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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史记 汉书

  漢書移置史記文

  漢書武帝以前紀傳,多用史記原文,惟移換之法,別見翦裁。

  如鴻門之會,沛公危急,賴項伯、張良、樊噲等得免。

  彭城之敗,漢王道逢孝惠、魯元,載以俱行。

  陳平間楚,使去范增。

  鴻溝解兵,張良、陳平勸漢王追楚。

  漢王至固陵,彭越、韓信兵不至,用張良策,分地王之,遂皆會兵等事。

  史記皆詳於項羽本紀中。漢書則項羽傳略敘數語,而此等事皆詳於高祖紀內。蓋史記為羽立紀,在高紀前,故大事皆先載羽紀,使閱者得其大概,而其下諸紀傳,自可了然。漢書則項羽改作列傳,次於帝紀世家之後,而高紀則在首卷,故此等事,必先於高紀詳之,而羽傳不必再敘也。

  呂后殺戚夫人及趙王如意。

  史記載呂后紀內,而外戚傳敘呂后處不複載。漢書呂后紀,專載臨朝稱制之事,而殺戚姬等事,則入外戚傳中。蓋紀以記朝政,傳以詳細事,固各有所當也。

  齊悼惠王來朝,惠帝庶兄也。帝以家人禮,使坐上坐。呂后怒,欲酖之。帝起取卮(酒杯)為壽。呂后恐,急自起泛卮。

  此事史記在呂后紀內。漢書則入於齊悼惠傳,而呂紀不載。

  韓信從至漢中,不見用亡走,蕭何自追之,薦於漢王,遂拜大將。

  史記在信傳內。漢書己詳其事於高紀,故信傳不復敘。

  蒯通說范陽令降武信君,又說武信君以侯印封范陽令。

  史記在張耳、陳餘傳內。漢書另立通傳詳其事,故耳餘傳僅摘敘數語。

  盧綰反,高祖親擊邯鄲,即用趙人為將。

  史記詳於綰傳。漢書入高紀,故綰傳不載。

  史記韓信傳贊,另提出信貧時葬母,度其旁可置萬家,以見其志度不凡。漢書則以此敘入信傳。

  韓信將擊齊,聞酈食其已說下齊,欲止。蒯通曰:「將軍受詔擊齊,寧有詔止將軍乎?何得無行也?」

  史記詳信傳內。漢書另入通傳。

  蒯通說信三分鼎足之計至數千言。

  史記在信傳內。漢書亦另入通傳。

  吳、楚反,袁盎對景帝,以為不足憂。晁錯在旁善其語。上問盎計安出,盎請屏人語,惟錯尚在,盎又謂:「臣所言,人臣不得知。」乃並屏錯避入東廂。盎遂請斬錯以謝七國,上因斬錯。

  史記以此事敘在吳王濞傳內。漢書敘入錯傳而濞傳刪之。

  淮南王安與伍被謀反。被先諫之,繼又為畫策。其文甚麗。

  史記載入淮南王世家內。漢書另立伍被傳,載此文而安傳刪之。

  田叔傳。史記載高祖過趙,嫚罵趙王。王之臣趙午、貫高等不平,謀逆。後事發,收捕趙王等。

  漢書以此事敘入趙王傳,故田叔傳不復詳敘。

  漢書多載有用之文

  晉‧張輔論史漢優劣,謂「司馬遷敘三千年事,惟五十餘萬言;班固敘二百年事,乃八十餘萬言。」以此分兩人之高下。然有不可以是為定評者。

  蓋遷喜敘事,至於經術之文,幹濟之策,多不收入,故其文簡。固則於文字之有關於學問,有繫於政務者,必一一載之。此其所以卷帙多也。

  今以漢書各傳,與史記比對,多有史記所無而漢書增載者,皆係經世有用之文,則不得以繁冗議之也。摘開於後:

  賈誼傳。史記與屈原同傳。以其才高被謫,有似屈原,故列其弔屈賦、鵩鳥賦,而治安策竟不載。案此策皆有關治道,經事綜物,兼切於當日時勢。文帝亦多用其言,何得遺之?漢書全載。

  晁錯傳。載其教太子一疏,言兵事一疏,募民徙塞下等疏,賢良策一道。皆有關世事國計。

  路溫舒傳。載尚德緩刑疏。

  賈山傳。載其至言。

  鄒陽傳。載其諷諫吳王濞邪謀一書。

  枚乘傳。載其諫吳王謀逆一書。

  韓安國傳。載其與王恢論伐匈奴事。恢主用兵,安國主和親。反覆辯論,凡十餘番。皆邊疆大計。

  公孫弘傳。載其賢良策,並待詔時上書一道,帝答詔一道。

  以上皆史記無而漢書特載之者。其武帝以後諸傳,亦多載有用章疏。

  韋元成傳。載其宗廟議禮之文。原本經義,可為後世法。而並及匡衡、王舜、劉歆等所論廟制。案匡衡等皆元成以後之人,與元成何涉?以其於禮制互相發明,故並載元成傳內。

  匡衡傳。載其所上封事,元帝時論教化之原,成帝時論燕私之累,皆有關君德。

  總計漢書所載文字,皆有用之文。至如司馬相如傳所載子虛賦、喻蜀文、諫獵疏、宜春宮賦、大人賦(史記亦載)揚雄傳載其反離騷、河東賦、校獵賦、長楊賦、解嘲、解難、法言序目,此雖無關於經術政治,而班固本以作賦見長,心之所好,愛不能捨,固文人習氣,而亦可為後世詞賦之祖也。

  漢書增傳

  漢書武帝以前王侯公卿,皆用史記舊文,間有史記無傳而增立者。今列於後:

