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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孝獻皇帝紀卷第二十六

 

  初平元年(庚午、一九0)

  春正月辛亥,大赦天下。

  侍中周毖、城門校尉伍瓊說董卓曰:「夫廢立事大,非常人所及。袁紹不達大體,恐懼出奔,非有他志也。今購之急,勢必為變。袁氏樹恩四世,門生故吏遍於天下,若收豪傑以聚徒眾,英雄因之而起,山東非公之有也。不如赦之,拜一郡守,則紹喜於免罪,必無患矣。」卓以為然,乃以紹為勃海太守。

  癸丑〔一〕,卓殺弘農王。

  〔一〕 范書獻帝紀作「癸酉」。按正月壬寅朔,無癸酉,范書誤。

  卓使郎中令〔李〕(王)儒進酖於王〔一〕,曰:「服藥可以辟惡。」王曰:「我無疾,是欲殺我爾。」不肯,強之。於是王與唐姬及宮人飲藥,王自歌曰:「天道易兮運何艱,棄萬乘兮退守藩。逆臣見迫兮命不延,逝將去汝兮往幽玄。」唐姬起舞,歌曰:「皇天崩兮后土頹,身為帝王兮命夭摧。死生異路兮從此乖,悼我煢獨兮心中哀。」因泣下,坐者皆悲。王謂唐姬曰:「卿故王者妃,勢不為吏民妻矣。自愛,從此與卿辭。」遂飲藥而死。帝聞之,降坐盡哀。

  〔一〕 據袁紀下文及范書、袁山松書改。又山松書言李儒為「弘農郎中」,按袁紀下卷曰:「儒前為弘農王郎中令」,則作「郎中」非。郎中令,武帝時更名為光祿勳,而王國如故。故此郎中令乃王國之官無疑矣。

  是時冀州刺史韓馥、豫州刺史孔伷、兗州刺史劉岱、陳留太守張邈、勃海太守袁紹、東海太守喬瑁、山陽太守袁遺、河南太守王匡、〔一〕濟北相鮑信、後將軍袁術、議郎曹操等並興義兵,將以誅卓,眾各數萬人,推紹為盟主。紹自號車騎將軍,操行奮武將軍。

  〔一〕 盧弼三國志集解曰:「馮本、官本『內』作『南』,各本俱作『內』。范書、通鑑作『內』,袁宏後漢紀作『南』。按郡國志首列河南尹,百官志亦曰河南尹,蓋京尹別於外郡之太守也。此稱太守,自當作『河內』為是。武紀初平元年及夏侯惇傳注引魏書俱稱『河內太守王匡』。」盧說是。

  長沙太守孫堅亦起兵誅卓,比至南陽,眾數萬人。卓以堅為破虜將軍,冀其和弭〔一〕。堅討卓逾壯,進屯陽人。卓大怒,遣胡軫、呂布擊堅,戰於建平,堅大破之。

  〔一〕 三國志孫堅傳言表堅行破虜將軍者乃袁術也。卓至陽人一戰敗後,始遣李傕等來求和親,令堅列疏子弟任刺史,許表用之。與袁紀大異。

  卓以山東兵盛,欲徙都關中,召公卿議曰:「高祖都關中,十一世,後漢中興,東都洛陽。從光武至今復十二世〔一〕,案石苞室讖〔二〕,宜復還都長安。」百官無敢應者。司徒楊彪曰:「遷都改制,天下大事,皆當因民之心,隨時之宜。昔盤庚五遷〔三〕,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曉諭之。往者王莽篡逆,變亂五常,更始、赤眉之變,焚燒長安,殘害百姓,民人流亡,百無一存。光武受命,更都洛陽,此其宜也。方今建立聖主,光隆漢祚,而無故捐宗廟宮殿,棄先帝園陵,百姓驚愕,不解此意,必糜沸螘聚,以致擾亂。石苞室讖,妖邪之書,豈可信用!」卓作色曰:「楊公欲沮國家計邪?關東黃巾作亂〔四〕,所在賊起,長安崤函險固,國之重防。又隴右取材木,功夫不難,杜陵南山下有孝武帝故陶作磚處,一朝一夕可辦,宮室官府,蓋何足言〔五〕!百姓小人,何足與議。若有前卻,以我大兵驅之,豈得自在!」百寮皆失色。太尉黃琬曰:「此大事,楊公語得無可思乎?」司空荀爽曰:「相國豈樂遷都邪?今山東兵起,非可一日禁也,而關西尚靜,故當遷之,以圖秦漢之勢也。堅爭不止〔六〕,禍必有所歸,吾不為也。」卓使有司奏免二公〔七〕。

