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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文卷十

 

  烏程嚴可均校輯

  呂后

  后諱雉。字娥姁。單父人。高帝為亭長時納之。漢元年立為王后。五年立為皇后。惠帝即位。尊為皇太后。少帝即位。臨朝稱制。尋廢少帝。立恆山王弘。凡臨朝八年。

  除重罪罪詔元年

  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議未決而崩。今除之。(漢書呂后紀。)

  議定列侯功次詔二年

  高皇帝匡飭天下。諸有功者皆受分地為列侯。萬民大安。莫不受休德。朕思念。至於久遠而功名不著。亡以尊大誼。施後世。今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臧于高廟。世世勿絕。嗣子各襲其功位。其與列侯議定奏之。(漢書呂后紀。)

  呂后   一

  廢少帝詔四年夏

  凡有天下治為萬民命者。蓋之如天。容之如地。上有驩心以安百姓。百姓欣然以事其上。驩欣交通而天下治。今皇帝疾久不已。迺失惑惛亂。不能繼嗣奉宗廟祭祀。不可屬天下。其代之。(史記呂后紀。帝壯。或聞其母死。非真皇后子。迺出言曰。后安能殺吾母而名我。我未壯。壯即為變。太后幽之永巷中。太后曰云云。漢書呂后紀作詔。)

  議昭靈等尊號詔七年

  昭靈夫人。太上皇妃也。武哀侯宣夫人。高皇帝兄姊也。號謚不稱。其議尊號。(漢書呂后紀。)

  報匈奴冒頓書

  單于不忘弊邑。賜之以書。弊邑恐懼。退日自圖。年老氣衰。髮齒墮落。行步失度。單于過聽。不足以自污。弊邑無罪。宜在見赦。竊有御車二乘馬二駟。以奉常駕。(漢書匈奴傳。高后時。冒頓寖驕。迺為書使使遺高后。使大謁者張澤報書。)

  程姬

  程姬。景帝妃。生魯共王餘。江都易王非、膠西于王端。武帝時就魯國。為王太后。

  遺孫女徵臣書

  國中口語籍籍。慎無復至江都。(漢書江都王非傳。非薨。子建嗣。建女弟徵臣為蓋侯子婦。建與姦。後數使使至長安迎徵臣。魯恭王太后聞之。遺徵臣書。)

  詔上官后

  后。隴西上邽人。左將軍上官桀孫女。昭帝始元四年召為倢 。尋立為皇后。昌邑王即位。尊為皇太后。時年十五。宣帝即位。為太皇太后。立四十七年。建昭二年崩。年五十二。

  璽書徵昌邑王

  制詔昌邑王。使行大鴻臚事少府樂成、宗正德、光祿大夫吉、中郎將利漢徵王。乘七乘傳詣長安邸。(漢書武五子傳。)

  程姬 昭上官后 公孫倢   二

  公孫倢

  倢 名徵史。宣帝納為妃。拜倢 。生東平王宇。元帝初隨王就國。為東平太后。

  奏免東平相王尊

  尊為相倨慢不臣。王血氣未定。不能忍。愚誠恐母子俱死。今妾不得使王復見尊。陛下不留意。妾願先自殺。不忍見王之失義也。(漢書王尊傳。)

  元王皇后

  后名政君。魏郡元城人。宣帝時東平王聘為姬。未入而王薨。五鳳中入掖廷為家人子。甘露中。元帝為太子。納為妃。生成帝。元帝即位。以為倢 。尋立為皇后。成帝即位。尊為皇太后。居長信宮。哀帝即位。尊為太皇太后。平帝即位。臨朝。委政于莽。平帝崩。立劉嬰為孺子。以莽為攝皇帝。莽篡位。廢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建國五年崩。年八十四。

  詔有司復甘泉泰畤等祠永始三年十月

  蓋聞王者承事天地。交接泰一。尊莫著於祭祀。孝武皇帝大聖通明。始建上下之祀。營泰畤於甘泉。定后土於汾陰。而神祇安之。饗國長久。子孫蕃滋。累世遵業。福流於今。今皇帝寬仁孝順。奉循聖緒。靡有大愆。而久無繼嗣。思其咎職。殆在徙南北郊。違先帝之制。改神祇舊位。失天地之心。以妨繼嗣之福。春秋六十。未見皇孫。食不甘味。寢不安席。朕甚悼焉。春秋大復古。善順祀。其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如故。及雍五畤陳寶祠在陳倉者。(漢書郊祀志下。)