  史記無吳芮傳,蒯通則附韓信傳內,伍被則附淮南王傳內。漢書俱另立傳。

  史記有齊悼惠王世家,而趙隱王如意、趙共王恢、燕靈王建,皆無傳。趙幽王友附於楚元王世家內。然皆高帝子也,何得闕之?漢書皆立傳。

  景帝子為王者十三人。史記以同母者為一宗,作五宗世家。漢書則十三王各立傳,而河間獻王傳,詳敘其好古愛儒,所積書與漢朝等。魯共王傳敘其好治宮室,壞孔子宅,廣其宮。因得壁中古書。史記皆不載。

  史記張騫附衛青傳後,寥寥數語,而詳其事於大宛傳。漢書另立騫傳。

  史記李陵附李廣傳後,但云陵將步騎五千人,出居延,與單于戰,殺傷萬餘人,兵食盡,欲歸,匈奴圍陵,陵降匈奴,其兵遂沒。得還者,四百餘人。蓋遷以陵事得禍,故不敢多為辨雪也。漢書特為陵立傳,詳敘其戰功,極有精采。並述司馬遷對上之語,為之剖白。

  史記無蘇武傳,蓋遷在時,武尚未歸也。漢書為立傳,敘次精采,千載下猶有生氣,合之李陵傳,慷慨悲涼。使遷為之,恐亦不能過也。

  魏禧謂固密於體,而以工文專屬之遷,不知固之工於文,蓋亦不減子長耳。

  漢書增事蹟

  韓信傳

  信貧時葬母營高燥地,度其旁可置萬家。史記以此事作贊。漢書則敘於傳內。

  又增漢王使信擊魏豹。信問酈生:「魏得無用田叔為將乎?」曰:「柏直也。」信曰:「豎子耳。」遂進兵。

  又增信既虜豹,使人請漢王願益兵三萬,北舉趙,東擊齊,絕楚糧道,與大王會滎陽。漢王即與兵三萬。史記但云:「漢王遣張耳,與信北擊趙、代。」

  漢書高帝紀:漢王以韓信為左丞相,與曹參、灌嬰俱擊魏。食其還,漢王問「魏大將誰也?」對曰:「柏直。」王曰:「是口尚乳臭,不能當韓信。」

  楚元王傳

  史記但載其封國生卒,及子孫承襲之事。

  漢書增元王少時,嘗與穆生、申生受詩於浮邱伯。後隨高祖軍中,出入臥內。及封楚王,又遣子郢至長安,與申公仍從浮邱卒業(修畢學業)。申公好詩,為魯詩,元王次之,其詩傳號曰元王詩。並其孫戊襲位,初為穆生設醴,後竟胥靡申公(以申公為服役之囚)等事。

  蕭何傳

  漢書增項羽負約,封沛公於巴蜀為漢王。漢王怒,欲攻羽。蕭何力言不可,乃之國。

  王陵傳

  史記:呂后欲王諸呂。問陵,陵曰:「不可。」問陳平,平曰:??缚伞!節h書增陵責平負先帝約,及平自解之語。

  淮南王傳

  淮南王安好文學及神仙之事,其始固賢王也。

  史記世家,開首即敘其以父厲王死,怨望欲叛,初不述其賢行。並其諫伐南粵一書最可傳者,亦但載入嚴助傳,而安世家內不載。

  漢書則增其好學,作內書二十一篇,外書甚多,中書八篇,言神仙黃白(將丹藥燒煉成金銀)之事。武帝好文,每作報書,必令司馬相如等視草。及安入朝獻賦頌等事。

  石慶傳

  漢書增武帝責丞相一詔。

  李廣傳

  漢書增廣斬霸陵尉自劾。武帝不責,反加獎譽一詔。

  衛青傳

  漢書增青初為平陽公主騎奴,及後貴為大將軍。而平陽主以夫曹壽有惡疾,當另嫁,問左右列侯誰賢?左右皆以大將軍對。主笑曰:「是常騎從我,奈何用為夫!」左右曰:「於今尊貴無比。」遂以青尚主。案此事,本在褚少孫外戚世家遺事內。

  史遷是時,目擊其事而不載入傳。蓋其時,青王貴盛,不敢直書以取怨也。漢書蓋即取少孫所補。

  公孫弘傳

  漢書增弘沒後為相者,李蔡等十餘人盡誅,惟石慶得善終。正以見弘之能得君也。

  鄭當時傳

  鄭當時傳末,漢書增翟公罷官,賓客皆散。後復官,舊時賓客又將來。乃署其門,有「一貴一賤,交情乃見。」等語。此本史記引之作贊語,已無甚關涉,而漢書增入當時傳中,尤覺無謂。

  漢書書恆山王

  漢書呂后紀:孝惠帝張后無子,取後宮美人子,殺其母,名之,立為太子。惠帝崩,太子立,太后稱制。立孝惠後宮子強為淮陽王,不疑為恆山王,弘為襄城侯,朝為軹侯,武為壺關侯。四年,帝自知非皇后子,而所生母被殺,出怨言,太后乃廢之,以幽死。更立恆山王弘為帝。太后崩,大臣以弘及三弟皆非孝惠子,共誅之。(恩澤表、五行志並云皆呂氏子。周勃傳亦云:呂后以計詐名他人子,殺其母,令孝惠子之。)

  由前所書,則弘等孝惠後宮子也;由後所書,則皆非孝惠子也。此已屬岐互。

  且先所書恆山王,則不疑也,弘則襄成侯也。後忽云立恆山王弘為帝,更不朋析。據史記則襄城侯本名山,因常山王(即恆山王)不疑薨,以山改封常山,王更名義,後立為帝,又名弘。始覺了了。此雖小節,亦見史記之密。