  〔一〕 按范書楊彪傳作「於今亦十世矣」。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續漢書作「十一世」,通鑑因之,甚是。袁、范二書均誤。

  〔二〕 胡三省曰:「當時緯書之外,又有石苞室讖,蓋時人附益為之,如孔子閉房記之類。」

  〔三〕 李賢曰:「湯遷亳,仲丁遷囂,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并盤庚五遷也。」

  〔四〕 卓所言作亂者,乃指袁紹、袁術、曹操等起兵欲誅卓者,非黃巾也。疑「黃巾」二字為衍文。又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續漢書正作「關東方亂」。

  〔五〕 「蓋」原誤作「盍」,逕改之。

  〔六〕 范書楊彪傳此句上有「卓意小解,爽私謂彪曰諸君」等句,疑袁紀有脫文。

  〔七〕 卓所使者乃司隸校尉宣播。

  二月丁亥,太尉黃琬、司徒楊彪策罷。

  初,卓用伍瓊、周毖之議,選天下名士馥等,既出,皆舉兵圖卓。卓以瓊、毖賣己,心怨之。及議西遷,瓊、毖固諫,卓大怒曰:「君言當拔用善士,卓從二君計,不敢違天下心。諸君到官,舉兵相圖,卓何相負?」遂斬瓊、毖。彪、琬恐懼,詣卓謝曰:「因小人戀舊,非欲沮國事也,請以不及為受罪〔一〕。」卓不勝當時之忿,既殺瓊、毖,旋亦悔之,故表彪、琬為光祿大夫。

  〔一〕 陳璞曰:「受字衍。」

  卓以河南尹朱雋為太僕,以為己副。雋不肯受,因進曰:「國不宜遷,必孤天下望,成山東之釁,臣不見其可也。」有司曰:「召見君受拜,而君拒之;不問徙事,而君陳之,何也?」雋曰:「副相國至重,非臣所堪。遷都非計,臣之所急也。辭所不堪,進其所急,臣之宜也。」有司曰:「遷都之事,初無此計也,就有未露,何所受聞?」雋曰:「相國董卓具為臣說。」有司不能屈。於是朝之大臣及尚書郎華歆等皆稱焉,由是止不副卓。卓愈恨之,懼必為卓所陷,乃奔荊州。

  光祿勳趙謙為太僕。王允為司徒,守尚書令。

  丁亥,天子遷都長安。卓留屯洛陽,盡焚宮室,徙民長安。

  壬辰,白虹貫日。

  三月己巳〔一〕,車駕至長安。長安遭赤眉之亂,宮室焚盡,唯有高廟、京兆府舍,遂就都焉。

  〔一〕 范書獻帝紀作「乙巳」。通鑑從范書。惠棟曰:「獻帝宗廟祝嘏辭云:『乃以二月丁亥耒祀雒,越三月丁巳,至於長安。』案下文云:『己酉,董卓焚洛陽宮廟。』己酉在丁巳前。袁紀又作『己巳』,未知孰是。」按紀文下接,戊午則己巳恐系乙巳之誤。

  戊午,卓殺太傅袁隗及其三子。

  是時袁紹屯河內,陳留太守張邈、兗州刺史劉岱、東郡太守喬瑁、山陽太守袁遺屯酸棗,後將軍袁術屯南陽,豫州刺史〔孔伷〕(韓馥)〔屯潁川〕〔一〕。大會酸棗,將盟諸州郡更相推讓,莫有肯先者。廣陵功曹臧洪升壇,操血曰:「漢室不幸,王綱失統。賊臣董卓,乘釁縱害,禍加至尊,虐流百姓。大懼淪喪社稷,翦覆四海。兗州刺史劉岱、豫州刺史孔伷、陳留太守張邈、東郡太守喬瑁、廣陵太守超等,糾合義兵,並赴國難。凡我同盟,齊心戮力,以致臣節,殞首喪元,必無二致。有渝此盟,俾墜其命,無克遺育。皇天后土,祖宗明靈,實皆監之。」洪辭氣慷慨,涕泣橫下,聞其言者,雖卒伍冢養,莫不激揚。

