宜蘭為界。自昔少有文獻可徵,此冊堪稱研究清代臺灣東部重要史料之一。書末,今另收陳英撰「臺東志」一卷,作為「附錄」。英為割臺前臺東撫墾局長、補花蓮港州同,所撰「臺東志」較「采訪冊」為晚,可補「采訪冊」之不足。
第八二種「內自訟齋文選」
本書(一冊七○面四二、○○○字)不分卷,周凱撰。凱字仲禮,一字芸皋;浙江富陽進士。清道光十年,歷官至福建興泉永道。十二年,奉檄赴澎湖賑卹風災。駐廈兩載,輯「廈門志」。十三年,權臺灣道事百有餘日。時值張丙事變之後,搜捕餘黨,撫定民心;回本任,上臺地應行興革事宜十二條。十六年,遷臺灣道。嘗巡視噶瑪蘭,深入其阻。十七年七月,卒於官。所著有「內自訟齋文集」、「內自訟齋詩鈔」等書。「文集」凡十卷,本書選其涉及臺灣部分,共收文二十七篇。內有「明監國魯王墓考」、「明監國魯王墓碑陰」二文,辨正史事;「記臺灣張丙之亂」一篇,排日直敘,極利查考;「嘉義王君墓誌銘」及「誥授朝議大夫華亭許君墓誌銘」中涉及臺灣幾件變亂事,亦具史料價值;餘不贅。書首有「芸皋先生自纂年譜」、吳德旋「福建臺灣道周公墓誌銘」,皆移自原集。書末編存「附錄」二:一為「內自訟齋文集目錄」,一為「內自訟齋文集參訂及校刊者姓氏」。
第八三種「中復堂選集」
本書(二冊二六二面一五七、二○○字)不分卷,姚璺撰。作者里居、亭略及在臺業績,已見第七種「東槎紀略」篇及第四九種「東溟奏稿」篇。本書係就其所箸「中復堂全集」選輯而成,均關係臺灣事。計選自「東溟文集」十篇及「外集」二篇、「東溟文後集」五十二篇及「外集」五篇、「識小錄」五篇暨「後湘二集」及「續集」詩五十二首。內「東溟文集」各篇均於道光初年及其後在臺灣知府方傳燧幕中所成(內有四篇重見「東槎紀略」),「東溟文後集」各篇全屬二十年前後在臺灣道任內之作。詩雖有前一時期作品,但以後一時期所詠為多。書末,而以作者之傳(吳嘉賓撰)、墓志銘(徐子苓撰)、墓表(徐宗亮撰)作為「附錄一」,「年譜」(子濬昌撰)作為「附錄二」。
第八四種「褔建通志臺灣府」
本書(六冊一、○五○面六三○、○○○字)為一選輯,不分卷。清代纂修「福建通志」凡三次:一為郝玉麟等修、謝道承等纂,刊於乾隆二年;二為沈廷芳修、吳嗣富纂,刊於乾隆三十三年;三為道光九年孫爾准等修、陳壽祺纂(十五年程祖洛等績修、魏敬中重纂),刊於同治十年。本書據後一部「通志」選出與臺灣直接、間接有關部分,整理編成。編目三十五,曰詔諭、星野、沿革、疆域、山川、城池、公署、壇廟、津梁、郵驛、水利、古蹟、戶口、田賦、倉儲、蠲賑、錢法、鹽法、風俗、物產、典禮、學校、經籍、兵制、關隘、海防、對爵、職官、宦績、選舉、人物、列女、方外、寺觀、雜錄。
後至民初,陳壽祺再修「福建通志」,因另有選輯,分見第一二○種「臺灣通紀」篇及第一九五種「福建通志列傳選」篇。
第八五種「南明野史」
本書(二冊二七五面一六五、○○○字)分上中下三卷,題南沙三餘氏撰。作者不詳何如人,但知書成於清乾隆四年。此書稿本原分五卷,舊藏涵芬樓;直至民國十八年由吳縣王鍾麒「釐而訂之」,名曰「南明野史」;翌年,歸商務印書館印行。按本書原名「明末五小史」,分八卷;又名「五藩實錄」,一曰褔藩、二曰魯藩、三曰唐藩、四曰桂藩、五曰唐王聿■〈金粵〉,凡五卷。此外,又有「明末紀事補遺」十卷,亦即此書。今本卷目分為「安宗皇帝紀」、「紹宗皇帝紀」及「永曆皇帝紀」,附錄「魯監國載略」與「唐王載略」。較之「五藩實錄」,除卷次與篇目變動外,又將原本清曆紀年改為明曆紀年;因此,原有「王師」、「我朝」一類字樣亦改為「清師」、「清朝」,「福王」、「唐王」、「桂王」等改稱帝號(簡稱曰「帝」)。李慈銘「受禮廬日記」(上集)記「五藩實錄」有云:『其書蕪穢尨雜,全無體裁。然頗有他書所未見者,於唐藩事尤詳,多載其書詔批答;蓋以出思文手製而特存之』。實則「唐藩」事,多本諸閩人「思文大紀」一書;「思文大紀」,今另刊列於第一一一種。
第八六種「所知錄」
本書(一冊六六面三九、六○○字)分上中下三卷,錢澄之撰;「荊駝逸史」本。作者初名秉鐙,字幼光;安慶桐城人。明末,東南名士結復社;皖中王壇玷者,秉鐙亦為其一。並與松江夏允彝、陳子龍別創聯雲社,冀接武東林。弘光立南都,阮大鋮柄用,刊章捕治黨人;遂亡命走浙、閩,猶從鋒嫡間支持名義不少屈。隆武授吉安推官,尋改延平府。後入粵,永曆擢禮部主事;嗣應臨軒特試,改授庶吉士,兼誥敕撰文。及永曆自梧州奔南寧,不及從;後遂為僧,間道返里,結廬先人墓旁。是時已改名澄之,字飲光;晚年,以環廬皆田也,更自號「田間老人」。著有「田間易學」、「詩學」、「文集」、「詩集」、「莊屈合詁」、「所知錄」及「藏山閣集」等書。本書係記南明閩、粵兩行朝所聞所見事(兩粵行朝止於永曆四年十一月蹕南寧),內容為卷上隆武紀事、卷中永曆紀年(上)、卷下永曆紀年(下)。惟按內容與「凡例」所述不盡相符,蓋非足本。「凡例」第三則云:『弘光朝某以書生蒙鉤黨之禍,匿武水家仲馭複壁中,耳目俱絕,無所聞知;亂後始過白門,於先朝勳戚口中得「三疑案」,遂作「傳疑詩」三首紀之。至於「覆國之姦」固係同郡、本末素悉,今惟紀其里居大略;乞降後死仙霞嶺事,皆得諸同時共事者之口。若其立朝誤國諸狀,海內自有信史也。所指「三疑案」以及「覆國之姦」(按後者指阮大鋮,此本並無所紀。第四則云:『某生平好吟,每有感觸,輒紀篇章。閩中舟車之暇,亦間為之。粵則閒曹無事,莫可發攄;每有紀事,必係以詩。或無紀而但有詩,或紀不詳而詩轉詳者;故詩不得不存也。刪者甚多,亦存其紀事之大者而已』。此類存詩,在此本卷上「隆武紀事」中略有一二,餘均未見。揆諸謝國楨「晚明史籍考」,「所知錄」除「荊駝逸史」所刊「三卷本」外,另有「六卷本」一種(新學會社據傳鈔本排印)。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今藏有清鄭青芝手鈔本,目分卷一「隆武紀年」、卷二至卷四「永曆紀年」(上中下)、卷五「南渡三疑案」、卷六「阮大鋮本末小紀」,與謝考「六卷本」所敘相合。至於所存詩作,亦均能見之;由此,可知尚有完本存在。今本所缺,又另在「藏山閣集」中亦可求之。該集已另選刊,經編為第二二五種「藏山閣集選輯」,適可補此本之不足(補記:近見世界書局影印有李宗侗所藏湖南王禮培舊藏手抄本「所知錄」,分為「隆武紀年」,「永曆紀年」、「南渡三疑案」、「阮大鋮本末小紀」四篇,詩亦並見,可供參閱)。