  漢書武帝記贊不言武功

  漢書武帝紀贊謂:「帝罷黜百家,表章六經,興太學,修郊祀,改正朔,定曆數,協音律,作詩樂,舉封禪,紹周後,號令文章,煥焉可述。後嗣得遵洪業,有三代之風。以帝之雄才大略,不改文景之恭儉,雖詩書所稱,何以加焉。」是專贊武帝之文事,而武功則不置一詞。抑思帝之雄才大略,正在武功。

  因匈奴屢入寇,則使衛青七出塞,擊收河南地,置朔方郡。公孫敖築受降城,徐自為築五原塞千餘里,列亭障至盧朐,徙貧民實之。又使霍去病六出塞,擊匈奴右地,降渾邪王,築令居以西,置酒泉、武威、張掖、敦煌四郡。又使李廣利伐大宛,斬其王母寡。自敦煌西至鹽澤起亭障,屯田於輪臺、渠黎。此開境於西與北者也。

  使伏波將軍路博德、樓船將軍楊僕等取南粵,以其地為儋耳、珠崖、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九郡。此開境於極南者也。

  又使楊僕及橫海將軍韓說等擊東越,東越人殺其王餘善降,遂徙東越之民於江淮而空其地。此開境於東境者也。

  又使唐蒙、司馬相如諷諭西南諸夷,繼遣中郎郭昌、衛平等,平南夷為牂柯郡,邛都為越嶲郡,莋都為沈黎郡,冉駹為文山郡,白馬為武都郡。夜郎、滇王先後入朝,以滇地為益州郡。此開境於西南者也。

  又使楊僕及左將軍荀彘擊朝鮮,以其地為真番、臨屯、樂浪、元菟四郡。此開境於東北者也。

  又使張騫等通西域,而三十六國君長皆慕化入貢。此開境於極西者也。

  其中有秦所本有,已淪入外國而武帝恢復之者,如朔方、朝鮮、南越、閩越,秦時雖已內屬,然不過羈縻(牽制維繫)附隸,至武帝始郡縣其地也。

  並有秦所本無而新闢之者。西北則酒泉、敦煌等郡,南則九真、日南等郡,西南則益州等郡。而西域三十六國,又秦時所未嘗聞也。

  統計武帝所闢疆土,視高惠文景時,幾至一倍。西域之通,尚無與中國重輕。其餘所增地,永為中國四至,千萬年皆食其利。故宣帝時韋元成等議,以武帝豐功偉烈,奉為世宗,永為不毀之廟。

  乃班固一概抹煞,並謂其不能法文景之恭儉,轉以開疆闢土為非計者。蓋其窮兵黷武,敝中國以事四夷,當時實為天下大害。故宣帝時議立廟樂,夏侯勝已有「武帝多殺士卒,竭民財力,天下虛耗」之語。至東漢之初,論者猶以為戒。故班固之贊如此。其西域傳贊,亦謂「光武閉玉門關,謝外國朝貢。雖大禹之敘西戎,文帝之卻走馬,殆無以過。」其持論猶此意也。

  漢帝多自立廟

  西漢諸帝,多生前自立廟。

  漢書本記「文帝四年,作顧成廟。」註:「帝自為廟,制度狹小,若可顧望而成者。」賈誼策有云:「使顧成之廟,為天下太宗。」即指此也。

  景帝廟曰「德陽」,武帝廟曰「龍淵」,昭帝廟曰「徘徊」,宣帝廟曰「樂游」,元帝廟曰「長壽」,成帝廟曰「陽池」。俱見漢書註。

  漢初布衣將相之局

  漢初諸臣,惟張良出身最貴,韓相之子也。其次則張蒼,秦御史。叔孫通,秦待詔博士。次則蕭何,沛主吏掾(官府屬員)。曹參,獄掾(監獄管理官)。任敖,獄吏(監獄管理員)。周苛,泗水卒史。傅寬,魏騎將。申屠嘉,材官(武卒)。其餘陳平、王陵、陸賈、酈商、酈食其、夏侯嬰等皆白徒。樊噲則屠狗者。周勃則織薄曲吹簫給喪事者。灌嬰則販繒者。婁敬則輓車者。一時人才皆出其中。致身將相,前此所未有也。

  蓋秦漢間為天地一大變局。

  自古皆封建諸侯,各君其國,卿大夫亦世其官,成例相沿,視為固然。

  其後積弊日甚,暴君荒主,既虐用其民,無有底止。強臣大族,又篡弒相仍,禍亂不已。再并而為七國,益務戰爭,肝腦塗地。

  其勢不得不變,而數千年世侯世卿之局,一時亦難遽變。於是先從在下者起。游說則范睢、蔡澤、蘇秦、張儀等,徒步而為相。征戰則孫臏、白起、樂毅、廉頗、王翦等,白身而為將。此已開後世布衣將相之例。

  而兼并之力,尚在有國者。天方藉其力以成混一,固不能一旦掃除之,使匹夫而有天下也。於是縱秦皇盡滅六國以開一統之局。使秦皇當日發政施仁,與民休息,則禍亂不興。下雖無世祿之臣,而上猶是繼體之主也。惟其威虐毒痡,人人思亂,四海鼎沸,草澤競奮。

  於是漢祖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作奸犯科,不顧性命之人)。無賴之徒立功以取將相,此氣運為之也。

  天之變局,至是始定。

  然楚漢之際,六國各立後,尚有楚懷王心、趙王歇、魏王咎、魏王豹、韓王成、韓王信、齊王田儋、田榮、田廣、田安、田布等,即漢所封功臣,亦先裂地以王彭、韓等。繼分國以侯絳、灌等。蓋人情習見前世封建故事,不得而遽易之也。

  乃不數年而六國諸王皆敗滅。漢所封異姓王八人,其七人亦皆敗滅。則知人情猶狃於故見,而天意已另換新局,故除之易易耳。

  而是時尚有分封子弟諸國,迨至七國反後,又嚴諸侯王禁制,除吏皆自天朝,諸侯王惟得食租衣稅,又多以事失侯。

  於是三代世侯世卿之遺法,始蕩然淨盡,而成後世徵辟、選舉、科目、雜流之天下矣,豈非天哉!

