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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卷二十  列傳第十二

 

  王盟 賀蘭祥 尉遲綱 叱列伏龜 閻慶

  王盟字子仵,〔一〕明德皇后之兄也。其先樂浪人。六世祖波,前燕太宰。祖珍,魏黃門侍郎,贈并州刺史、樂浪公。父羆,伏波將軍,以良家子鎮武川,因家焉。

  魏正光中,破六汗拔陵攻陷諸鎮,盟亦為其所擁。拔陵破後,流寓中山。孝昌初,除積射將軍,從蕭寶夤西征。寶夤僭逆,盟遂逃匿民間,以觀其變。及爾朱天光入關,盟出從之。隨賀拔岳為前鋒,擒万俟醜奴,平秦隴,常先登力戰。拜征西將軍、平秦郡守。太祖將討侯莫陳悅,徵盟赴原州以為留後大都督,鎮高平。悅平,除原州刺史。

  魏孝武至長安,封魏昌縣公,邑一千戶。大統初,復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三年,徵拜司空,尋轉司徒。迎魏文帝悼后於茹茹。〔二〕加侍中,遷太尉。〔三〕魏文帝東征,以留後大都督行雍州事,節度關中諸軍。趙青雀之亂,盟與開府李虎輔魏太子出頓渭北。事平,進爵長樂郡公,增邑并前二千戶,賜姓拓(拔)〔王〕氏。〔四〕東魏侵汾川,圍玉壁,盟以左軍大都督守蒲阪。軍還,遷太保。九年,進位太傅,加開府儀同三司。

  盟姿度弘雅,仁而汎愛。雖位居師傅,禮冠群后,而謙恭自處,未嘗以勢位驕人。魏文帝甚尊重之。及有疾,數幸其第,親問所欲。其見禮如此。大統十一年,薨,贈本官,諡曰孝定。

  子勵,〔五〕字醜興,性忠果,有才幹。年十七,從太祖入關,及太祖平秦隴,定關中,勵常侍從。太祖嘗謂之曰:「為將,坐見成敗者上也,被堅執銳者次也。」勵曰:「意欲兼之。」太祖大笑。尋拜平東將軍、散騎常侍,賜爵梁甫縣公。大統初,為千牛備身直長、領左右,出入臥內,小心謹肅。魏文帝嘗曰:「王勵可謂不二心之臣也。」沙苑之役,勵以都督領禁兵從太祖。勵居左翼,與帳下數十人用短兵接戰,當其前者,死傷甚眾。勵亦被傷重,遂卒於行間,時年二十六。太祖深悼焉。贈使持節、太尉、領尚書令、十州諸軍事、雍州刺史,追封咸陽郡公,諡曰忠武。子弼襲爵。尚魏安樂公主,官至撫軍將軍、大都督、通直散騎常侍。

  勵弟懋,字小興。盟之西征,以懋尚幼,留在山東。永安中,始入關,與盟相見,遂從征伐。大統初,賜爵安平縣子,授揚烈將軍。從盟迎魏悼后還,拜城門校尉。魏文帝東征,以撫軍將軍兼太子左率,留守。俄轉右率。歷尚食典御、領左右、武衛將軍。錄前後功,進爵為公,增邑千戶,遷右衛將軍。于時疆埸交兵,未申喪紀,服齊斬者,並墨縗從事。及盟薨,懋上表辭位,乞終喪制。魏文帝不許。累遷大都督、散騎常侍、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左衛將軍、領軍將軍。

  懋性溫和,小心敬慎。宿衛宮禁,〔六〕十有餘年,勤恪當官,未嘗有過。魏文帝甚嘉之。廢帝二年,除南岐州刺史,進爵安寧郡公,增邑并前二千戶。魏恭帝二年,遷大將軍、大都督。後拜小司寇。卒于官。子悅嗣。官至大將軍、同州刺史,改封濟南郡公。

  盟兄子顯,幼而敏悟,沉靜少言。初為太祖帳內都督,累遷奉車都尉、寧朔將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燕朔顯蔚四州諸軍事、燕州刺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光祿卿、鳳州刺史,賜爵洛邑縣公,進位大將軍,卒。子誼嗣。

