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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獻書譖晏子退耕而國不治復召晏子第二十二〔一〕

 

  晏子相景公,其論人也,見賢而進之〔二〕,不同君所欲;見不善則廢之,不辟君所愛〔三〕;行己而無私,直言而無諱。有納書者曰〔四〕:「廢置不周于君前,謂之專〔五〕;出言不諱于君前,謂之易〔六〕。專易之行存,則君臣之道廢矣,吾不知晏子之為忠臣也〔七〕。」公以為然。晏子入朝,公色不說,故晏子歸,備載〔八〕,使人辭曰:「嬰故老悖無能,毋敢服壯者事。」辭而不為臣,退而窮處,東耕海濱〔九〕,堂下生藜藿〔一十〕,門外生荊棘。七年,燕、魯分爭,百姓惛亂〔一一〕,而家無積〔一二〕。公自治國,權輕諸侯,身弱高、國。公恐,復召晏子。晏子至,公一歸七年之祿,而家無藏。晏子立,諸侯忌其威〔一三〕,高、國服其政,燕、魯貢職,小國時朝。晏子沒而後衰。

  〔一〕 盧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與景公惡故人晏子退章旨同,敘事少異,故著于此篇。』」◎則虞案:治要引此章亦在雜下篇。

  〔二〕 則虞案:治要「而」作「即」。

  〔三〕 蘇時學云:「『辟』讀如『避』,謂不避權貴也。」

  〔四〕 蘇時學云:「言人惡晏子,因上書景公以毀之。」◎則虞案:御覽八百二十二引作「有納書景公者」,當校補。

  〔五〕 俞樾云:「按『不周』當為『不由』,廢置不由於君前,故為專也。疑古本假『() 〈木獻〉』之『() 』為『由』,其形與古文『周』字作『() 』者相近,因誤為『周』耳。」◎于鬯云:「此『周』字當不誤。俞蔭甫太史平議謂『不周』當作『不由』,殆未必然。『周』蓋讀為『調』,『調』諧『周』聲,例當通借。說文言部云:『調,和也。』周禮地官序『調人』鄭注云:『調,猶和合也。』上文云:『晏子相景公,見賢而進之,不同君所欲;見不善則廢之,不辟君所愛。』則其不調甚矣。故曰『廢置不周於君前』者,廢置不調於君前也。『廢置不調於君前』者,謂其不和合於君也。穀梁成十七年傳云:『公不周乎伐鄭也。』楚辭離騷云:『雖不周於今之人兮。』彼『不周』亦並即『不調』,與此『不周』正同,故王逸章句及俞太史穀梁傳平議皆訓彼『周』為『合』(范寧集解訓『周』為『信』,未是)。訓『周』為『合』,亦讀『周』為『調』矣。上章云『夫能自周於君者,才能皆非常也』,亦謂其能自調於君也。」

  〔六〕 孫星衍云:「此『〈亻易〉』字假音。」◎黃以周云:「元刻脫『之』字。」◎則虞案:綿眇閣本、凌本有「之」字。「〈亻易〉」之本義為「交」,「〈亻易〉」當為「〈易夂〉」之假音。「〈易夂〉」,侮也。禮記樂記「易慢之心入之矣」,亦「〈易夂〉」之假借,謂慢也。

  〔七〕 則虞案:御覽引無「為」字。

  〔八〕 孫星衍云:「『備』同『犕』,『犕載』言犕駕。」

  〔九〕 則虞案:御覽引「海」上有「于」字。

  〔一十〕蘇輿云:「當為『藋』,說見諫上篇。」

  〔一一〕劉師培云:「黃本挩『亂』。」

  〔一二〕劉師培校補云:「此四字當在『七年』下,『燕、魯……』八字當在『身弱高、國』下。(下云『諸侯忌其威,高、國服其政,燕、魯貢職』,正與此應。)」

  〔一三〕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諸侯」互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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