  漢初諸侯王自置官屬

  漢書齊悼惠王傳贊云:「高祖初定天下,大封同姓諸侯,得自置御史大夫以下,漢但為置丞相而已。」此可見當日法制之疏也。

  今案悼惠初封,得自置二千石。(悼惠傳)是二千石得自置也。

  田叔為人廉直,趙相言於趙王,張敖即以為郎中。(田叔傳)是郎中亦自置也。

  薄昭與淮南厲王書云:「大王逐漢所置相二千石,而請自置,皇帝屈法許之。」是並得自置相矣。

  昭書又云:「今諸侯子為吏者,御史主;為軍吏者,中尉主;出入殿門者,衛尉大行主;從蠻夷來歸者,內史縣令主。」如淳曰:「御史以下,皆王官也。」是諸侯王有此等官,以主諸事矣。

  至景帝以梁孝王屬官韓安國為梁內史,孝王則欲以公孫詭為之,竇太后詔不許。是時已在七國反後,故禁令稍嚴。

  武帝以衡山王驕恣,乃為置吏二百石以上,則禁網更密矣。

  其後又有左官附益阿黨之法。諸侯王惟得食租衣稅,貧者或乘牛車(悼惠傳贊)。蓋法制先疏闊而後漸嚴,亦事勢之必然也。

  武帝年號係元狩以後追建

  古無年號,即有改元,亦不過以某年改作元年。

  如漢文帝十六年,因新垣平侯日再中以為吉祥,乃以明年為後元年。

  景帝即位之七年,改明年為中元年。又以中元五年,改明年為後元年是也。

  至武帝始創為年號。朝野上下俱便於記載,實為萬世不易之良法。

  然武帝非初登極即建年號也。

  據史記封禪書:武帝六年,竇太后崩。其明年徵文學之士。明年,至雍郊,見五畤。以後則但云:其後、其後,而不著某年。

  下又云:「後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數。一元曰建元。二元以長星見,曰元光。三元以郊得一角獸,曰元狩。』」

  是帝至元狩始建年號。從前之建元、元光等號,乃元狩後重制嘉號,追紀其歲年也。不然,則武帝六年,即應云建元六年,其下所云明年又明年,皆可書元光幾年、元朔幾年,豈不簡易明白?而乃云明年後年耶!

  又案武帝自建元至元封,每六年一改元。太初至征和,每四年一改元。征和四年後,但改為後元年而無復年號,蓋帝亦將終矣。

  漢儒言災異

  上古之時,人之視天甚近。迨人事繁興,情偽日起,遂與天日遠一日。此亦勢之無可如何也。即以六經而論:

  易最先出,所言皆天道。

  尚書次之,洪範一篇,備言五福六極之徵。其他詔誥,亦無不以惠迪從逆為吉凶。

  至詩禮樂盛於商周,則已多詳於人事,而天人相應之理略焉。如正月繁霜,諸作不一二見也。

  惟春秋記人事,兼記天變。蓋猶是三代以來記載之古法,非孔子所創也。

  戰國紛爭,詐力相尚。至於暴秦,天理幾於滅絕。

  漢興。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宣元之後,劉向治穀梁,數其禍福,傅以洪範(五行志序),而後天之與人又漸覺親切。觀五行志所載,天象每一變,必驗一事。推既往以占將來,雖其中不免附會,然亦非盡空言也。

  昌邑王為帝無道,數出微行。夏侯勝諫曰「久陰不雨,臣下有謀上者。」時霍光方與張安世謀廢立,疑安世漏言。安世實未言,乃召問勝。勝對洪範五行傳云「皇之不極,厥罰常陰,時則有下人謀上者。」光、安世大驚(勝傳)。

  宣帝將祠昭帝廟,旄頭劍落泥中,刃向乘輿。帝令梁邱賀筮之,云「有兵謀,不吉。」上乃還。果有任宣子章匿廟間,欲俟上至為逆。事發伏誅(賀傳)。

  京房以易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各有占驗。每先上疏,言其將然。近者或數月,遠或一歲,無不屢中(房傳)。

  翼奉以成帝獨親異姓之臣,為陰氣太甚,極陰生陽,恐反有火災。未幾,孝武園白鶴館火(奉傳)。

  是漢儒之言天者,實有驗於人。故諸上疏者,皆言之深切著明,無復忌諱。

  翼奉謂:「人氣內逆,則感動天地,變見於星氣。猶人之五臟六體,臟病則氣色發于面,體病則欠伸動於貌也。」

  李尋謂:「日失其度,晻昧無光。陰雲邪氣,在日出時者,為牽於女謁(嬪妃之言);日出後者,為近臣亂政;日中者,為大臣欺誣;日入時者,為妻妾役使所營也。」

  孔光謂:「皇之不極,則咎徵薦臻。」其傳曰:「有日月亂行,諸變異也。」

  而尤言之最切者,莫如董仲舒,謂:「國家將有失道之敗,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以此見天心之仁愛人君,欲止其亂也。」