第八七種「斯未信齋文編」
本書(一冊一八一面一○八、六○○字)不分卷,徐宗幹撰。宗幹字樹人,號伯楨,自稱「斯未信齋主人」;江蘇通州人。由進士,歷官山東、四川府州縣。清道光二十七年,由福建汀漳龍道調臺灣道。時在英人窺臺之後,著防夷之論,立紳民公約,禁不與貿易。水沙連六社久請內附,宗幹請准援乾隆五十三年之例,先設屯丁管理;後遂設官置治。咸豐初年,臺地迭有事變發生,均經敉平。四年,擢福建按察使。其後,嘗襄辦皖、豫軍務。同治元年,再擢福建巡撫。此時彰化戴潮春事變延及全臺,又值福建上游太平軍戰事復亟,宗幹兼籌並顧,臺地以寧。五年,卒於官。嘗輯「治臺必告錄」以授臺灣道丁曰健(見第十七種「治臺必告錄」篇),並著有「斯未信齋文集」行世。「文集」分「文編」、「雜錄」兩部,「文編」有軍書四卷、官牘七卷、藝文四卷;本書由「文編」中有關臺灣部分選輯一百零一篇而成,實為斯未信齋「文選」。所選軍書中之「雪夜探營圖自記」,即作者一篇自傳。
另著「勦未信齋雜錄」,見第九三灑篇。
第八八種「左文襄公奏牘」
本書(一冊一四二面八五、二○○字)不分卷,左宗棠撰。宗棠字季高,湖南湘陰人。初以舉人,揀選知縣。清咸豐初太平天國變起,迭以軍功獲陞賞。同治二年,摺至閩浙總督。五年,奏陳臺灣吏事、兵事。六年以後,經移督陝甘、新疆等地軍務有年。至光緒九年,授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十年,中法戰起,法兵擾及福建、臺灣,又以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次年七月,卒於福州;諡「文襄」。所遺「左文襄公全集」有奏稿、文集、書牘、批札等九十四卷。本書取其「奏稿」及「書牘」中與臺灣有關各篇,合輯為「奏牘」。奏稿部分,計分段落為二,即在閩浙總督任內與欽差督辦軍務時期。前一時期對於臺灣經理較少顧及,後一時期專為督辦援臺軍務;所收奏稿前期略見零雜,後期頗具始末。書牘部分,赤分兩階段:一在閩浙總督駐浙之時,為與閩撫徐宗幹及臺灣道丁曰健等討論戴潮春事變有關事宜;一在移督陝甘以後,適當甲戌日兵侵臺,為與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及總理船政巡視臺灣防務大臣沈葆禎等咨商與臺防有關問題。書末,附錄作者「國史本傳」及「神道碑」(吳汝綸撰)。
第八九種「臺灣遊記」
本書(一冊九六面五七、六○○字)為一集刊,共收遊記與日記各兩種,合題曰「臺灣遊記」。一為池志徵撰「全臺遊記」,係錄自「惜硯樓叢刊」。作者浙江人,清光緒十七年冬來臺遊幕,迄二十年中日之役起,始倉皇內渡。三載之間,足跡幾歷全臺;遂就其當時之日記刪削而成「全臺遊記」一卷。二為吳德功撰「觀光日記」,係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之抄本。作者里居、略歷,見第四五種「實施兩案紀略」篇。日據臺灣初期,日人思以懹柔之法籠絡知識分子,於清光緒二十六年(日明治三十三年)春舉行「揚文會」,而作者即為應召參加斯會之一員。乃於是年三月八日自其家鄉彰化起程赴會,至三十一日返還。所記即在此二十四日中之開會、與宴、參觀、遊覽等活動。三為施景琛撰「鯤瀛日記」,係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之鉛印本。作者福建長樂人,民國元年二月奉檄渡渡臺調查實業。在臺十八日,連同往返將及一月;所記即此一月間之行程與考察之所得。後附詩二十九首,多為與人交往酬酢之作。四為張遵旭撰「臺灣遊記」,係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之油印本。作者直隸南皮人,民國五年四月以福建省長所派代表名義參觀「臺灣勸業會」並作遊覽。所記則為「勸業會」之內容及訪臺十八日間之經過。
第九○種「番社采風圖考」
本書(一冊一○三面六一、八○○字)正文一卷,六十七撰。作者字居魯,滿洲鑲紅旗人。清乾隆九年,以戶科給事中,奉命巡視臺灣。在任三年,曾與同官范咸纂輯「重修臺灣府志」。同時留心殊風絕俗,並珍視海東文獻,編著有「臺海采風圖考」、「番社采風圖考」及「海東選蒐圖」各一種並「使署閒情」四卷。本書計四十八目,依次為歸化、社師、開圳、耕田、插秧、、刈禾、瞭望、收倉、春米、織布、製酒、築基、乘屋、送花、口琴、議昏、沐兒、乳兒、穿耳、箍腹、文身、鑿齒、戲毬、鼻簫、射魚、種竽、斫木、抽藤、獵禽、服牛、完餉、公廨、採實、會飲、番戲、渡溪、遊車、艋舺、鞦韆、浴川、淘金、藤橋、讓路、巡社;惟圖若干冊未見,「昭代叢書」本後附震澤楊復吉跋因有「惜其圖久佚,不克並錄」之憾(今本與「藝海珠塵」本合校)!今另得三種「番俗圖」附印:一為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藏「六十七兩采風圖合卷」,計有一番社采風圖」十二幅,並以「臺海采風圖」九幅附;二為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臺番圖說」,計有「番社圖」一幅、「采風圖」十七幅;三為故宮信片第十三輯第一組「臺灣內山番地風俗圖」,計二十四幅。書未,今再搜刊作者「臺海采風圖序」、莊年「記采風圖後」兩文作為「附錄一」,黃叔璥「臺灣番社圖」長卷作為「附錄二」,范咸「海東選蒐圖序」一文作為「附錄三」。