  治問成帝發病狀詔綏和二年三月

  皇帝暴崩。群眾讙譁怪之。掖庭令輔等在後庭左右。侍燕迫近。雜與御史丞相廷尉治問皇帝起居發病狀。(漢書外戚傳下。成帝崩。民閒歸罪趙昭儀。皇太后詔大司馬莽丞相大司空云云。趙昭儀自殺。)

  元王皇后   三

  詔有司復長安南北郊綏和二年三月

  皇帝即位。思順天心。遵經義。定郊禮。天下說 。懼未有皇孫。故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庶幾獲福。皇帝恨難之。卒未得其祐。其復南北郊長安如故。以順皇帝之意也。(漢書郊祀志下。成帝崩。皇太后詔有司。)

  詔有司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祠建平三年十一月

  皇帝孝順。奉承聖業。靡有解怠。而久疾未瘳。夙夜惟思。殆繼體之君。不宜改作。春秋大復古。其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祠如故。(漢書郊祀志下。明年。復令太皇太后詔有司。)

  貶徙趙太后詔元壽二年七月

  前皇太后與昭儀俱侍帷幄。姊弟專寵錮寢。執賊亂之謀。殘滅繼嗣。以危宗廟。誖天犯祖。無為天下母之義。貶皇太后為孝成皇后。徙居北宮。(漢書外戚孝成趙皇后傳。哀帝崩。王莽白太后。詔有司。)

  令傅皇后退居桂宮詔元壽二年七月

  定陶共王太后與孔鄉侯晏同心合謀。背恩忘本。專恣不軌。與至尊同稱號終沒。至迺配食于左坐。誖逆無道。今令孝哀皇后退就桂宮。(漢書外戚孝哀傅皇后傳。哀帝崩。王莽白太皇太后下詔。)

  廢趙皇后詔元壽二年八月

  皇后自知罪惡深大。朝請希闊。失婦道。無共養之禮。而有狼虎之毒。宗室所怨。海內之讎也。而尚在小君之位。誠非皇天之心。夫小不忍亂大謀。恩之所不能已者。義之所割也。今廢皇后為庶人。就其園。(漢書外戚傳。)

  禁舉赦前事詔元壽二年九月

  夫赦令者。將與天下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潔己。全其性命也。往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累增罪過。誅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灑心自新之意也。及選舉者其歷職更事。有名之士。則以為難保。廢而弗舉。甚謬于赦小過舉賢材之義。諸有臧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皆勿案驗。令士厲精鄉進。不以小疪妨大材。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詔書。為虧恩。以不道論。定著令。布告天下。使明知之。(漢書平紀。)

  元王皇后   四

  令王莽勿辭安漢公詔元始元年正月

  無偏無黨。王道蕩蕩。屬有親者。義不得阿。君有安宗廟之功。不可以骨肉故。蔽隱不揚。君其勿辭。(漢書王莽傳上。)

  君以選故而辭以疾。君任重不可闕。以時亟起。(漢書王莽傳上。)

  益封孔光等四輔詔元始元年正月

  太傅博山侯光。宿衛四世。世為輔相。忠孝仁篤。行義顯著。建議定策。益封萬戶。以光為太師。與四輔之政車騎將軍安陽侯舜。積累仁孝。使迎中山王。折衝萬里。功德茂著。益封萬戶。以舜為太保。左將軍光祿勳豐。宿衛三世。忠信仁篤。使迎中山王。輔導共養。以安宗廟。封豐為廣陽侯。食邑五千戶。以豐為少傅。皆授四輔之職。疇其爵邑。各賜第一區。侍中奉車都尉邯。宿衛勤勞。建議定策。封邯為承陽侯。食邑二千四百戶。(漢書王莽傳上。)