  〔一〕 按韓馥為冀州牧,時在鄴,未曾與盟,閱洪盟辭可知,范書亦然。「韓馥」明系「孔伷」之誤,盟辭可證,故改。并據范書袁紹傳補「屯潁川」三字。

  卓兵強,紹等莫敢先進。〔曹操〕(喟然)〔一〕曰:「舉義兵,誅暴亂,今眾已合,諸君何疑!而後使董卓聞山東兵起,倚王室之尊,據二周之險,東向以臨天下,雖以無道行之,猶足以為患。今焚燒宮室,劫遷天子,海內震動,不知所歸,此天亡之時也,一戰而天下定矣,不可失也!」其引軍西,戰於滎陽,操兵大敗〔二〕。

  〔一〕 據南監本、黃本改。

  〔二〕 蔣校以「操兵大敗」四字疑有誤,故闕之。龍溪精舍本作「卓兵大敗。」均誤。今據南監本、黃本逕補之。

  是時青州刺史焦和亦起兵討卓,〔務〕(和)及諸將西行〔一〕,不為民人保鄣,始濟河,黃巾已入其境。青州殷實軍強,和望寇奔北,未嘗接風塵交旗鼓也。好卜筮,信鬼神。入見其人,清談干霄,出觀其政,賞罰潰亂,州遂蕭條,悉為丘墟。頃之,和病卒,袁紹使臧洪領青州,撫和民眾,盜賊奔走。紹歎其能,徙為東郡太守。

  〔一〕 據四部叢刊本改。又三國志臧洪傳注引九州春秋、通鑑亦均作「務」。

  夏四月,以大司馬劉虞為太傅。

  尚書令王允奏曰:「太史王立說孝經六隱事〔一〕,令朝廷行之,消卻災邪,有益聖躬。」詔曰:「聞王者當脩德爾,不聞孔子制孝經,有此而卻邪者也。」允固奏請曰:「立學深厚,此聖人秘奧,行之無損。」帝乃從之。常以良日,王允與王立入,為帝誦孝經一章,以丈二竹簞畫九宮其上,隨日時而去入焉。及允被害,乃不復行也。

  〔一〕 按東觀記作「太史令王立」,三國志武帝紀注引張璠紀亦同。疑袁紀脫「令」字。

  袁宏曰:神實聰明正直,依人而行者也。王者崇德,殷薦以為饗天地,可謂至矣。

  若夫六隱之事,非聖人之道也,匹夫且猶不可,而況帝王之命乎?

  五月,司空荀爽薨。

  爽字慈明,朗陵令淑之子也〔一〕。年十二,太尉杜喬師焉〔二〕。舉孝廉賢良,黨事禁錮,隱於海上,又南匿漢濱。黨事解,辟命交至,有道、博士徵,皆不就。獻帝初,董卓薦爽為平原相,未到官,徵為光祿勳,至府三日,遷司空。當是之時,忠正者慷慨,而懷道者深嘿。爽既解禍於董卓之朝,又旬日之間,位極人臣,君子以此譏之。初,爽兄弟八人,號曰「八龍」,爽最有儒雅稱,兄子彧名重於世。

  〔一〕 范書荀彧傳與袁紀同,而荀淑傳「朗陵令」作「朗陵侯相」。廿二史考異曰:「漢制,縣為侯國,則置侯相一人治之,其職與令長同,故亦通稱為令也。東萊之不其,亦侯國,而董恢傳稱除不其令。」

  〔二〕 范書荀爽傳作「幼而好學,年十二,能通春秋、論語。太尉杜喬見而稱之,曰可為人師」。而三國志荀彧傳注引張璠漢紀曰:「爽字慈明,幼好學,年十二,通春秋、論語。」與袁、范書有異。按爽傳,爽死於獻帝初平元年,時年六十三。上推至十二歲,為永和四年,時太尉乃王襲。又按杜喬任太尉為桓帝建和元年,爽時年二十。則「年十二」恐系「年二十」之誤。又袁紀「師焉」恐當作「曰可為人師焉」。又汪文臺七家後漢書中所輯張璠紀,有「太尉橋玄稱其可為人師」句。尋其所注出處,均無此句。必系妄增而又抄誤也。汪輯雖精,然多有妄增誤注,用之不可不慎。