作者另著「使署閒情」,見第一二二種篇。
第九一種「臺灣私法商事編」
本書(二冊三三二面一九九、二○○字)彙集臺灣私法有關商事之事例,凡七章。此項事例之調查彙集,詳見第七九種「臺灣私法債權編」篇。本書係抄錄清宣統二年時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刊行「第一部調查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附錄參考書」第三卷第四編第一、二、三及六、七、八、九章彙編而成。所集事例,統屬商事部分。第一章商事總論,分商事官廳、郊、特許營業、官辦四節;第二章商人、第三章商業使用人,均不分節;第四章合股,分合股字、財本簿結賬簿及結冊、賣股字退股字及分拆字三節;第五章匯票、第六章海商、第七章倒號,均不分節。
第九二種「噶瑪蘭志略」
本書(二冊二一六面一二九、六○○字)凡十四卷、卷首一卷,柯培元撰。培元號易堂,山東膠州人;舉人。清道光十五年,由福建甌寧知縣,調署噶瑪蘭通判;僅一月即去。纂有「噶瑪蘭志略」,共三十三志。蓋噶瑪蘭原稱蛤仔難,即今之宜蘭地區;嘉慶十五年,倡設廳治,改以噶瑪蘭名之。全書除卷首天文志外,卷一為建置、疆域兩志,卷二為山川志,卷三為城池、街市、關隘、津粱四志,卷四為海防、水利兩志,卷五為戶口、田賦、屯田三志,卷六為鹽法、蠲政兩志,卷七為祀典、祠廟、寺觀、學校、書院五志,卷八為公署、職官兩志,卷九為兵制、鋪遞兩志,卷十為宦績、人物、武功三志,卷十一為祥異、物產、風俗三志,卷十二為番市志,卷十三為藝文志,卷十四為雜識志。
第九三種「斯未信齋雜錄」
本書(一冊一一九面七一、四○○字)不分卷,徐宗幹撰。宗幹里居、閱歷,見第八七種「斯未信齋文編」篇。所著「斯未信齋文集」「雜錄」之部,凡六卷。卷一:「用靜吉軒隨筆」,大體為清道光二十一年記官山東時事。卷二:「南臺精舍隨筆」,大體為二十三年記官四川時事;「小浣霞池館隨筆」,大體為二十四年記官漳州時事。卷三:「堊廬雜記」,為二十六年記丁母憂回里追憶舊事及新見聞事,卷四:「丁戊隨筆」,為二十七年至二十八年記赴臺灣道旅途事;「斐亭隨筆」、「君子軒偶記」、「退思錄」,均記在臺灣道時事。卷五:「壬癸後記」、「癸丑日記」,大體亦均記在臺灣道時事。卷六:「甲乙日記」,記臺灣道卸任內渡前後時事,「丙辰日記」,大體記咸豐六年在豫、皖協剿「捻匪」時事;「歸日續記」,為九年浙藩解組以後,同治元年出任閩撫前之記事。各篇中在臺灣所記者,內容不盡屬臺灣事;非在臺灣所記者,內容亦有提及臺灣事。本書捨其與臺灣完全無關之卷一「用靜吉軒隨筆」與卷二之一「南臺精舍隨筆」兩篇外,餘均盡行收錄;但因有所割捨,刪去卷次,順序以篇題編目,計十一篇。
第九四種「劍花室詩集」
本書(一冊一五二面九一、二○○字)合「大陸詩草」、「寧南詩草」及「劍花室外集」之一、之二而成,連橫撰。作者別號劍花,其里居、閱歷見第六四種「臺灣詩乘」篇。作者嘗於民元至三年暢遊大陸,得詩一百二十六首。「自序」有云:「顧念此行窮數萬里路、為時幾三載,所見所聞、徵信徵疑,有他人所不能言而言者、所不敢言而言者。孤芳自抱,獨寐寤歌,亦以自寫其志而已』。「寧南詩草」「自序」作於民國十五年西湖寄寓,有云:『甲寅(三年)冬,余歸自北京,仍居寧南。寧南者,鄭氏東都之一隅也。登高南望,不知涕淚之何從矣。客中無事,爰取篋中詩稿編之,起甲寅冬、訖丙寅(十五年)之夏,凡二百數十首,名曰「寧南詩草」;誌故土也』。作者哲嗣震東先生撰「弁言」指出:其中『自「寧南春望」至「別臺北」凡二百五十四首,為此十三年間(按甲寅至丙寅)之作;丁卯(十六年)自杭州又回臺南,至癸酉(二十二年)離臺赴滬,所作凡二十一首,先生亦親自編入此集中』。合計後補諸詩,共得二百七十五首。又,作者著「雅堂文集」(刊列第二○八種)中另有「寧南詩草序」一篇,可供參讀。「外集」二,「弁言」亦有說明:「劍花室外集」之一,「為先生自乙未(清光緒二十一年)割臺以後,至辛亥(宣統三年)遊大陸之前青年期之作,凡四百六十五首』;「外集」之二,「為先生癸酉至乙亥(二十四年)晚年之詩,間有缺字或缺句者,蓋先生未完成之作也;凡四十九首』。
第九五種「廈門志」
本書(五冊六九○面四○九、二○○字)凡十六卷,周凱纂輯。凱里居、閱歷,見第八二種「內自訟齋文選」篇。當清道光十年任興泉永道時,適重修「福建通志」,奉檄采訪,因乘時纂輯此志。廈門一名鷺島,宋曰嘉禾嶼,明曰中左所。在清初與鄭氏之關係,與金門並著,請參閱第八○種「金門志」篇。臺、廈入清以後,初設臺廈道,有如唇齒相依,因廈為渡臺正口,臺運賴以轉輸;其關係之密,且較金門過之。本書成於道光十二年,因凱調臺灣,未及刊行;迄十九年,凱卒於官已兩載,始由泉廈文武捐刻。志列圖、略、考、表、傳、記總目六,分隸各卷:卷一為圖載(附「宸翰」),卷二為分域略,卷三為兵制考,卷四至卷九分為防海、船政、臺運、關賦、番市、藝文六略,卷十至卷十一分為職官、選舉二表,卷十二至卷十三為列傳(上下),卷十四為列女傳,卷十五為風俗記,卷十六為舊事志。末有「附載」二:一為「福建臺灣道周公墓誌銘」(吳德旋撰),一為「公祭周芸止先生文」。
第九六種「東南紀事」
本書(一冊一五八面九四、八○○字)凡十二卷,邵廷采撰。廷采字允斯,又字念魯;浙江餘姚諸生,述姚江之學。清康熙中,施琅將振旅臺灣,遇之西湖,相與縱談沿海要害;琅奇之,請與俱北;謝不行。後從遺老訪明亡故事,黃宗義授以「海外錄」、「行國錄」,作「東南紀事」;同邑張五皋 從粵海歸,訪求遺聞,合以馮甦「見聞隨筆,作「西南紀事」(據姚達輯「邵念魯年譜」:念魯著「東南紀事」在康熙三十六年至三十七年,著「西南紀事」在二十八年)。或云二書草創未成,或云成即燬矣;實則兩書固在,至光緒閒始由邵武徐榦校刊行世。本書即由徐氏刊本排印,借遺其跋語。書為紀傳體,序列唐王聿鍵、魯王以海……以至鄭芝龍、鄭成功、鄭鴻逵,凡五十四篇。此外尚有楊廷麟等八篇有目無傳,註明「傳闕」。所遺徐跋,特為補繫於此。跋云:『餘姚邵念魯先生,康熙時人;距明季未遠,尚有一二耆老可資諮訪。又海內平一,故其見聞,亦非限於方隅者可比。撰「東南紀事」十二卷,以存魯王、唐王;「西南紀事」十二卷,以存桂王。辭尚體耍,無慚作者。借書未刻,僅鈔本流傳。往年馬端愍公撫浙,擬刻此書;懸千金求其本,不可得。榦幸得見之,遂刊諸梨棗』。