  以王莽為太傅詔元始元年正月

  大司馬新都侯莽。三世為三公。典周公之職。建萬世策。功德為忠臣宗。化流海內。遠人慕義。越裳氏重譯獻白雉。其以召陵新息二縣戶二萬八千益封莽。復其後嗣。疇其爵邑。封加如蕭相國。以莽為太傅。幹四輔之事。號曰安漢公。以故蕭相國甲第為安漢公第。定著於令。傳之無窮。(漢書王莽傳上。)

  聽王莽讓益封詔元始元年正月

  公自期百姓家給。是以聽之。其令公奉舍人賞賜皆倍故。百姓家給人足。大司徒大司空以聞。(漢書王莽傳。)

  元王皇后   五

  拜平帝母衛姬為中山孝王后詔元始元年六月

  中山孝王后深分明為人後之義。條陳故定陶傅太后丁姬誖天逆理。上僭位號。徙定陶王於信都。為共王立廟于京師。如天子制。不畏天命。侮聖人言。壞亂法度。居非其制。稱非其號。是以皇天震怒。火燒其殿。六年之閒。大命不遂。禍殃仍重。竟令孝哀帝受其餘災。大失天心。夭命暴崩。又令共王祭祀絕廢。精魂無所依歸。朕惟孝王后深說經義。明鏡聖法。懼古人之禍敗。近事之咎殃。畏天命。奉聖言。是迺久保一國。長獲天祿。而令孝王永享無疆之祀。福祥之大者也。朕甚嘉之。夫褒義賞善。聖王之制。其以中山故安戶七千益中山后湯沐邑。加賜及中山王黃金各百斤。增傅相以下秩。(漢書外戚中山衛姬傳。)

  封王堅固為邛成侯詔元始元年

  孝宣王皇后。朕之姑。深念奉質共修之義。恩結于心。惟邛成共侯國廢祀絕。朕甚閔焉。其封共侯曾孫堅固為邛成侯。(漢書外戚孝宣王皇后傳。元始中。成帝太后下詔。 案。外戚恩澤侯表作元始元年。知即太皇太后也。)

  令王莽平決奏事詔元始元年

  皇帝幼年。朕且統政。比加元服。今眾事煩碎。朕春秋高。精氣不堪。殆非所以安躬體而育養皇帝者也。故選忠賢。立四輔。群下勸職。永以康寍。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而不與焉。自今以來。惟封爵乃以聞。他事安漢公四輔平決。州牧二千石及茂材吏初除奏事者。輒引入至近署。對安漢公。考故官。問新職。以知其稱否。(漢書王莽傳上。)

  還傅喜詔元始初

  高武侯喜。姿性端愨。論議忠直。雖與故定陶太后有屬。然終不順指從邪。介然守節。以故斥逐就國。傳不云乎。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其還喜長安。以故高安侯莫府賜喜。位特進。奉朝請。(漢書傅喜傳。)

  元王皇后   六

  罷申屠剛詔

  剛所言僻經妄說。違背大義。其罷歸田里。(後漢申屠剛傳。平帝時舉賢良方正對策。莽令太后下詔。)

  更名詔元始年春

  皇帝二名通於器物。今更名合於古制。使太師光奉太牢告祠高廟。(漢書平紀。)