  谷永亦言:「災異者,天所以儆人君過失,猶嚴父之明誡,改則禍消,不改則咎罰。」

  是皆援天道以證人事,若有秒忽不爽者。而其時人君,亦多遇災而懼。

  如成帝以災異用翟方進言,遂出寵臣張放於外,賜蕭望之爵,登用周堪為諫大夫。又因何武言,擢用辛慶忌。

  哀帝亦因災異用鮑宣言,召用彭宣、孔光、何武,而罷孫寵、息夫躬等。

  其視天猶有影響相應之理,故應之以實不以文。

  降及後世,機智競興,權術是尚,一若天下事,皆可以人力致,而天無權。即有志圖治者,亦徒詳其法制禁令,為人事之防,而無復有求端於天之意。故自漢以後,無復援災異以規時政者。間或日食求言,亦祇奉行故事。而人情意見,但覺天自天,人自人,空虛寥廓,與人無涉。

  抑思孔子修春秋:日食三十六、地震五、山陵崩二、彗星見三、夜恆星不見、星隕如雨一、火災十四,以及五石隕墜、六鷁退飛、多麋、有蜮、鵒來巢、晝暝晦、大雨雹、雨木冰、李梅冬實、七月霜、八月殺菽之類。大書特書不一書,如果與人無涉,則聖人亦何事多費此筆墨哉?

  漢書藝文志,有劉向五行傳十一卷。是以言五行傳者,皆以為劉向所作。

  然漢書五行志,先引經曰,則洪範本文也,次引傳曰。顏師古初未註明何人所作。今觀夏侯勝引洪範五行傳以對張安世,則武帝末已有是書,不自劉向始也。

  漢代言陰陽災異者,惟眭孟與勝同時。其餘京房、翼奉、劉向、谷永、李尋、解光等,皆在勝後(見眭、宏、壽傳贊)。則勝所引,必非諸人所作也。

  在勝前者,有董仲舒、夏侯始昌。然仲舒之陰陽,本之春秋,不出於洪範。今仲舒所著繁露具在,初無推演五行之處。

  至尚書雖自景帝時伏生所傳,而伏生亦未言洪範災異。其弟子作尚書大傳,亦無五行之說。

  惟夏侯始昌以尚書教授,明於陰陽,先言柏梁臺災日,至期果驗。自董仲舒、韓嬰死後,武帝甚重始昌。然則勝所引洪範五行傳,蓋即始昌所作也。其後劉向又推演之,成十一篇耳。

  漢重日食

  漢文帝詔曰:「人主不德,則天示之災。今日食適見於天,災孰大焉。」

  宣帝詔曰:「皇天見異,以戒朕躬。」

  光武詔曰:「吾德薄致災,謫見日月,戰慄恐懼,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百官,各上封事。上書者,不得言聖。」

  明帝詔曰:「朕奉承祖業,無有善政。日月薄蝕,彗孛見天。雖夙夜勤思,而知能不逮。今之動變,倘有可救,其言事者,靡有所諱。」又詔曰:「朕以無德,下貽人怨,上動三光,日食之變,其災尤大。春秋圖讖,所謂至譴。永思厥咎,在予一人。」

  章帝詔曰:「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慄切切,痛心疾首。前代聖君,博思咨諏,有開匱反風之應。今予小子,徒慘慘而已。」

  以上諸詔,皆有道之君,太平之世,尚遇災而懼如此。

  他如西漢成帝建始三年、河平元年、永始二年之詔;哀帝元壽元年之詔、東漢和帝永元六年之詔,雖庸主亦以災異為憂。

  甚至明帝永平十三年日食,三公亦皆免冠自劾。

  蓋漢時去古未遠,經傳垂戒之語,師友相傳。

  如孔光論:「日者眾陽之宗,人君之表。君德衰微,則日蝕應之。」

  谷永以正月朔日蝕為兵亂將作。

  劉向並以春秋日食三十六,為弒君三十六之應。

  鄭興亦疏言:「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今孟夏純乾,陰氣未作,其災尤重。」

  馬嚴亦疏言:「日者眾陽之長,食者陰侵之徵。是陰盛陵陽之象也。」

  丁鴻亦以為臣陵君之象。

  蓋皆聖賢緒論,期於修德弭災,初不以為次舍躔度之常,不關人事也。

  漢詔多懼詞

  文帝詔曰:「朕以不敏不明,而久臨天下,朕甚自愧。」又詔曰:「間者歲比不登,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

  元帝詔曰:「元元(人民)大困,盜賊並興,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虧,咎至於此,朕甚自恥。為民父母,若是之薄,謂百姓何。」又詔曰:「朕晻於王道,靡瞻不眩,靡聽不惑,是以政令多違,民心未得。」

  東漢明帝詔曰:「朕承大運,繼體守文,不知稼穡之艱難。懼有廢失,若涉淵冰,而無舟楫。實賴有德,左右小子。」又詔曰:「比者水旱不時,邊人食寡。政失于上,人受其咎。」

  章帝即位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戰慄,不敢荒寧(怠惰縱樂)。而災異仍見,與政相應。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官職耗亂,刑章不中。可不憂歟。」岐山得銅器,詔曰:「今上無明天子,下無賢方伯,民之無良,相怨一方。斯器曷為來哉?」

  和帝詔曰:「朕奉承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歎,用思孔疚。」又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京師去冬無雪,今春無雨,黎民流離,困於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濟。瞻仰昊天,何辜今人。」