其「西南紀事」,見第二六七種篇。
第九七種「張文襄公選集」
本書(二冊二八○面一六八、○○○字)不分卷,張之洞撰。之洞字孝達,一字香濤,又字香巖;清直隸南皮人。初由進士,屢膺督學典試之命。光緒七年以降,由閣學,外任督撫垂三十年。後入為軍機大臣,官至體仁閣大學士。卒,諡「文襄」。所遺著述,經潛江甘雲鵬等輯為「張文襄公全集」,於民國二十六年印行。全集除卷首兩卷外,都二百二十八卷。本書就其「奏議」、「公牘」、「電奏」、「電牘」及「書札」中選出關涉臺灣各文,依時日順序,混編成帙。綜其內容,區分三部:一為關於對日商務交涉與臺灣人事。時在同治甲戌(十三年)牡丹社事件後之六年(琉球亡後一年),張氏以詞臣言事,深以保臺為急。二為關於中法戰爭法軍侵臺前後兵事。時張氏任兩廣總督,奉命規越援臺;凡是涉及臺灣之奏稿、文移,均予采入。三為關於甲午、乙未(光緒二十年、二十一年)割臺之役後援事宜。初時,張氏尚任湖廣總督;隨後,調署兩江。由於兩江總督兼任南洋大臣以及與唐(景崧)、劉(永福)有舊交關係,竭力支援臺防。書末,並附錄「全集」卷首所載張氏「墓誌銘」(陳寶琛撰)及兩傳文(一為「清史稿」「張之洞傳」、一為「大清畿輔先哲傳」「張文襄公傳」),以供參閱。
第九八種「平閩紀」
本書(三冊三九六面二三七、六○○字)凡十三卷,楊捷撰。捷字元凱,義州人。清初,以材武,擢遊擊。順治五年,以副將敗江西金聲桓,遂鎮九江。至十年,統兵入粵,克潮州。十一年,人閩,駐師漳南。十六年,提督江西;鄭成功自江南敗退,進駐瓜洲。後移節山東十二年,復回江南。康熙十七年,閩中耿變雖平,漳、泉猶鄭氏之手。清康親王傑書戰不勝,詔以捷為福建全省水陸提督總兵官,會同傑書進軍。在閩兩年,解泉州圍、取海澄,收金、廈兩島,著有戰功。十九年,還江南提督任;後卒於軍。本書乃裒鵪康熙十七年至十九年平閩前後奏疏、咨會及諸文稿而成,卷一至卷三為奏疏、卷四為箋啟、卷五至卷九為咨文、卷十至卷十一為牌檄、卷十二至卷十三為告示,洵為研究鄭氏後期之大好資料。
第九九種「海東逸史」
本書(一冊一三一面七八、六○○字)凡十八卷,題翁洲老民手稿。書為紀傳體,志南明魯監國事。前有清光緒十年會稽孫德祖(彥清)序,略云:『自余與於「慈谿縣志」之役之二年,昭文鄒君文沅來攝縣事,出其藏籍,得「海東逸史」;蓋前此所未見也。為書凡十有八卷。首監國紀,則正名而猶與以帝系也;次家人傳,傳監國諸妃,用歐陽氏「五代史」例也;次列傳、次忠義、次遺民,史體具焉。……署曰「翁洲老民」,計非行遯故臣,則亦山林有心潯灌者;而惜乎其不可考也。理菴楊檢討以詞曹星使告養家居,方勤於鄉邦文獻,尤重忠孝大節;亟鈔得副本,屬王君子祥及其次公繩孫孝廉校正而刻之』。書中夾註,大都按諸各種稗乘之說,尤以引據「小腆紀年」為多。遺民董守諭、王正中、章正宸、朱之瑜四傳,在書首目錄下分註「原闕今補」、傳尾分註「謹據某書某文補」字樣。以上夾註與補傳,顯係後人所加,或出諸校正者之筆。
第一○○種「哀臺灣箋釋」
本書(一冊八○面四八、○○○字)全一卷,原題為「李鶴田先生哀臺灣箋釋」,抄本;藏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但憑所題,殊難斷定李鶴田為「哀臺灣」作者,抑為箋釋者。至鶴田為何許人?亦無法查考。本書正文為一首古詩,長達一千零二十七字;詠自甲午戰後割讓臺、澎至臺民抗日失敗,悽愴感慨,充分宜達故國山河之沈痛。箋釋之文,除引據舊籍以明詩中所用典故之外,並采取「中日戰輯」及「中東戰爭始末」所記指陳事實。書末,今附錄古今體詩七十一首,乃選自曲阜魯陽生(孔廣德)編「普天忠憤集」按甲午之役割地賠款,國內輿論憤激,對當事者頗多責難。孔編博采此類文字,次為章奏、論議、詩賦三門。選詩中「弔臺灣四律」之作者陳季同,乃為當日「臺灣民主國」從事抗日之外交主持者。
第一○一種「新竹縣制度考」
本書(一冊一二五面七五、○○○字)不分卷,不著撰人。原為抄本,藏於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前無序,後無跋。但觀其中有「明治二十八年七月」及采訪人員有日人「市川徹彌」等字樣,推知為日據臺灣後不久之作。內敘「竹城沿革」,起自「淡廳建始於雍正元年……」,迄「新竹支廳開始明治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至所考制度,純屬清季新竹縣之疆域、衙署、莊堡、路站、屯社、租賦及其他等項,而以租賦為尤詳。
第一○二種「欽定平定臺灣紀略」
本書(六冊一、○四六面六二七、六○○字)凡六十五卷、卷首五卷,清乾隆五十三年廷臣奉敕撰。書集肆應臺灣林爽文事變所降諭旨、批答、奏章,分析月日,按次編排而成,為一部清廷鎮壓當年臺灣革命之詳細紀錄。卷首五卷,為「御製詩」三、「御製文」與「御製贊」各一;正文六十五卷,起自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訖於五十三年十二月。今另就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乾隆平定臺灣得勝圖」銅版十二幅(原圖高五十四公分、寬八十九公分),製版刊置書首,使此書生色不少。
第一○三種「臺灣縣志」