  賜公孫弘子孫當為後者爵詔元始二年四月

  太皇太后詔大司徒大司空。蓋聞治國之道。富民為始。富民之要。在於節儉。孝經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與奢也寍儉。昔者管仲相齊桓。霸諸侯。有九合一匡之功。而仲尼謂之不知禮。以其奢泰侈擬於君故也。夏禹卑官室。惡衣服。後聖不循。由此言之。始之盛也。(始一作治)德優矣。莫高于儉。儉化俗民。則尊卑之序得。而骨肉之恩親。爭訟之原息。斯乃家給人足。刑錯之本也歟。可不務哉。夫三公者。百寮之率。萬民之表也。未有樹直。表而得曲影者也。孔子不云乎。子率以正。孰敢不正。舉善而教不能則勸。維漢興以來。股肱宰臣。身行儉約。輕財重義。較然著明。未有若故丞相平津侯公孫弘者也。位在丞相。而為布被。脫粟之飯。不過一肉。故人所善賓客。皆分奉祿以給之。無有所餘。誠內自克約。而外從制。汲黯詰之。乃聞於朝。此可謂減於制度而可施行者也。德優則行。否則止。與內奢泰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以病乞骸骨。孝武皇帝即制曰。賞有功。褒有德。善善惡惡。君宜知之。其省思慮。存精神。輔以醫藥。賜告治病牛酒雜帛。居數月。有瘳視事。至元狩二年。竟以善終於相位。夫知臣莫若君。此其效也。弘子度嗣爵。後為山陽太守。坐法失侯。夫表德章義。所以率俗厲化。聖王之制。不易之道也。其賜弘後子孫之次當為後者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徵詣公車。上名尚書。朕親臨拜焉。(史記平津侯傳附錄。又略見漢書公孫弘傳。)

  元王皇后   七

  詔群臣元始二年

  蓋聞母后之義。思不出乎門閾。國不蒙祐。皇帝年在襁褓。未任親政。戰戰兢兢。懼於宗廟之不安。國家之大網。微朕孰當統之。是以孔子見南子。周公居攝。蓋權時也。勤身極思。憂勞未綏。故國奢則視之以儉。矯枉者過其正。而朕不身帥。將謂天下何。夙夜夢想。五穀豐孰。百姓家給。比皇帝加元服。委政而授焉。今誠未皇於輕靡而備味。庶幾與百僚有成。其勖之哉。(漢書王莽傳上。莽帥群臣奏。願遵帝王之常服。復太官之法膳。又令太后下詔。)

  詔王莽元始二年

  聞公菜食。憂民深矣。今秋幸熟。公勤於職。以時食肉。愛身為國。(漢書王莽傳上。)

  勿采王莽女詔元始三年春

  王氏女。朕之外家。其勿采。(漢書王莽傳上。)

  為平帝納采王莽女詔元始三年春

  遣大司徒大司空策告宗廟。雜加卜筮。皆曰兆遇金水王相。卦遇父母得位。所謂康強之占。逢吉之符也。(漢書王莽傳上。)

  詔王莽元始三年

  夫唐堯有丹朱。周文王有管蔡。此皆上聖亡柰下愚子何。以其性不可移也。公居周公之位。輔成王之主。而行管蔡之誅。不以親親害尊尊。朕甚喜[喜當作嘉]之。昔周公誅四國之後。大化乃成。至於刑錯。公其專意翼國。期於致平。(漢書王莽傳上。莽子宇使呂寬夜持血灑莽第門。莽執宇送獄飲藥死。甄邯等白太后下詔。)

  非坐不道無得繫婦女老弱詔元始四年正月

  蓋夫婦正。則父子親。人倫定矣。前詔有司。復貞婦。歸女徒。誠欲以防邪辟。全貞信。及眊悼之人。刑罰所不加。聖王之所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繫犯法者親屬婦女老弱。搆怨傷化。百姓苦之。其明敕百寮。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繫。其當驗者。即驗問。定著令。(漢書平紀。又見通典一百六十三。)

  元王皇后   八

  詔孔光等元始四年四月

  公每見。叩頭流涕固辭。今移病。固當聽其讓令視事邪。將當遂行其賞遣歸就第也。(漢書王莽傳上。)

  許刻宰衡太傅大司馬印章詔元始四年

  可韍如相國。朕親臨授焉。(漢書王莽傳上。)

  荅群臣請加王莽九錫詔元始四年

  可。其議九錫之法。(漢書王莽傳上。)

  詔孔光元始四年

  太師光。聖人之後。先師之子。德行純淑。道術通明。居四輔職。輔導于帝。今年耆有疾。俊艾大臣。惟國之重。其猶不可以闕焉。書曰。無遺耇老。國之將興。尊師而重傅。其令太師毋朝。十日一賜餐。賜太師靈壽。杖黃門令為太師省中坐置几。太師入省中用杖。賜餐十七物。然後歸老于第。官屬按職如故。(漢書孔光傳又書抄五十二引漢官儀三條並云元始元年與漢書為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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