  六月辛未,光祿大夫种弗為司空〔一〕。

  〔一〕 范書作「六月辛丑,光祿大夫种拂為司空」。按是月己巳朔,無辛丑,范書誤。又「弗」乃「拂」之省文。

  卓發洛陽諸陵及大臣冢墓。壞洛陽城中鐘虡,鑄以為錢,皆不成文;更鑄五銖錢,文章輪郭〔一〕,不可把持。於是貨輕而物貴,穀一斛至數百萬。

  〔一〕 「輪郭」,黃本、南監本均作「城郭」。蔣校以為當作「輪郭」,而「輪」字從闕文。按三國志董卓傳、范書董卓傳均作「輪郭」,蔣說是,據以逕補。

  遼東太守公孫度自號為平州牧。立漢世祖廟〔一〕。

  〔一〕 三國志公孫度傳作「立漢二祖廟」,通鑑從之,袁紀恐誤。

  單于羌渠既為國人所殺,其子(孫)於扶羅應立,國人立須卜為單于,於扶羅詣闕訟〔一〕。會靈帝崩,王室亂,於扶羅將數千騎與白波賊寇冀州界,百姓皆高壁清野,抄掠少有所得。欲歸國,國人不受,遂止河東。

  〔一〕 據范書南匈奴傳刪「孫」字。又南匈奴傳曰:「單于於扶羅,中平五年立。國人殺其父者遂畔,共立須卜骨都侯為單于,而於扶羅詣闕自訟。」與袁紀異。又此事發生於靈帝末年,通鑑系于中平六年。

  二年(辛未、一九一)

  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韓馥、袁紹自稱大將軍,遣使推大司馬劉虞為帝,不聽;復勸虞承制封拜,又不聽,然猶與紹連結。

  二月丁丑,相國董卓為太師。

  夏四月,卓西入關。卓使東中郎將董越屯澠池,寧輯將軍段煨屯華陰〔一〕,中郎將牛輔屯安邑,其餘中郎〔將〕〔二〕、校尉布在諸縣,不可勝紀,以禦山東。

  〔一〕 范書董卓傳「寧輯將軍」作「中郎將」。又「煨」原誤作「猥」,逕改之。

  〔二〕 據范書董卓傳補。

  卓將至,公卿以下迎之,皆謁拜〔車〕下〔一〕,卓不為禮。卓謂御史中丞皇甫嵩曰:「可以服未?」嵩曰:「安知明公乃至於是。」卓曰:「鴻鵠固有遠志,但燕雀自不知爾。」嵩曰:「昔與公俱為鴻鵠,但今日復變為鳳皇爾。」卓乃大笑曰:「卿早服,可得不拜。」〔二〕

  〔一〕 據三國志董卓傳補。

  〔二〕 按此段三國志董卓傳注引山陽公載記、范書皇甫嵩傳注引獻帝春秋同,而裴注引張璠漢紀曰:「卓抵其手謂皇甫嵩曰:『義真怖未乎?』嵩對曰:『明公以德輔朝廷,大慶方至,何怖之有?若淫刑以逞,將天下皆懼,豈獨嵩乎?』卓默然,遂與嵩和解。」與袁紀大異。通鑑取張璠紀。然何焯曰:「山陽公載記之語尤近實。觀義真後此,其氣已衰,未必能為是言,僅足以避凶人之鋒耳。」何說是。

  卓既為太師,復欲稱尚父,以問左中郎將蔡邕,邕曰:「昔武王受命,太公為太師,輔佐周室,以伐無道,是以天下尊之,稱為尚父。今之功德,誠為巍巍,宜須關東悉定,車駕〔東〕(西)還〔一〕,然後議之。」卓乃止。

  〔一〕 據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帝紀改。又范書蔡邕傳作「車駕還反舊京」。

  於是卓乘金華青蓋車,時人號「竿摩車」,言逼上也。

  卓弟旻為左將軍,兄子璜為中軍校尉,宗族內外,并列朝廷,呼召三臺、尚書以下,皆詣卓府啟事,然後得行。

  築郿塢,城與長安城等,積穀為三十年儲,云:「事成,雄據天下;不成,守此足以畢老。」嘗行郿塢,公卿已下祖道於橫門外,誘北〔地〕降者三百餘人〔一〕,於坐中先披其舌,或斬其手,或鑿其眼,未死,偃轉杯案之間,會者戰慄失匕箸,卓飲食自若。

  〔一〕 據三國志、范書之卓傳補。

  初,卓飲衛尉張溫〔一〕,乃使人誣溫與袁術通謀,笞殺之。刑罰殘酷,愛憎相害,冤死者數千人,百姓嗷嗷,道路歎息。

  〔一〕 疑「飲」下脫「恨」字。

  孫堅自陽人入洛陽,脩復諸陵,引軍還魯陽。卓謂長史劉艾曰:「關東諸將數敗矣,無能為也,唯孫堅小敢,諸將軍慎之。堅昔西征,其計策略與人同,無故從諸袁兒,終亦死爾。」艾曰:「堅用兵不如李傕、郭氾。堅前與羌戰於美陽〔一〕,殆死,無能為!」卓曰:「堅時將烏合兵,且戰有利鈍。卿今論關東大勢爾,亦終無所至,但殺二袁兒,則天下自服矣。」