本書(二冊二七七面一六六、二○○字)凡十卷,王禮主修、陳文達編纂。文達字在玆,臺灣人;府學歲貢生。清康熙三十四年及五十一年,先後與修「臺灣府志」(「高志」)、「重修臺灣府志」(「周志」);五十八年,應邀編纂「鳳山縣志」。同年,臺灣海防同知王禮(順天宛平人,監生)兼攝臺灣縣事,以臺屬「諸志」成於前、「鳳志」續於繼,獨「臺志」缺焉;因亦延文達編纂。按臺灣為臺灣設府時三縣之一,為府治附郭,澎湖附焉。其疆域東抵大腳山,西含澎湖;南至二層行溪與鳳山為界,北至蔦松溪與諸羅為界。修志始於是年季冬,成於翌年(五十九年)孟夏。全書共分十綱,每綱一卷:曰輿地、曰建置、曰秩官、曰武備、曰選舉、曰典禮、曰賦役、曰人物、曰雜記、曰藝文。按本書據美國國會圖書館藏書攝影排印,臺灣今日始有完本。
第一○四種「澎溯臺灣紀略」
本書(一冊六五面三九、○○○字)為一集刊,共收杜臻撰「澎湖臺灣紀略」、周于仁與胡格撰「澎湖志略」及林謙光撰「臺灣紀略(附澎湖)」三種。「澎湖臺灣紀略」(一卷)作者杜臻,宇肇余,浙江秀水人。清順治進士,歷內閣學士。康熙二十二年臺灣平,奉差與同官石柱至閩、粵相度展界。往還嶺海,跋涉三萬里,著有「閩粵巡視紀略」六卷、「海防述略」一卷;「澎湖臺灣紀略」(原題作「彭」),即於此時撰作。首述澎湖,敘其位置、史略、物產及地理;次述臺灣,先敘沈有容平倭並錄陳第「東番記」,繼敘施烺入臺之戰與鄭氏之降,再詳地誌而以設官守終。「臺灣紀略」(一卷)作者林謙光,字芝嵋,福建長樂人。清康熙壬子(十一年)副榜,歷官政和教諭、延平教授;二十六年,調臺灣府學。所著「紀略」目次為形勢、沿革、建置、山川、沙線礁嶼、城郭、戶役賦稅、學校選舉、兵防、津梁、天時、地理、風俗、物產,末以「澎湖」附。「澎湖志略」(一卷)作者周于仁,字純哉,號仙山;四川安岳舉人。清雍正十一年,由福建將樂知縣,陞授澎湖通判;乾隆元年,告病卸事。胡格,字壽平,號昂夫;湖廣江夏舉人。乾隆三年,由晉江知縣,委署澎湖廳。五年,卸事離任。「志略」初成於周于仁,後由胡格增益之。內容分輿圖、海道、沿革、疆域、城垣、里程、官廟、戶口錢糧、倉儲、科名、物產、舟楫、泊岸、漁舟、風俗、文貝、武員、煙墩炮臺、詩、賦等二十篇目,分別記載。
第一○五種「重修臺灣府志」
本書(五冊八一○面四八六、○○○字)凡二十五卷,范咸纂輯;通稱「范志」。咸字貞吉,號九池;浙江仁和人。先由進士,歷宮庶,改臺諫,清乾隆十年,任巡臺御史。時距「劉志」刊行未滿三載,因病其未能盡要,乃與同官六十七參酌考訂,合高、劉兩志而增損之。志分封域、規制、職官、賦役、典禮、學校、武備、人物、風俗、物產、雜記、藝文十二綱,次為二十五卷。並於志中各條加列「附考」,引徵較前志為多。
第一○六種「明季三朝野史」
本書(一冊七○面四二、○○○字)凡四卷,題顧炎武編輯。炎武字寧人,原名絳,自署蔣山傭;蘇州崑山人。少與里中歸莊善,共遊復社,有「歸奇顧怪」之目。明季南都潰,與吳其沆、歸莊共起兵,魯王授兵部司務。事敗,與莊得脫;而母王氏不食卒,遺有後人「勿事二姓」。閩中以職方郎召,因母喪未葬,不果赴。其後周流西北且二十年,既乃定居陝之華陰,竟客死。著有「天下郡國利病書」、「日知錄」等書,不勝舉。共關係南明史事者,有「聖安紀事」、「聖安本紀」及本書等傳本,而各本詳略不同、題署亦異;至是否均出於顧氏手筆,有特深考。此書記南明三王事,卷一、卷二為「聖安紀略」(上下),卷三為「思文紀略」,卷四為「永曆紀略」,書中間有「炎武按」語。且書中又稱「清」曰「虜」,至清季文網漸弛時始行問世;此據光緒三十四年上海石印本排印。書後,今錄附汪光復撰「航海遺聞」一卷。「遺聞」一名「明季續聞」,述魯監國始未,記至作者出降於清止。
至「聖安本紀」一書,見第一八三種「聖安本紀」篇;「天下郡國利病書」中有關澎湖與漳、泉二府之資料,巳收入第六八種「清一統志臺灣府」「附錄」。
第一○七種「臺風雜記」
本書(一冊六一面三六、六○○字)不分卷,日人佐倉孫三撰。佐倉,字達山。在本書書題下綴有「識語」略云:『明治乙未(清光緒二十一年)日、清和成,而臺、澎為我領土。余在總督府民政局,公務之餘,摘記其人情、習俗、家庭、產物等與我土相異者一百餘事,題曰「臺風雜記」,以供施政之資料』。按佐倉係一警務人員,在臺供職達三年之久,所記較其他摭拾者為真實。
第一○八種「彰化節孝冊」
本書(一冊八六面五一、六○○字)全一卷,吳德功纂輯。德功里居、略歷,見第四七種「戴施兩案紀略」篇。此為彰化在清同治十二年、光緒十二年及日據以後所采近三百人節孝婦女名冊(內有二人於光緒十三年請旌、一人於十五年請旌),有傳附列者約及百人。卷端,並有「節孝名稱及報請理由」一則。書末,今另加一附錄「臺灣孝節錄」,為日人鷹取田一郎於民國五年時所編。
第一○九種「澎湖紀略」
本書(二冊二八七面一七二、二○○字)凡十二卷,胡建偉纂輯。建偉,廣東三水人;學者稱「勉亭先生」。清乾隆己未(四年),成進士。三十一年,由閩縣知縣陞授澎湖通判。在任四年,公餘成此書。書有十二紀,曰天文、地理、官師、文事、人物、武備、風俗、土產、賦稅、戶役、倉儲、藝文,紀各為卷。此書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抄本整理排印。
第一一○種「臺灣海防檔」
本書(二冊二○三面一二一、八○○字)係就「中國近代史資料彙編」「海防檔」(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選輯而成;不分卷,按年編次。所謂「海防檔」,即為清季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暨外務部謄清之「海防」檔案。本書所錄,凡與臺灣直接或間接有關者共九十九案。其內容,包括船政、電線、鐵路三類:(一)船政一類,較為廣泛。學其要者,有涉及閩、臺買受租僱洋船章程,有派官輪赴臺渡送官兵、文報及順搭客貨之案,並有福州船廠養船經賣與臺防經費之關涉事件等項。(二)電線,約可分為三段落:一為因同治十三年臺防事起,籌設福廈電線及與丹商北大電報公司閒之交涉諸事;二為分省之初,劉銘傳購辦安設臺北(基隆、滬尾)、安平陸線及安平、澎湖、廈門海線各案;三為日據以後,關於讓售閩、臺海線外事件。(三)鐵路,主要自屬建省時期劉銘傳籌建基隆臺南鐵路、興辦商務之件;其次,則為光緒十六年以後修建蘆漢鐵路臺灣攤籌經費一案。書末,編附有「大事年表」。