  安帝詔曰:「朕以不德,不能興和降善。災異蜂起,寇賊縱橫,百姓匱乏,疲於徵發。朕以不明,統理失中,亦未獲忠良,以毗(輔助)闕政。」

  順帝詔曰:「朕涉道日寡,政失厥中,陰陽氣隔,寇盜肆暴。憂瘁永歎,疢如疾首。」

  以上諸詔,雖皆出自繼體守文之君,不能有高、武英氣,然皆小心謹畏,故多蒙業而安。兩漢之衰,但有庸主而無暴君,亦家風使然也。

  漢時以經義斷事

  漢初法制未備,每有大事,朝臣得援經義,以折衷是非。

  如張湯為廷尉,每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者,補廷尉史,亭疑奏讞(湯傳)。

  倪寬為廷尉掾,以古義決疑獄,奏輒報可(寬傳)。

  張敞為京兆尹,每朝廷大議,敞引古今,處便宜,公卿皆服是也(敞傳)。

  今見於各傳者:

  宣帝時,有一男子詣闕,自稱衛太子(劉據,即戾太子),舉朝莫敢發言。京兆尹雋不疑至,即令縛之。或以為是非未可知。不疑曰:「昔蒯瞶違命出奔,輒拒而不納,春秋是之。衛太子得罪先帝,已為罪人矣。」帝及霍光聞之曰:「公卿當用經術明大義者。」(不疑傳)

  匈奴大亂,議者遂欲舉兵滅之。蕭望之曰:「春秋士(丐)侵齊。聞齊侯卒,引師還。君子善其不伐喪。今宜遣使弔問,則四夷聞之,咸服中國之仁義。」宣帝從之,呼韓邪單于遂內屬(望之傳)。

  朱博、趙元、傅晏等奏:「何武、傅喜雖已罷退,仍宜革爵。」彭宣劾奏:「博、元、晏等欲禁錮大臣以專國權。」詔下公卿議。龔勝引「叔孫僑如欲專國,譖季孫行父於晉。晉人執囚行父。春秋重而書之。今傅晏等職為亂階,宜治其罪。」哀帝乃削晏封戶,坐元罪(朱博傳)。

  哀帝寵董賢,以武庫兵送其第。毋將隆奏:「春秋之誼,家不藏甲,所以抑臣威也。孔子曰:『奚取於三家之堂』,臣請收還武庫。」(隆傳)。

  賈捐之與楊興迎合石顯,上書薦顯,為顯所惡,下獄定讞。引書「讒說殄行,王制順非而澤,請論如法。」捐之遂棄市,興減死一等(捐之傳)。

  此皆無成例可援,而引經義以斷事者也。援引古義,固不免於附會。後世有一事,即有一例,自亦無庸援古證今。第條例過多,竟成一吏胥之天下,而經義盡為虛設耳。

  漢賢良方正茂材直言多舉現任官

  漢時賢良方正等人,大抵從布衣舉者甚少。今見於各列傳者,賢良惟公孫弘由布衣起。

  晁錯則已為太子家令。

  董仲舒已為博士。

  馮唐已為騎都尉,歸家。群臣舉為賢良,唐年九十餘,不能為官。

  王吉已為雲陽令,舉賢良,為昌邑中尉。

  貢禹已為涼州刺史,病去官。復舉賢良,為河南令。

  此賢良之多已仕者也。

  杜欽舉方正時,已為武庫令。

  朱雲舉方正時,已為槐里令。

  孔光已為議郎,舉方正,遷諫大夫。

  蓋寬饒亦已為郎,舉方正,對策高第,亦遷諫大夫。

  陳咸已為九卿,罷歸,舉方正直言,為光祿大夫給事中。

  此方正之多已仕者也。

  薛宣為不其丞,舉茂才,遷樂浪都尉。

  尹賞為樓煩長,舉茂材,遷粟邑令。

  此茂材之多已仕者也。

  至於孝廉之舉,其名雖合為一,而廉與孝又分。大約舉孝者少,而察廉者多。

  如平陵令薛恭,乃本縣孝者,不能繁劇。

  其他如趙廣漢,以察廉為陽翟令尹。

  翁歸舉廉,為緱氏尉,又舉廉為弘農尉。

  張敞察廉,為泉倉長。

  蕭望之察廉,為大行治禮丞。

  王尊察廉,為鹽官長。

  黃霸察廉,為太守丞是也。

  漢時諸王國各自紀年

  三代諸侯,各自紀年。孔子志在尊王,而修春秋亦以魯公編年。蓋成例相沿,雖聖人不能改也。至漢猶然。

  史記諸侯王世家,紀年不用帝年,而仍以諸侯王之年紀事。

  如楚元王傳「元王子戊二十一年,景帝之三年也。」

  又梁孝王傳「十四年入朝,二十二年孝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復朝。」最後云「梁共王三年景帝崩。」是轉以侯國歲年,記天子之事矣。

  漢書亦同。蓋當時雖已大一統,而列國紀載,猶用古法也。

  案漢書齊悼惠傳「城陽景王章,孝文二年,以朱虛侯與東平侯興居俱立。二年薨。子喜嗣。孝文十二年,徙王淮南。」是又以帝年紀侯國事。

  三老孝悌力田皆鄉官名

  漢文帝詔曰:「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三老,眾民之師也。其以戶口率置常員。」章懷後漢書註:「三老、孝悌、力田皆鄉官之名也。三老,高帝置;孝悌、力田,高后置。」云。

  而其時孝與悌,又稍有差別。

  文帝賜三老及孝者帛,人五匹;弟及力田,人一匹。

  武帝賜縣三老、孝者帛,人五匹;鄉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

  元帝詔賜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人三匹。

  東漢章帝詔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其賜帛人各一匹。」

  漢三公官

  二府、三公

  漢承秦制,設丞相、御史大夫,以理朝政,謂之二府。劉向封事所云:「今二府奏佞諂,不當在位。」是也。

  亦稱三公。晁錯之父謂錯曰:「人口議多怨公者」,以父而呼子為公,徐孚遠曰:「御史大夫,三公也。錯父蓋以官稱之。」又汲黯謂公孫弘:「身為三公而猶布被。」是時,弘為御史大夫。是御史大夫,已稱三公也。