  〔一〕 三國志孫堅傳注引山陽公載記作「美陽亭北」。

  建武初,立宗廟於洛陽。元帝之於光武,父之屬也,故光武上繼元帝。又立親廟於洛陽,祭祀而已,不加名號。光武崩,以中興之主,更為起廟,上尊號曰世祖廟。以元帝於光武為禰,故雖非宗,不毀也。後遂為常。明帝遺詔無起寢廟,藏主於世祖廟更衣。更衣者,帝王入廟之便殿也。孝章不敢違命,以更衣宜小別〔一〕,上尊號曰顯宗。章帝崩,遺詔如先帝故事,和帝上尊號曰肅宗。後帝遵承,皆藏主於世祖廟,積多無別,是後顯宗但為陵寢之號。和帝崩,上尊號曰穆宗。殤帝崩,鄧太后以尚嬰孩,不列於廟,就陵寢祭之而已。安帝殺大臣,廢太子,及崩,無上祖宗之奏。以建武以來無毀者,遂因陵號恭宗。順帝崩,上尊號曰孝宗〔二〕。沖、質帝皆年少早崩,依殤帝故事。桓帝崩,上尊號曰威宗。靈帝崩,而天下亂,故未議祖宗之事。於是有司奏議宗廟迭毀。左中郎將蔡邕議曰:

  漢承秦滅學之後,宗廟之制,不用周禮。每帝即位,輒立一廟,不止於七,〔不列〕昭穆,不定宗廟迭毀〔三〕。孝元皇帝時,丞相匡衡、御史大夫貢禹始建斯議,罷絀典禮〔四〕。孝文帝、孝武帝、孝宣帝皆功德茂盛,為宗不毀。初孝昭尊崇孝武廟〔五〕,稱世宗,中正大臣夏侯勝猶執異議,不應為宗。至孝宣皇帝,議猶不定,太僕王舜、中壘校尉劉歆據經傳義,定不可毀〔六〕,上從其議。古人據正重慎,不敢私其君父,如此其至者也。後遭王莽之亂,光武皇帝受命中興,廟稱世祖。孝明皇帝政參文宣,廟稱顯宗。孝章皇帝至孝烝烝,仁恩博大,廟稱肅宗,比方前世,得禮之宜。自此已下,政事多釁,權稱臣下,嗣帝殷勤,各欲尊崇至親,而臣下懦弱,莫敢執正夏侯之議,故遂愆濫,無有防限。今聖朝遵復古禮,以求厥中,誠合事。宜孝元皇帝世在第八,光武皇帝世在第九,故元帝為考廟,尊而奉之。孝明因循,亦不敢毀。元帝今於廟九世,非宗,親盡宜毀。比惠、昭、成、哀、平帝,五年而再殷祭。孝安、孝桓〔在〕(孝)昭,孝和、孝靈在穆〔七〕,四時常陳。