  誼倜儻有大志,深為高祖所親委。少歷顯職,見重於時。位至柱國、平陽郡公。宣帝即位,進封揚國公,〔七〕拜大司空。大象末,襄州總管、上柱國。

  賀蘭祥字盛樂。〔八〕其先與魏俱起,有紇伏者,〔九〕為賀蘭莫何弗,因以為氏。其後有以良家子鎮武川者,遂家焉。父初真,少知名,為鄉閭所重。尚太祖姊建安長公主。保定二年,追贈太傅、柱國、常山郡公。

  祥年十一而孤,居喪合禮。長於舅氏,特為太祖所愛。雖在戎旅,常博延儒士,教以書傳。太祖初入關,祥與晉公護俱在晉陽,後乃遣使迎致之,語在護傳。年十七,解褐奉朝請,加威烈將軍。祥少有膽氣,志在立功。尋擢補都督,恆在帳下。從平侯莫陳悅,又迎魏孝武。以前後功,封撫夷縣伯,邑五百戶。仍從擊潼關,獲東魏將薛長孺。〔一0〕又攻回洛城,拔之。還,拜左右直長,進爵為公,增邑并前一千三百戶。大統三年,從儀同于謹攻楊氏壁,祥先登,克之。遷右衛將軍,加持節、征虜將軍。沙苑之役,詔祥留衛京師。後以留守功,增邑八百戶。尋除鎮西將軍。四年,魏文帝東伐,祥領軍從戰河橋,以功加使持節、大都督。八年,遷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九年,從太祖與東魏戰於邙山,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中。

  十四年,除都督三荊南襄南雍平信江隨二郢淅十二州諸軍事、荊州刺史,進爵博陵郡公。先是,祥嘗行荊州事,雖未期月,頗有惠政,至是重往,百姓安之。由是漢南流民,襁負而至者日有千數。遠近蠻夷,莫不款附。祥隨機撫納,咸得其歡心。時盛夏亢陽,祥乃親巡境內,觀政得失。見有發掘古冢,暴露骸骨者,乃謂守令曰:「此豈仁者之為政耶。」於是命所在收葬之,即日澍雨。是歲,大有年。州境先多古墓,其俗好行發掘,至是遂息。

  祥雖太祖密戚,性甚清素。州境南接襄陽,西通岷蜀,物產所出,多諸珍異。時既與梁通好,行李往來,公私贈遺,一無所受。梁雍州刺史、岳陽王蕭察,欽其節儉,乃以竹屏風、絺綌之屬及以經史贈之。祥難違其意,取而付諸所司。太祖後聞之,並以賜祥。尋被徵還。

  十六年,拜大將軍。太祖以涇渭溉灌之處,渠堰廢毀,乃命祥脩造富平堰,開渠引水,東注於洛。功用既畢,民獲其利。魏廢帝二年,行華州事。後改華州為同州,仍以祥為刺史。尋拜尚書左僕射。六官建,授小司馬。孝閔帝踐祚,進位柱國,遷大司馬。時晉公護執政,祥與護中表,少相親愛,軍國之事,護皆與祥參謀。及誅趙貴,廢孝閔帝,祥有力焉。

  武成初,吐谷渾侵涼州,詔祥與宇文貴總兵討之。祥乃遣其軍司檄吐谷渾曰:

  夫二氣既分,三才定位,樹之以君,本為黔首,豈使悖義違道,肆於民上?昔魏氏不綱,群方幅裂,豺狼橫噬,龜玉已毀,喁喁黔黎,咸墜塗炭。我先皇神武應期,一匡天下,東戡南剪,無思不服。天鑑有周,世篤英聖,遂廓洪基,奄荒萬宇。固則神皋西嶽,險則百二猶在。卿士師師,群后率職。故知三靈之所睠集,四隩之所來蘇也。