第一一一種「思文大紀」
本書(一冊一五七面九四、二○○字)凡八卷,不著撰人。按南明閩中行朝僅立年餘,遂為清兵所覆,隆武帝以身殉。粵中立國,上尊號曰「思文皇帝」;至永曆十一年,上諡號曰「紹宗襄皇帝」。本書所記,盡屬閩行朝事。起自弘光元年六月唐王監國,至清兵陷福州、曹學佺等殉難止;據事直書,不加論斷。書中頗載當時詔諭、奏疏,雖不無繁瑣之嫌,然悉為直接史料,實多可取(補記:筆者後撰有「記隆武三詔的發見並與思文大紀的質證」一文,對本書頗多脫漏與繫日問題粗有發明)。
第一一二種「明季遺聞」
本書(一冊一二二面七三、二○○字)凡四卷,鄒漪撰。漪字流綺,明季常州無鍚人。本書記明季流寇以及南明史事(止於永明四年),目錄列:卷一北都,註「紀李賊倡亂本末(始辛未四月迄甲申三月)、皇清定鼎燕京之績」;卷二南都(上),註「紀弘光南渡本末(始甲申五月迄九月)」;卷三南都(下),註「紀弘光南渡本末(始甲申十月迄乙酉五月)、皇清削平江浙之烈」;卷四福建、兩廣,註「紀隆武永曆繼立本末(始乙酉迄庚寅十二月)、皇清底定閩廣之盛」。此書於東林多有微詞,嘗為張縉彥、李明睿等出脫;全祖望深誹之。朱之瑜對此書則謂:『明季以道學之故與文學之士互相標榜,大概黨同伐異。鄒漪南直之常鎮人,朋黨之俗不能除;故其毀譽,不足盡信。且其筆亦非史才,但取其時事以備采擇耳』(見「舜水遺書」「答野節問」)。
第一一三種「重修臺灣縣志」
本書(四冊五六八面三四○、八○○字)凡十五卷,王必昌纂輯。必昌,福建德化人;清乾隆乙丑(十年)進士。臺灣知縣魯鼎梅前在德化縣任時,嘗延必昌修志。及調臺灣,乃於乾隆十六年倡重修「臺志」,致幣聘必昌總纂之。始於翌年二月,竣於十月。志成,分疆域、山水、建置、賦役、學校、祠宇、禮儀、武衛、職官、選舉、人物、風土、藝文十三志,而以「雜記」殿;內藝文分占兩卷,餘各一卷。此志採「與其略也寧詳」之旨,收羅較富。
第一一四種「續補明紀編年」
本書(一冊一四三面八五、八○○字)今本不分卷,王汝南撰。汝南,楚人,字季雍;詳確里居、閱歷待考。按「自序」撰於清順治十七年(庚子),當生於明季之時。國立中央圖書館藏有順治年間刊印之「明紀編年」,列於善本書之一。全書分十二卷,前八卷自太祖高皇帝(洪武元年)起、訖熹宗哲皇帝(天啟七年)止,為明鍾惺(竟陵)撰;後四卷續自懹宗端皇帝(崇禎元年)起、訖隆武(魯監國附)止,為自署草莽臣王汝南續補。本書截取王氏所績之部,因題今名;並將原書王氏之序改為「自序」迻刊書首。書為編年體,目分懷宗端皇帝、赧皇帝、隆武(魯監國附)三篇(卷次巳刪略)。書末今由別本收取「永曆皇帝」篇,作為「附錄」。
第一一五種「澎湖續編」
本書(一冊一五九面九五、四○○字)分上下兩卷;蔣鏞撰。鏞字懌弇,湖北黃梅人;進士。清道光元年,由福建連江知縣陞授知州,借補澎湖通判。九年,委署臺防同知;十一年回任,至十六年卸事,先後判澎十餘年。時距胡建偉「澎湖紀略」之輯已六十年,乃續補之。初成於九年,名曰「紀略續編」;至十二年,適值興泉永道周凱賑災蒞澎,又錄附當時諸佗,請序而刊之,稱「澎湖續編」。卷上曰天文、地理、官師、文事、人物、武備、風俗、土產、賦稅、戶役、倉儲、祥異十二紀--「祥異」為胡撰「紀略」所無,「續編」另加;卷下曰藝文紀。諸紀所有條目,大致與「紀略」同。每條自乾隆三十五年以後,凡有因革損益,皆績載焉;其無異動者,不復贅述。所續以藝文為多,約為全書之半。本書亦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抄本整理排印。
第一一六種「陳清端公文選」
本書(一冊五四面三二、四○○字)不分卷,陳璸撰。璸字文煥,一字眉川;廣東海康人。清康熙三十八年,由進士,授福建古田令。四十一年,調臺灣。明年行取,授刑部主事,累遷兵部郎中。四十八年,提督四川學政。次年,閩撫張伯行疏請調臺廈道,重蒞臺灣。五十三年,超擢偏沅巡撫。五十四年入覲,命移節福建。後以勞,卒於官,諡「清端」。平日自奉儉樸;屬纊時,一綈袍,覆以布衾而已。綜計前後在臺凡八年,稱循吏。乾隆三十年,其孫子恭(肅菴)彙輯部分遺稿凡八卷,題曰「陳清端公文集」;本書選編其關係臺灣之文,稱為「文選」。共收文十六篇,其中在臺灣縣任內者三篇、在臺廈道任內者十二篇;另一篇「祭中憲大夫衛公南村先生文」,係在康熙四十八年赴四川學政任道經山西時遣人致祭前臺灣府知府衛台揆之作(台揆,山西曲沃人)。書前,有顧鎮撰「陳清端公家傳」;書末,今特附錄原集總目備考。
此外,有關陳氏在臺治績,另有第二○七種「陳清端公年譜」可考。
第一一七種「臺灣私法人事編」
本書(五冊八五一面五一○、六○○字)彙集臺灣私法有關人事之事例,凡六章。此項事例之調查彙集,詳見第七九種「臺灣私法債權編」篇。本書係綜合日據時期清宣統二年時臨時舊慣調查會刊行「第一部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第二卷附錄參考書」上卷暨翌年刊行「臺灣私法第二卷附錄參考書」下卷而成。所集事例,統屬人事部分。第一章人,分生死(出生、死亡)、品性(能力、階級、宗教)、姓名、戶籍四節;第二章親族,不分節;第三章婚姻,分正式之婚姻、變例之婚姻、蓄妾三節;第四章親子、第五章託孤、第六章相續,均不分節。
第一一八種「魯春秋」