  孝和以下,穆宗、恭宗、威宗之號〔八〕,皆宜省去,以遵先典,殊異祖宗不可參並之義。從之。

  〔一〕 「宜」字,續漢祭祀志及黃本均作「有」字。

  〔二〕 續漢祭祀志及注引東觀記「孝宗」均作「敬宗」,范書沖帝紀亦然,袁紀誤。

  〔三〕 續漢祭祀志注引袁山松書作「不列昭穆,不定迭毀」,全後漢文從之。故據以補「不列」二字。

  〔四〕 袁山松書「罷絀」作「請依」。

  〔五〕 袁山松書「孝昭」作「孝宣」。漢書宣帝紀載,本始二年夏五月宣帝下詔,次月尊孝武廟為世宗廟。袁紀誤。

  〔六〕 「定」,黃本作「處」,嚴可均以為是「謂」字之訛。

  〔七〕 據蔡中郎集改「孝」作「在」。又蔡中郎集「孝安」上有「孝章」,「孝和」下有「孝順」,袁紀恐脫。

  〔八〕 蔡中郎集「恭宗」下有「敬宗」二字,袁紀亦恐脫。

  袁宏曰:光武之繫元帝,可謂正矣。夫君臣父子,名教之本也。然則名教之作,何為者也?蓋準天地之性,求之自然之理,擬議以制其名,因循以弘其教,辯物成器,以通天下之務者也。是以高下莫尚於天地,故貴賤擬斯以辯物;尊卑莫大於父子,故君臣象茲以成器。天地,無窮之道;父子,不易之體。夫以無窮之天地,不易之父子,故尊卑永固而不逾,名教大定而不亂,置之六合,充塞宇宙,自今及古,其名不去者也。未有違夫天地之性,而可以序定人倫;失乎自然之理,而可以彰明治體者也。末學庸淺,不達名教之本,牽於事用,以惑自然之性,見君臣同於父子,謂兄弟可以相傳為體,謂友于齊於昭穆,違天地之本,滅自然之性,豈不哀哉!夫天地靈長,不能無否泰之變;父子自然,不能無夭絕之異。故父子相承,正順之至也;兄弟相及,變異之極也。變則求之於正,異則本之於順,故雖經百世而高卑之位常崇,涉變通而昭穆之序不亂。由斯而觀,則君臣父子之道焉可忘哉!

  董卓問司徒王允曰:「欲得快司隸校尉,誰可者?」允曰:「唯有蓋京兆耳。」卓曰:「此人明智有餘,然則不可假以雄職也。」乃以勳為越騎校尉。卓又畏其司戎,復出為潁川太守。頃之,徵還京師〔一〕。公卿見卓皆拜謁,勳獨長揖,與卓爭論,旁人皆失色,而勳意氣自若。初,河南尹朱雋數為卓陳軍事,卓曰:「我為將百戰百勝,卿勿妄說,且汙我刀鋸。」勳曰:「昔武丁之明,猶求箴諫〔二〕,明公猶未及武丁也。」卓謝曰:「戲之爾。」勳強直而內懼於卓,不得意,疽發背卒,時年五十一。遺令慚無以報先帝,勿受賻贈。卓心雖憾勳,然外示寬厚,表賜東園秘器,送之如禮。

  〔一〕 按范書蓋勳傳作「未及至郡,徵還京師」。然北堂書鈔卷七十六引謝承書曰:「勳遷潁川太守,民吏嘆詠,不容於口。」則勳非未及至郡也,實居職未久,即復徵還矣。袁紀近是。

  〔二〕 胡三省曰:「賢曰:『武丁,殷王高宗也,謂傅說曰:「啟乃心,沃朕心。」說復于王曰:「惟木從繩則正,后從諫則聖。」』余謂蓋勳忠直之士,時卓方謀僭逆,不應以武丁之事為言。據國語,楚左史倚相曰:『昔衛武公年數九十有五矣,猶箴儆於國曰:「毋謂我老耄而捨我,必恭恪於朝,朝夕以交戒我。聞一二之言,必誦志而納之,以訓道我。」及其沒也,謂之睿聖武公。』勳蓋以衛武公之事責卓也。史書傳寫,誤以『公』為『丁』耳。」胡說甚是。

  勳字元固,敦煌廣至人。舉孝廉,為漢陽長史。素與武都蘇正和有隙,及正和為州從事,劾武威太守倚權貴,恣行貪橫。涼州刺史梁鵠懼其貴戚,欲殺正和以自解,以訪勳。或勸勳曰:「因此報仇。」勳曰:「不可!謀事殺良,非忠也;乘危,非仁也。忠仁棄之,人將不食我餘。」乃諫鵠曰:「夫緤食鷹鸇,欲其鷙也,鷙而烹之何用哉?」鵠從其言。正和喜而求見勳,勳曰:「吾為梁使君謀,不為蘇正和也。」怨之如初。

  黃巾之起,故武威太守黃雋被徵失期,鵠欲奏誅雋,勳為言得免。雋以黃金二〔十〕(千)斤與勳〔一〕,勳謂雋曰:「吾以子罪在八議〔二〕,故為子言,豈賣評哉!」終辭不受。

  〔一〕 據范書蓋勳傳注引續漢書改。

  〔二〕 周禮秋官小司寇:「以八辟麗邦濃附刑罰:一曰議親之辟,二曰議故之辟,三曰議賢之辟,四曰議能之辟,五曰議功之辟,六曰議貴之辟,七曰議勤之辟,八曰議賓之辟。」鄭注曰:「此八議輕重,不在刑書。」孫詒讓曰:「蓋凡入八議限者,輕罪則宥,重罪則改附輕比,仍有刑也。」