  太尉(大司馬)

  其掌兵者,則曰太尉。武帝改為大司馬,而冠以將軍之號。(如衛青為大司馬大將軍,霍去病為大司馬驃騎將軍)

  御史大夫(大司空)

  成帝以何武言:「政事煩多,丞相一人,事多廢滯。」於是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與丞相、大司馬,備三公官。

  丞相(大司徒)

  哀帝又改丞相為大司徒。

  太尉、大司徒、大司空

  至東漢光武,又改大司馬為太尉。於是太尉、大司徒、大司空,稱為三公。

  建武二十七年,詔大司徒、大司空去「大」字。故劉昭百官志稱太尉公、司徒公、司空公。

  此三公亦曰三司。安帝以旱蝗詔責三公曰:「三司之職,內外是監。」順帝詔亦云:「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是也。

  儀同三司

  鄧騭以車騎將軍儀同三司。於是三司之外,又有儀同之號,自騭始也。

  太傅

  東漢諸帝,多幼年嗣位。於是三公之上,又以太傅錄尚書事。如和帝初,竇太后臨朝,以鄧彪為太傅,錄尚書事。殤帝初,鄧太后臨朝,以張禹為太傅,錄尚書事是也。於是太尉、太傅、司徒、司空,又稱四府。种暠疏:「請敕四府,條舉近臣之親為二千石殘穢者」是也。

  大將軍

  至大將軍、驃騎、車騎將軍,本由太尉改為大司馬而冠以此號,後省大司馬,仍為太尉,則將軍之號可不必設。然自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輔政,自後外戚輔政者,往往為是官。於是大將軍之權又在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四府之上。

  舊制,大將軍位在三公下。明帝以弟東平王蒼為驃騎將軍輔政,故位在三公上。後仍復舊制。

  和帝初,竇憲以大將軍輔政,權勢既盛。公卿希旨,奏憲位在太傅下、三公上。嗣後梁商、梁冀為大將軍皆因之。故順帝舉將帥,選武猛等詔,皆以大將軍列三公之首。

  終漢之世,以外戚秉權者為大將軍,以老臣錄尚書者為太傅。否則不設。惟三公官,常為宰相之任。

  相國

  至獻帝時,董卓自為相國(相國又在丞相上,蕭何由丞相進位相國),而太尉、司徒、司空之官仍舊。

  迨曹操柄國,慮人分權,乃復漢初舊制,罷三公官,專設丞相、御史大夫,而自為丞相,於是大權盡歸於操矣。

  三公    

  二府     

  秦、漢初 丞相御史大夫太尉    

  西漢武帝   大司馬

  冠將軍號    

  西漢成帝  大司空     

  西漢哀帝 大司徒      

  東漢光武   太尉    

  司徒司空     

  三司    

  東漢和帝    太傅

  錄尚書事大將軍  

  四府   

  東漢殤帝      儀同三司 

  東漢獻帝相國       

  災異策免三公

  案周官三公之職,本以論道經邦,燮理陰陽為務。漢初猶重此說。

  陳平謂文帝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遂萬物之宜者也。」

  丙吉問牛喘,以為:「三公調和陰陽,今方春,少陽用事,未可大熱,恐牛因暑而喘,則時節失氣,有所傷害。」

  魏相亦奏:「臣備位宰相,陰陽未和,災害未息,咎在臣等。」

  是漢時三公官,猶知以調和陰陽,引為己職。因而遇有災異,遂有策免三公之制。

  徐防傳:「防為太尉,與張禹參錄尚書事。後以災異寇賊,策免三公。以災異策免,自防始也。」(防傳)。然薛宣為丞相,成帝冊曰:「災異數見,比歲不登,百姓飢饉,盜賊並興,君為丞相,無以帥示四方,其上丞相印綬罷歸。」是防之先,已有此制。

  如淳漢書注,謂:「天文大變,天下大禍,則使侍中以上尊養牛賜丞相,策告殃咎,丞相即日自殺。」則並有不止策免者矣。

  亦有不待免而自劾者。

  如元帝永光元年,春霜、夏寒,日青無光。丞相于定國,自劾歸侯印,乞骸骨。

  明帝永平十三年,日蝕,三公免冠自劾是也。

  蓋西漢三公之官,無所不統。

  觀安帝詔謂:「三司之職,內外是監。」順帝詔謂:「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此雖東漢之詔,而職任實自西京。可見選用牧守,舉劾奸邪,皆三公之責。

  朱浮傳:「漢故事,刺史奏二千石不任職者,事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吏案實,然後黜退。」

  武帝又置丞相司直,助丞相舉不法者。如鮑宣為冀州牧,司直奏宣舉錯煩苛,代二千石置吏。

  又王商為丞相,有琅邪太守楊彤,其郡有災十四以上。商部屬案實,商遂奏免彤官。此可見西漢三公之任也。

  自光武躬親吏事,三府任輕,機事轉委尚書(陳忠傳)。

  其刺史劾二千石,亦不復下三公,而權歸刺舉之吏。故朱浮謂:「帝以使者為腹心,使者以從事為耳目,是謂尚書之平,決於百石之吏。」(浮傳)。

  自和、安以後,女后臨朝,外戚輔政,三公之任益輕。

  如鄧彪年老,竇太后兄憲,以其柔和易制,讓彪為太傅錄尚書事。而憲實握事權,有所施為,外令彪奏,內白太后,事無不從。是錄尚書者,且聽命於戚臣矣。

  三公之輕如此,而策免三公,則沿為故事,此實非事理之平。

  故陳忠以為非國體。而仲長統謂:「光武雖置三公,權歸臺閣(謂尚書也),然政有不理,猶加譴責。」(如韓歆、歐陽歙、戴涉等先後為司徒,皆坐事死)