  彼國世在西垂,作藩於魏。值中原政亂,遂阻皇風,首鼠兩端,伺我邊隙。先皇含垢藏疾,仍存聘享,欲睦之以鄰好,申之以婚姻。彼國苞藏禍心,屢違盟約,外結仇讎,自貽近患,是故往年致突厥之師也。自爾迄今,蜂蠆彌毒,入我姑臧,俘我河縣,芟夷我菽麥,虔劉我蒼生。我皇武以止戈,文以懷遠,德覃四海,化溢八荒。以彼惡稔禍盈,故命龔行九伐。武臣猛將,天張雷動,皆六郡良家,三秦精銳,揮戈擐甲,同萃龍沙。柱國、博陵公祥,貴戚重望,乃文乃武,受脤廟堂,元戎啟路;太傅、燕國公(于)謹,〔一一〕英猷不世,應變無窮,仗旄指麾,為其謀主;柱國、化政公貴,早播威聲,奇正兼設,直取龍涸,濟自南河。突厥與國睦親,同恥反道,驅引弓之民,總穹廬之眾,解鞍成山,雲蒸霧合。

  往歲王師西伐,成都不守;桴鼓南臨,江陵底定。鑿空萬里,闢地千都,荒服畏威,膜拜厥角。成敗之機,較然可見。若能轉禍為福,深識事宜,君臣相率,輿櫬稽顙,則爵等顯除,永蕃西服;如其徘徊危邦,覬延時漏,覆宇湮祀,〔一二〕良助寒心。幸思嘉謀,以圖去就。

  遂與吐渾廣定王、鍾留王等戰,〔一三〕破之。因拔其洮陽、(共)〔洪〕和二城,〔一四〕以其地為洮州。撫安西土,振旅而還。進封涼國公,邑萬戶。保定(四)〔二〕年薨,〔一五〕年四十八。贈使持節、太師、同岐等十二州諸軍事、〔一六〕同州刺史。諡曰景。

  有七子,敬讓璨師寬知名。敬少歷顯職,封化隆縣侯。後襲爵涼國公,位至柱國大將軍、華州刺史。讓,大將軍、鄜州刺史、〔一七〕河東郡公。璨,開府儀同三司、宜陽縣公。〔一八〕〔建德五年,從高祖於并州,戰歿,贈上大將軍,追封清都郡公。師,尚世宗女,位至上儀同大將軍、幽州刺史、博陵郡公。寬,開府儀同大將軍、武始郡公。祥弟隆,大將軍、襄樂縣公。〕〔一九〕

  隋文帝與祥有舊,開皇初,追贈上柱國。

  尉遲綱字婆羅,蜀國公迥之弟也。少孤,與兄迥依託舅氏。太祖西討關隴,迥、綱與母昌樂大長公主留于晉陽,〔二0〕後方入關。從太祖征伐,常陪侍帷幄,出入臥內。後以迎魏孝武功,拜殿中將軍。大統元年,授帳內都督,從儀同李虎討曹泥,破之。又從破竇泰。以功封廣宗縣伯,邑五百戶。仍從復弘農,克河北郡,戰沙苑,皆有功。

  綱驍果有膂力,善騎射。太祖甚寵之,委以心膂。河橋之戰,太祖馬中流矢,因而驚奔。綱與李穆等左右力戰,眾皆披靡,太祖方得乘馬。以前後功,增邑八百戶,進爵為公,仍拜平遠將軍、步兵校尉。八年,加通直散騎常侍、太子武衛率、前將軍,轉帥都督。東魏圍玉壁,綱從太祖救之。九年春,太祖復與東魏戰於邙山,大軍不利,人心離解。綱勵將士,盡心翊衛。遷大都督。十四年,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加散騎常侍,增邑三百戶。俄遷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中,進爵昌平郡公。〔二一〕十七年,出為華州刺史。魏廢帝二年,拜大將軍,兼領軍將軍。及帝有異謀,言頗漏泄。太祖以綱職典禁旅,使密為之備。俄而帝廢,立齊王,仍以綱為中領軍,總宿衛。

  綱兄迥率眾伐蜀,綱從太祖送之於城西,見一走兔,太祖命綱射之。誓曰:「若獲此兔,必當破蜀。」俄而綱獲兔而反。太祖喜曰:「事平之日,當賞汝佳口。」及克蜀,賜綱侍婢二人。又常從太祖北狩雲陽,值五鹿俱起,綱獲其三。每從遊宴,太祖以珍異之物令諸功臣射而取之,綱所獲輒多。