  涼州刺史左昌因軍法斷盜數千萬,勳諫不聽,乃怒勳,使屯〔阿〕(河)陽〔一〕,欲因軍法罪之。而勳數有戰功,詔書勞勉焉。邊章之反,圍昌逼急,昌以檄召勳。勳初與從事辛曾、孔常俱屯阿陽,曾、常疑,不肯應檄。勳怒曰:「昔莊賈後期,穰苴奮鉞〔二〕。今之從事,豈重於監軍哉!」常懼,乃從勳至冀。親責數章等,責以背叛之罪。皆曰:「左使君若早從君言,以兵臨我,得自分明。今我罪已重,不可復降也。」皆泣涕而去。

  〔一〕 據范書改。按兩漢志均作「阿陽」,西漢時屬天水郡,東漢屬漢陽郡。逕正之。下同。

  〔二〕 事見史記司馬穰苴傳。齊景公寵臣莊賈為監軍,後期,穰苴斬莊賈以徇三軍。晉燕之師聞之,皆不戰而退。

  會叛羌圍護羌校尉夏育於畜官〔一〕。勳與州郡并兵救育,至孤磐〔二〕,為羌所破,勳被三創,前陣多死。勳使人書木表曰:「使國家尸我於此!」羌滇吾素為勳所厚,乃以兵扞眾曰:「蓋長史清賢,汝曹殺之者為負天。」勳仰罵曰:「死反虜,汝何知?促殺我!」眾相視而驚。滇吾以馬與勳,勳曰:「吾欲死,不去也。」眾曰:「金城購君羊萬頭,馬千匹,欲與君為一。」勳咄咄曰:「我死不知也。」羌遂囚勳,勳辭氣不撓,羌不敢害,送還郡。

  〔一〕 李賢曰:「前書尹翁歸傳曰:『有論罪輸掌畜官。』音義曰:『右扶風,畜牧所在,有苑師之屬,故曰畜官。』」

  〔二〕 范書作「狐槃」。惠棟曰:「晉書載記曰狐槃在天水冀縣。」

  於是以勳為漢陽太守。民饑相食,勳調穀廩之,諸富室或匿不肯出。勳曰:「吾知罪矣。」乃自出家穀以率之。郡中聞之,不督而送冀倉者二千餘斛,賴勳以得存者千餘人。

  六月丙戌,京師地震。卓問蔡邕,邕對曰:「地震陰盛,大臣逾制之所致也。公乘青蓋車,遠近以為非宜。」卓從之,乘金華皁蓋車。

  秋七月,司空种弗以地震策免。癸卯,光祿勳淳于嘉為司空〔一〕。

  〔一〕 范書獻帝紀作「光祿大夫濟南淳于嘉」。

  董卓既入關,袁紹還軍延津,使潁川荀諶說冀州刺史韓馥曰:「公孫瓚乘勝來南,而諸郡應之。袁車騎引軍東向,此其意不可知,竊為將軍危之。」馥曰:「為之柰何?」諶曰:「公孫瓚提燕代之卒,其鋒不可當。袁氏一時之傑,必不為將軍下。夫冀州天下之重資也,若兩雄并力,兵交於城下,危亡可立而待也。夫袁氏,將軍之舊也,且已同盟。當今為將軍計者,莫若舉州以讓袁氏。袁氏得冀州,則瓚不〔能〕與之爭〔一〕,必厚德將軍。冀州入於親友〔二〕,是將軍有讓賢之名,而身安於泰山也。願將軍勿疑。」馥素恇怯,因然其計。馥長史耿武、別駕閔純〔三〕、治中李曆、騎都尉沮授諫曰〔四〕:「冀州雖鄙,帶甲百萬,穀支十年。袁紹孤客窮軍,仰我鼻息,譬如嬰兒在股掌之上,絕其哺乳,立可餓殺。奈何欲以冀州與之?」馥曰:「吾袁氏故吏,且才不如本初,度德而讓,古人所貴,諸君獨何病焉?」乃遣子送印綬以讓紹。

  〔一〕 據三國志、范書補。

  〔二〕 范書、三國志袁紹傳「友」作「交」。

  〔三〕 李賢引英雄記曰:「耿武字文威,閔純字伯典。後袁紹至,馥從事十人,棄馥去唯恐在後,獨武、純杖刀執兵,不能禁。紹後令田豐殺此二人。」

  〔四〕 按范書有沮授而無李曆,三國志有李歷而無沮授。王先謙引王補說曰:「觀授之附紹,意當日必未諫也。當以魏志為是。」通鑑從魏志。余謂先後事二主,竭誠謀畫,俱得信用,史不乏其例。袁紀李曆、沮授并存之,必有所據。