本書(一冊一一○面六六、○○○字)一卷,查繼佐撰。繼佐(初名繼佑,以試誤繼佐,遂仍之)初字三秀,更字友三,號伊璜,又號與齋,別號東山釣史或釣玉;浙江海寧人,明崇禎癸酉(六年)學人。南都潰,魯王監國紹興,授兵部職方。兵敗歸里,更名省,字不省;嗣開敬修堂,聚門人講學。嘗人粵,隱姓名為左尹,字非人(實為名號之瘦詞)。清康熙元年,罹南潯莊氏史獄,幸而獲免。本書原題左尹非人撰,即在此以後所作。書記監國魯王事,用編年體;始於鄭義興,終於張閣部。其間與鄭成功之關係,並有較多之記載。本書轉刊自張氏「適園叢刊」第一集,原題簽為「魯春秋附北征紀略、使臣碧血」;「北征紀略」(張煌言撰)、「使臣碧血」(不著撰人)兩種今仍刊書末,作為「附錄一」,註明「原附」。此外,今又將新自民國四十八年在金門發見之「皇明監國魯王壙誌」並劉占炎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墓記」(節錄)及胡適先生手訂「跋金門新發見皇明監國魯王壙誌」三文收錄,作為「附錄二」,註明「新附」。
作者著述甚富,有關史事者:曰「國壽錄」、「罪惟錄」、「魯春秋」、「東山國語」等多種。「罪惟錄」己另選輯,見第一三六種「罪惟錄選輯」篇;「東山國語」亦已另刊,見第一六三種「東山國語」篇。
第一一九種「諸蕃志」
本書(一冊一○六面六三、六○○字)分上下兩卷,趙汝适撰;今另收汪大淵撰「島夷誌略」(摘錄)及張燮撰「東西洋考」(摘錄)兩種,作為「附錄」。汝适,宋太宗八世孫,嘗官福建路市舶提舉。宋南渡後,諸蕃市舶僅通。作者撰著此書,多得自市舶之口傳,志海國事;成於理宗寶慶元年。卷上志國,卷下志物;「志國」中有「流求國」與「毗舍耶」兩則,與臺灣有關。在明代以前,各種載籍所稱流求、琉求、瑠求以及琉球等,有謂指今日之臺灣、有謂指今日之琉球,近數十年來爭論未巳。自「隋書」著有「東夷傳」「流求國」後,「北史」、「通典」、「通志」、「太平寰宇記」及「太平御覽」等書,大致均承襲「隋書」所載;至此書出,始漸見新資料。同時,亦有以當時之毗舍耶即今日之臺灣。此書為研究南洋昔時對外通商關係之重要資料,不僅關涉臺灣而已。附錄之一「島夷誌略」(摘錄)作者汪大淵,字煥章;南昌人。元順帝至正中,嘗附賈舶浮海,越數十國;記所聞見,成「島夷誌略」一書。內有「彭湖」、「琉球」、「毗舍耶」三則,均予摘錄;觀「琉球」所記,大淵嘗親臨其地。原本書前有「欽定四庫全書提要」及序錄,一併錄備參考。附錄之二「東西洋考」(摘錄)作者張燮,龍溪人;明萬曆舉人。所著「東西洋考」,除本諸史籍外,間采邸報所抄傳與故老所誦述,下及估客、舟人亦多借資。今錄其中「雞籠、淡水」、「日本」、「紅毛番」三則,並取其「凡例」、「目錄」附列於前。
第一二○種「臺灣通紀」
本書(二冊二五九面一五五、四○○字)分四卷,陳衍纂輯。衍,福建侯官人;於民初纂修「福建通志」六百卷,刊於十一年。該志第一部分為「福建通紀」,起周顯王三十五年、迄清宣統三年,凡二十卷;臺灣史事,亦包括在內。本書即將臺灣有關部分彙輯成帙,稱為「臺灣通紀」。卷一,起明萬曆元年、迄清順治十八年;卷二,起清康熙元年、迄雍正十三年;卷三,起清乾隆元年、迄同治十三年;卷四,起清光緒元年、迄二十一年。凡關係史事,按年繫月排日記載;其所據資料,並分別註明出處。
此外,從陳纂「福建通志」另行輯有「福建通志列傳選」,見第一九五種篇。
第一二一種「續修臺灣府志」
本書(六冊九九○面五九四、○○○字)凡二十六卷,余文儀纂修;通稱「余志」。文儀字寶崗,浙江諸暨人,清乾隆丁已(二年)進士。二十五年,由漳州知府調臺灣;二十九年,擢臺灣道,復陞福建按察使。在臺期間,乃承襲「范志」,續修郡志。所有體例、門目一依「范志」,即「凡例」仍一字不易;惟增一卷,係以藝文原占六卷擴為七卷。
第一二二種「使署閒情」
本書(一冊一四○面八四、○○○字)分四卷,六十七輯著。作者籍貫、略歷,見第九○種「番社采風圖考」篇。范成序有云:『公(指六十七)本於使署之餘,作詩歌以適閒情,因有是集一卷;余與修志時,已採入「雜著」中矣。既而志事已竣,公又搜集近時臺灣詩文若干首,不暇補入;公既珍惜此邦之文獻,且不忍沒人之長,因即移己之集之名以名之而附已作於後』。蓋本書原著一卷,後因收入他人之作,再分編四卷。所收詩文,有賦、有詩、有雜著,雜著包括疏、示、書、論、序、跋、記、牒、啟、箴等文。詩則有沈光文、孫元衡、范成、張若霳、陳輝等數十人之作,序跋則有「半石居詩序」、「瀛壖百詠序」、「婆娑洋集序」、「瀛壖百詠跋」、「婆娑洋集跋」等篇。另有褚祿「重修臺灣府志跋」因未及刻入重修「府志」,亦收於本書中。
第一二三種「徐闇公先生年譜」
本書(一冊一○四面六二、四○○字)不分卷,陳乃乾、陳洙纂輯。乃乾,浙江海寧人;洙,江蘇江浦人。兩人閱歷不詳。此譜成於民國十四年,刊在徐著「釣璜堂存稿」之前。按闇公名孚遠,闇公其號,晚號復齋,松江華亭人;明末幾社六于之一。崇禎壬午(十五年),學貢士。兩京相繼陷,航海入閩,隆武除天興州司理;尋晉兵科給事中。閩潰,棲遲浙海;後移居廈門,頗受鄭成功禮遇。永曆十二年(戊戌),晉左副都御史。嗣隨滇使周金湯、黃臣以入覲,失道入安南,阻而不得進,完節以還;有「交行摘稿」。後輾轉止於粵潮之饒平,完髮以終。兩陳所輯「年譜」,引據有本,旁及時事至夥,足為研究南明與鄭氏史事之資。書末,並存兩附錄:「附錄一」有林霍等撰「徐闇公先生傳」及「釣璜堂存稿目錄」等十一篇,「附錄二」即闇公所作「交行摘稿」。
第一二四種「鳳山縣志」
本書(二冊一六六面九九、六○○字)凡十卷,陳文達編纂。文達里居、閱歷,見第一○三種「臺灣縣志」篇。鳳山為清初臺灣設府時三縣之一,縣治東南抵高岡,西北臨大海;東北界諸羅縣、北界臺灣縣,南至沙馬磯山。康熙五十六年,鳳山知縣李丕煜以邑前未有志,乃延文達纂修。始事於五十八年,凡五閱月而成,至五十九年刊行。全書分封域、規制、祀典、秩官、武備、賦役、風土、人物、藝文、外志十志,志各為卷。按此志臺灣前此已佚存本,此據日本東洋文庫藏書攝影排印;惜內缺原版卷六「賦役志」第五、六兩頁,未悉攝影所遺、抑藏本所缺?