  孝閔帝踐阼,綱以親戚掌禁兵,除小司馬。又與晉公護廢帝,語在護傳。世宗即位,進位柱國大將軍。武成元年,進封吳國公,邑萬戶,除涇州總管、五州十一防諸軍事、涇州刺史。是歲,大長公主薨于京師,綱去職。尋起復本官。保定元年,拜少傅。俄而授大司空。二年,出為陝州總管、七州十三防諸軍事、陝州刺史。四年,晉公護東討,乃配綱甲士,留鎮京師。綱以天子在宮,必無內慮,乃請出外,頓於咸陽。大軍還,綱復歸鎮。天和二年,以綱政績可稱,賜帛千段、穀六千斛、錢二十萬,增邑四百戶。陳公純等以皇后阿史那氏自突厥將入塞,詔徵綱與大將軍王傑率眾迎衛於境首。三年,追論河橋之功,封一子縣公,邑一千戶。四年五月,薨于京師,時年五十三。贈太保、十二州諸軍事、同州刺史。諡曰武。

  第三子安,〔二二〕以嫡嗣。大象末,位至柱國。安兄運,別有傳。運弟勤,少歷顯位。大象末,青州總管。起兵應伯父迥,事在迥傳。安弟敬,尚世宗女河南公主,位至儀同三司。

  叱列伏龜字摩頭陀,〔二三〕代郡西部人也。世為部落大人。魏初入附,遂世為第一領民酋長。至龜,容貌瑰偉,腰帶十圍,進止詳雅,兼有武藝。嗣父業,復為領民酋長。

  魏正光五年,廣陽王深北征,請龜為寧朔將軍,委以帳內兵事。尋除善無郡守。孝昌三年,又除別將,從長孫稚西征。以戰功,累遷征西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後還洛,授都督,遂為齊神武所寵任,加授大都督。沙苑之敗,隨例來降。太祖以其豪門,解縛禮之。仍以邵惠公女妻之。大統四年,封長樂縣公,邑一千戶。自此常從太祖征討,亟有戰功。八年,出為北雍州刺史,加大都督。尋進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十四年,徵拜侍中,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除恆州刺史,增邑通前一千四百戶。十七年,卒。子椿嗣。

  椿字千年。世宗時,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尋遷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改封永世縣公,邑一千二百戶。保定二年,授幽州刺史。〔二四〕天和初,除左宮伯,進位大將軍。

  閻慶字仁慶,〔二五〕河南河陰人也。曾祖善,仕魏,歷龍驤將軍、雲州鎮將,因家于雲州之盛樂郡。祖提,使持節、車騎大將軍、燉煌鎮都大將。父進,有謀略,勇冠當時。正光中,拜龍驤將軍。屬衛可孤作亂,攻圍盛樂。進率眾拒守,綿歷三載,晝夜交戰,未嘗休息,以少擊眾,城竟獲全。以功拜盛樂郡守。

  慶幼聰敏,重然諾,風儀端肅,望之儼然。及衛可孤侵逼盛樂,慶隨父固守,頗有力焉。拜別將,稍遷輕車將軍,加給事中。後以軍功,拜步兵校尉、中堅將軍。

  既而齊神武舉兵入洛,魏孝武西遷,慶謂所親曰:「高歡跋扈,將有篡逆之謀,豈可苟安目前,受其控制也!」遂以大統三年,自宜陽歸闕。太祖謂慶曰:「高歡逆亂,宇內分崩,群盜競興,入皆徇己。卿遂能盡忠貞之節,重君臣之義,背逆歸順,捨危就安,雖古人所稱,何以加也。」即拜中堅將軍、奉車都尉。河橋之役,以功拜前將軍、太中大夫,遷後將軍,封安次縣子,邑四百戶。及邙山之戰,先登陷陳。拜撫軍將軍、大都督,進爵為伯,增邑五百戶。

  慶善於綏撫,士卒未休,未嘗先舍,故能盡其死力,屢展勳勞。累遷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雲州大中正,加侍中,賜姓大野氏。