  紹既有冀州,辟授為別駕從事。紹謂授曰:「今賊臣作變,朝廷遷移,孤歷世受寵,欲竭命致死,以復漢室。然桓公非夷吾不能成霸,越王非范蠡無以存國。今欲與君戮力同心,共安社稷。」授進曰:「將軍弱冠登朝,播名海內,值廢立之際,則忠義憤發,卓雖凶暴,弗能加兵。昔相如叱秦,晏嬰哭莊〔一〕,方之將軍,曷足以喻。單騎出奔,則卓懷怖懼;濟河而北,則渤海稽首。擁一郡之卒,撮冀州之眾,威震河朔,名重天下。雖黃巾散亂,黑山跋扈〔二〕,舉兵東向,則青州可定;還討黑山,則張燕可滅〔三〕,迴師北首,則劉虞必喪〔四〕,震脅戎狄,則匈奴順從。橫大河之北,合四州之地,收英雄之用,擁百萬之眾,迎大駕於長安,復宗廟於洛邑,號令天下,以討未服,以此爭鋒,誰敢禦之?比及數年,此功不難。」紹喜曰:「此孤之本心也。」即表授為奮武將軍〔五〕,使監護諸將。

  〔一〕 「相如叱秦」,指相如完璧歸趙之事,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又襄公二十五年左傳曰:「崔杼弒莊公,晏子枕尸股而哭。興,三踴而出。人謂崔子:『必殺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二〕 李賢曰:「常山、趙郡、中山、上黨、河內諸山谷相通,號曰黑山。」

  〔三〕 燕本姓褚。黃巾軍起,燕與博陵張牛角亦起事。牛角死,眾奉燕為帥,更姓張,性剽悍,捷敏過人,號曰飛燕。

  〔四〕 三國志袁紹傳作「公孫必喪」,范書亦然。柳從辰曰:「今按授欲使紹合四川之地,而紹奪冀州,在初平二年,其時幽州南屬劉虞,不屬公孫瓚。袁紀作劉虞,似亦可通。然虞不喜爭戰,非紹所忌。魏志原作公孫必喪。陳書出袁紀前,自可信。」

  〔五〕 三國志袁紹傳作「奮威將軍」。范書與袁紀同。趙一清曰:「范書袁紹傳作奮武將軍是也。時以韓馥為奮威將軍,不得回授沮生也。」周壽昌曰:「范書紹傳明云以馥為奮威將軍,而無所將御,是僅畀以虛銜,而不與軍事。至授則表為此官,即以監護諸將,安知非紹特以相形激馥使去邪?據此作奮威為是。」又盧弼曰:「按呂布為奮威將軍。宋書百官志云:奮武將軍呂布為之。蓋此類雜號將軍,本無定員,故記載亦互有岐異也。」

  袁紹以曹操為東郡太守。

  初,潁川人荀彧,字文若,舉孝廉,為亢父令。見天下將亂,棄官歸家,謂父老曰:「潁川四戰之地,天下令有變,常為兵衝,密雖有固,適可避小寇,不足以扞大難,宜亟去。」鄉里人多懷土,不能從也。韓馥遣騎迎焉,會袁紹襲冀州,待彧以上賓之禮。彧弟諶及同郡辛評、郭圖皆為紹仕。彧知紹不能有成也,遂去紹歸曹操。操見彧悅曰:「吾子房也。」以為司馬〔一〕。時董卓兵強,山東震恐,彧說操曰:「董卓暴虐已甚,必以亂終,無能為也。」操善之。

  〔一〕 范書荀彧傳作「奮武司馬,三國志與袁紀同。按時操為奮武將軍,故彧稱奮武司馬。後操任鎮東將軍,彧又稱鎮東司馬。彧實任軍司馬也。

  丙寅〔一〕,太尉趙謙久病策罷。辛酉,太常馬日磾為太尉。

  〔一〕 按七月癸已朔,無丙寅。辛酉乃第二十九日。三公替代,時必不久,丙寅或系丙辰,或係甲寅之誤,亦未可知。

  公孫瓚以劉備為平原相。

  十二月,錄從入關者功,封侯賜爵各有差。

  司徒王允為溫侯,食邑五千戶,固讓不受。尚書僕射士孫瑞說允曰:「天子裂土班爵,所以庸勳也。與董太師並位俱封,而獨勵高節,愚竊不安也。」允納其言,乃受二千戶。

  是歲,長沙、武陵人有死者,經月復活〔一〕。占曰:「至陰為陽,下民為上。」將有自微賤而起者也。

  〔一〕 續漢五行志載武陵女子李娥死而復活,系于建安四年,與袁紀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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