第一二五種「欽定福建省外海戰船則例」
本書(二冊三六四面二一八、四○○字)今存十一卷、卷首一卷,不全。清代福建省外海戰船,臺灣幾及三分之一。關於戰船隻數及其修造演變,在歷修「臺灣府志」「武備」或「兵制」門均有記載。至各種戰船「做法」,則詳載此「欽定福建省外海戰船則例」中。書前有「各省外海戰船總略」及「福建省外海戰船總略」兩篇,堪稱「提綱」。據福建「總略」,福建省額設海外戰船原為三百零二隻,至乾隆中葉裁減為二百六十六隻;內臺灣(包括澎湖)原為九十八隻,隨亦減至六十六隻。惜本書僅存十一卷,約尚欠一半卷帙,未得窺其全豹。此一殘本,係據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所藏排印。
第一二六種「清朝柔遠記選錄」
本書(一冊八二面四九、二○○字)不分卷,王之春撰。之春字芍棠,湖南清泉人。清光緒間,以湖北布政使使俄,官至廣西巡撫。所著「國朝柔遠記」,又名「通商始末記」(亦稱「國朝通商始末記」),凡十八卷;用編年綱目體裁,記有清開國以後(至同治朝止)二百三十年間對於邊疆藩屬以及東西各國有關職貢、兵戎並通商交涉諸事。其中記載臺灣者,除初年與鄭氏爭衡東南海上諸役與其他零星亭項外,大部分為中英鴉片戰爭英船襲臺事件及同治甲戌日兵侵臺之役所引起之臺灣設防問題。本書取其涉及臺灣諸事,餘概從略。原書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編目中已改稱「清朝柔遠記」,因從而題曰「清朝柔遠記選錄」原書末附「附編」二卷:卷一載「瀛海各國統考」一文及「蠡測卮言」十三篇,卷二載「沿海形勢考略」、「沿海輿地圖」、「三島分圖」及「寰海地球剖圓圖」各圖文。今選其中「沿海形勢考略」一文及「三島分圖」中之臺灣與澎湖兩圖並圖說,列作本書「附錄」。
第一二七種「鹿樵紀聞」
本書(一冊一四六面八七、六○○字)分上中下三卷,作者在「自序」末署為「婁東梅村野史」。書為紀事體,自南明福王至桂王,都四十一篇;間有異聞。或謂此書為吳梅村著,又以為即「綏寇紀略」之別稱。惟孫毓修所撰跋文指出:『蓋「綏寇紀略」當時罕見,故不能與之一校耳。今以照曠閣刊本與此書對勘,則截然不同;所題「梅村野史」當另是一人,非必定是駿公(按梅村名偉業,字駿公也』。又其卷二「鄭成功之亂」篇敘鄭氏之亡,梅村曰早卒;此書非其所作,又得一明證。
第一二八種「臺灣通史」
本書(六冊一、○六四面六三八、四○○字)凡三十六卷,連橫撰。作者(里居、閱歷見第六四種「臺灣詩乘」篇)對於此一保存臺灣歷史文化之名山事業,著手於清光緒三十四年時;經歷十載,至民國七年始行告成。初刊於九、十年間,在臺灣發行;繼刊於臺灣光復之初--三十五年,由商務印書館印於重慶;續刊於四十四年,由中華叢書委員會印行;今本則為第四版本之刊印。此書起自隋代(大業元年),終於割讓(光緒二十一年),凡記一千二百九十年之事;為紀四、志二十四、傳六十,凡八十八篇,表圖附焉。卷一至卷四為開闢、建國、經營、獨立四紀,卷五至卷二十八為疆域、職官、戶役、田賦、度支、典禮、教育、刑法、軍備、外交、撫墾、城池、關徵、權賣、郵傳、糧運、鄉治、宗教、風俗、藝文、商務、工藝、農業、虞衡二十四志,卷二十九至三十六為列傳。列傳內卷三十四、三十五為彙傳,分循吏、流寓、鄉賢、文苑、孝義、勇士、貨殖、列女八目。附表一百零一,分置紀、志中。書末附有作者哲嗣震東先生所撰作者「家傳」及「年表」(補記:作者深感於修史之難,在「自序』中有云:「重以改隸之際,兵馬倥傯,檔案俱失;私家收拾,半付祝融:則欲取金匱石室之書,以成風雨名山之業而有所不可。然及今為之,尚非甚難。若再經十年、二十年而後修之,則真有難為者」。設若作者今猶健在,得利用目前匯集臺灣之史料--包括「文叢」在內,必更有所補正與充實。但若干作者前得之資料,今無存於天壤間者亦復不少,殊難搜尋零落矣。甚矣,搜集與保存史料之不易!因附筆志之)。
第一二九種「臺海見聞錄」
本書(一冊六八面四○、八○○字)凡四卷--今存二卷,董天工撰。天工字典齋;福建祟安人。清雍正癸卯(元年)拔貢,乾隆十一年任彰化教諭。十五年秩滿憂居,為答友朋之詢問,嘗就在臺見聞,徵諸文獻,編次成書。首有「自序」,對其內容略作提綱云:「首山川、建置以及官爵、武備、田賦輸將、備考條例,次風俗、物產、名賢、烈婦,至於詞賦詩歌擇詠臺風土者錄之,名曰「見聞錄」;分卷為四,以為筆談』。此書於乾隆十八年刊,臺灣省立臺北圖書藏有前二卷,缺卷三、卷四。卷一有山川、建置、官制、營制、武備、船政、田賦、鹽課、水陸餉、官莊諸目,卷二有漢俗、番俗及臺卉、果、蔬、木、竹、草、禽、獸、鱗等紀載;至後二卷雖無目可稽,然按「自序」所云,當屬賢良、節烈等人物傳述與詞賦詩歌之選錄。
第一三○種「臺灣通志」
本書(四冊九二二面五五三、二○○字)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藏所謂「原稿本」整理編印,不分卷。「原槁本」凡四十卷,既無序跋,又未著纂修者姓氏。關於修志緣起及進行情形,清光緒二十年所纂「鳳山縣采訪冊」(巳刊列第七三種)卷首載有「采訪事由」,頗有涉及。蓋光緒十八年六月,臺北府陳文騄、淡水縣葉意深會稟請修「通志」,擬定章程六事,經巡撫邵友濂批准;內「分職」一事,明言「總纂一人,業經聘定」,按指上元蔣師轍而言。師轍應邀來臺,先於三月二十日抵達;四月問,即已聘為總纂。但在未開局前,又於八月二十一日離去(參閱第六種「臺游日記」篇)。十九年十月,始改纂修薛紹元為總纂(在前此懸缺期間,由纂修王國瑞代辦)。二十一年初,「通志」略有成稿。,割臺之際,稿遂流落內地。後由日人購得,藏諸臺灣總督府圖書館(即今臺灣省立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