  孝閔帝踐祚,出為河州刺史,進爵石保縣公,增邑千戶。州居河外,地接戎夷。慶留心撫納,頗稱簡惠。就拜大將軍,進爵大安郡公,邑戶如舊。入為小司空,除雲州刺史,轉寧州刺史。慶性寬和,不苛察,百性悅之。天和六年,進位柱國。

  晉公護母,慶之姑也。護雖擅朝,而慶未嘗阿附。及護誅,高祖以此重之。乃詔慶第十二子毗尚帝女清都公主。〔二六〕慶雖位望隆重,婚連帝室,常以謙慎自守,時人以此稱之。建德二年,抗表致仕,優詔許焉。慶既衰老,恆嬰沉痼。宣帝以其先朝耆舊,特異常倫,乃詔靜帝至第問疾。賜布帛千段。醫藥所須,令有司供給。大象二年,拜上柱國。隋文帝踐極,又令皇太子就第問疾,仍供醫藥之費。開皇二年薨,時年七十七。贈司空、荊譙淅湖灃廣蒙七州諸軍事、荊州刺史。諡曰成。

  長子常,先慶卒。次子毗嗣。〔二七〕大象末,位至大將軍。

  史臣曰:中陽御曆,沛邑多封侯;白水配天,南陽皆貴戚。是知階緣近屬,以取寵榮,其來尚矣。王盟等始以親黨升朝,終以才能進達,勤宣運始,位列周行。實參跡於功臣,蓋弗由於恩澤也。

  校勘記

  〔一〕 字子仵 北史卷六一王盟傳無「子」字。

  〔二〕 三年徵拜司空尋轉司徒迎魏文帝悼后於茹茹 張森楷云:「北史文帝紀(卷五)三月(大統四年)『立蠕蠕女郁久閭氏為皇后,大赦,以司空王盟為司徒』。與此前後互異,未知孰是。」

  〔三〕 加侍中遷太尉 張森楷云:「帝紀(北史卷五文帝紀)不書此遷,而八年書:『以太尉王盟為太保。』據六年『太尉扶風王孚薨』,未除代人,疑盟即以其年遷太尉也。」按盟遷太尉不能早於大統六年(五四0年)元孚死前。但本傳在遷太尉後接敘魏文帝東征和趙青雀事都在四年(五三八年),似在迎茹茹后之後,即遷太尉。但這時元孚尚在,顯有牴牾。合上條來看,傳敘王盟遷官似都提前。

  〔四〕 賜姓拓(拔)〔王〕氏 諸本「拔」都作「王」。北史卷六一王盟傳作「拔」。按元和姓纂緝本十九鐸拓王氏條云:「狀曰:本姓王,樂浪人,祖羆,後魏伏波將軍,鎮武川。賜姓拓王氏。」此王羆即王盟父,雖敘賜姓較早,但可證諸本作「拓王」是。殿本乃據北史改,今回改。

  〔五〕 子勵 殿本考證云:「北史(本傳)作『勱』,及後諸『勵』字同。」

  〔六〕 宿衛宮禁 「宮」原作「官」。諸本及北史本傳都作「宮」,是。今逕改。

  〔七〕 進封揚國公 「揚」原作「陽」。諸本都作「揚」,北史卷六一王盟傳附從孫誼傳作「楊」。作「揚」是,今逕改。

  〔八〕 字盛樂 殿本考證云:「晉蕩公護傳(卷一一)作『盛洛』,北史(卷六一賀蘭祥傳)亦同(當云亦作「盛樂」),未知孰是。」按「樂」「洛」都是譯音。

  〔九〕 有紇伏者 北史卷六一賀蘭祥傳「紇」作「乞」。

  〔一0〕獲東魏將薛長孺 北史本傳「孺」作「儒」。卷五孝武帝紀永熙三年(五三四年)作「華(薛之訛)長瑜」。此外或作「薛瑜」,或作「薛瑾」,非常混亂,疑作長瑜是。別見卷一校記第二五條。

  〔一一〕太傅燕國公(于)謹 冊府卷四一六無「于」字。按上賀蘭祥,下宇文貴都不出姓,于謹不應獨有,今據刪。

  〔一二〕覆宇湮祀 冊府卷四一六「宇」作「宗」。這是成語,「宇」當是「宗」的形訛,但亦可通,今不改。

  〔一三〕鍾留王 諸本和卷五0吐谷渾傳都作「鐘」。北史本傳作「鍾」。張元濟以為「鍾」字誤。按譯音無定字,今不改。

  〔一四〕因拔其洮陽(共)〔洪〕和二城 宋本、南本「共」作「洪」,汲本、局本作「共」,注云:「一作『洪』。」張元濟以為「共」字誤,云「見吐谷渾傳(卷五0)」。按北史本傳、冊府卷三五五、周書卷五明帝紀都作「洪」。隋書卷二九地理志上臨洮郡當夷縣條云:「後周置,又立洪和郡。」知這裏作「共」誤。今據改。

  〔一五〕保定(四)〔二〕年薨 卷五武帝紀上載賀蘭祥死,在保定二年(五六二年)閏月。通鑑卷一六八同,唯置於正月己亥,疑誤。按武帝紀這年六月稱「尉遲迥為大司馬」,即是代替賀蘭祥,敘事甚明。「四年」為「二年」之誤,今據改。

  〔一六〕贈使持節太師同岐等十二州諸軍事 北史本傳百衲本「十二」作「十三」,殿本同周書。

  〔一七〕讓大將軍鄜州刺史 北史本傳「鄜」作「鄭」。

  〔一八〕宜陽縣公 宋本、南本和北史本傳「宜」作「宣」。張元濟云:「宜陽縣,北魏屬義州,疑『宜陽』是。」

  〔一九〕〔建德五年至襄樂縣公〕 此六十六字,原脫,今據宋本補。所補諸子及弟歷官也見於北史卷六一賀蘭祥傳末,只有很少幾字增刪。

  〔二0〕留于晉陽 「于」原作「守」。諸本和北史卷六二尉遲迥附弟綱傳都作「于」。二張都以為「守」字誤。今逕改。

  〔二一〕進爵昌平郡公 北史卷六二尉遲迥附弟綱傳倒作「平昌」。按魏書卷一0六上地形志上東燕州平昌郡領縣二,其一為「昌平」;隋書卷三0地理志中涿郡屬縣有昌平,云:「舊置東燕州及平昌郡。」東燕州和所屬郡縣,地形志雖說東魏天平年置,其實乃是舊有,天平時只是僑置而已。據此,似乎北魏末只有平昌郡,昌平是其屬縣。但北齊書卷二二李元忠附族叔景遺傳在太昌初(五三二年)進封昌平郡公,北史卷六九楊荐傳(本書卷三0楊荐傳以北史補)稱其父曾為「昌平郡守」,則似魏曾置此郡。這裏作「昌平」也未必就錯。

  〔二二〕第三子安 北史本傳「三」作「二」。

  〔二三〕叱列伏龜 元和姓纂輯本五質作「叱伏列」。岑仲勉四校記云:「今周書二0作『叱列伏』。廣韻、姓解、通志作『叱伏列』。疏證(陳毅魏書官氏志疏證)謂『叱列伏』即『叱列』,非三字姓,其說尚待研考。」姚氏北朝胡姓考根據上述姓氏諸書,以為「周書『列』『伏』二字誤倒」。不同意陳氏叱列姓,伏龜雙名之說。注四云:「傳文下單稱龜,知其姓非僅為『叱列』。」按姚說是,卷四七姚僧垣傳載其子「永世公叱伏列椿」,亦作「叱伏列」。

  〔二四〕保定二年授幽州刺史 按幽州是齊境,「幽」疑是「豳」之訛。

  〔二五〕字仁慶 北史卷六一閻慶傳「慶」作「度」。

  〔二六〕第十二子毗 按傳末云:「長子常,先慶卒,次子毗嗣。」與此矛盾。

  〔二七〕次子毗嗣 殿本考證云:「『嗣』(按當作『毗』)監本誤『稚』,今從北史。」按宋本、南本、北本、汲本都作「稚」。若稚以次子襲爵,則上條毗為第十二子不誤,但隋書卷六八閻毗傳稱「七歲襲爵石保縣公」,即慶所封之爵,又似確以毗為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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