  以後則權移外戚之家,寵被近習之豎,及至災異屢見,反以策讓三公,至於死免。

  往者任之重而責之輕,今者任之輕而責之重。此兩漢三公,輕重不同之大概也。

  上書無忌諱

  賈誼治安策:願文帝「生而明帝,沒為明神,使顧成之廟稱為太宗,上配太祖,與天無極。」又曰:「若畜亂宿禍,使萬年之後,傳之老母弱子,將使不寧,不可謂仁。」是直謂帝必早崩於太后之前,太子未成人之時也。

  又谷永奏成帝曰:「漢興九世,百九十餘歲,繼體之主七,皆順承天道。至陛下獨違道縱慾,輕身妄行,積失君道,不合天意,亦已多矣。為人後嗣,守人功業,如此豈不負哉。」(永傳)

  劉向奏成帝亦曰:「陛下為人子孫,而令國祚移於外家,降為皂隸,縱不為身,奈宗廟何!」

  此等狂悖無忌諱之語,敵以下所難堪,而二帝受之不加譴怒,且歎賞之,可謂盛德矣。然文帝以誼所言分封王國子弟等事,多見之施行。成帝則徒歎向之忠,而不能收外家之權,卒至日後篡奪之禍。是徒受直言亦無益也。

  上書召見

  漢高祖駐軍,酈食其謁見,帝方洗足,即召入。酈生責以不宜倨見長者。帝又改容謝之。

  陳平以魏無知入見,即召賜食,遣出,平曰:「臣所言不可過今日。」遂欣然留使盡言(平傳)

  帝在洛陽,婁敬脫輓輅,謂虞將軍曰:「臣願見上。」虞將軍欲為易衣,敬曰:「臣衣帛,帛見;衣褐,褐見。」將軍入言上,上即召見,賜食。(敬傳)

  此高祖創業時,固以收攬人才為急也。

  至武帝則繼體已五世,朝廷尊嚴,宜與臣民闊絕矣。

  乃主父偃上書,朝奏入,暮即召見。同時徐樂、嚴安亦上書,俱召見。曰:「公等皆安在,何相見之晚也。」(主父偃傳)

  終軍上書言事,帝奇其文,即拜為謁者(軍傳)。

  甚而東方朔上書,自言:「年十三學書,十五學劍,十六學詩書,誦二十二萬言,十九學孫、吳,亦誦二十二萬言。今年二十三,長九尺三寸,目若懸珠,齒若編貝,勇若孟賁,捷若慶忌,廉若鮑叔,信若尾生。若此可為天子大臣矣。」其狂肆自舉如此,使在後世,豈不以妄誕得罪。乃帝反偉之,而令待詔金馬門,遂以進用(東方朔傳)。

  史稱武帝招英俊,程其器能,用之如不及。宜乎興文治,建武功,為千古英主也。

  又戾太子死巫蠱之禍。車千秋上書為太子訟冤,帝大感悟,召見,即拜為大鴻臚。不數月,遂為丞相。

  帝之度外用人如此,而當時禁網疏闊,懷才者皆得自達,亦於此可見矣。

  漢武用將

  武帝長駕遠馭,所用皆跅弛之士(放蕩不羈之人),不計流品也。

  張騫傳:「自騫開外國道,致尊貴,吏士爭上書,言外國利害。天子為其絕遠,輒予節(使者之信物)募吏民,無問所從來,為備人眾遣之。或道中被侵盜,失物及失指(未達目的),天子為其習之,輒案致重罪以激之,令贖(賠償抵罪)復求使。大者予節,小者為副。故妄言無行之徒爭應募。」此其鼓動人材之大略也。

  至其操縱賞罰,亦實有足以激勸者。

  如衛青、霍去病等,屢經出塞,為國宣力,固貴之寵之,封侯增邑不少靳(吝惜)。

  或奮身死事。

  如韓千秋戰死南越,帝曰:「千秋功雖不成,然亦軍鋒之冠。」則封其子為成安侯。

  或在軍有私罪而功足錄者。

  如李廣利伐大宛,斬其王母寡,而私罪惡甚多,則以其萬里征伐,不錄其過。

  甚至失機敗事,而其罪可諒,其才尚可用者,亦終不刑戮,使得再自效。

  如張騫與李廣,俱出右北平擊匈奴,廣失亡多,騫後期(遲誤預定會合之期限),皆當斬,皆許贖為庶人。

  廣又全軍覆沒,身為匈奴所得,佯死奪其馬奔歸,當斬,亦贖為庶人。

  他如公孫敖亡七千人;趙食其迷失道;樓船將軍楊僕擊朝鮮,坐兵至列口,不待左將軍,以致失亡多,皆當斬,皆許贖為庶人,後皆重詔起用,使之立功。

  且任用時,不拘以文法(法令)。

  如李廣夜行,為灞陵醉尉所辱。及為將,請尉俱行,至即斬以報怨。上疏自言,帝不惟不以為罪,反獎譽之,以成其氣。

  其有恃功稍驕蹇者,則又挫折而用之。

  如楊僕已破南越,會東越反,帝欲以為將,為其伐(恃功自誇)前勞,特詔責之,又數其受詔不至蘭池宮等罪,激使立功自贖。其駕馭豪傑如此,真所謂滌鏇在手,操縱自如者也。

  而於畏懦者則誅無赦。

  如大司農張成、山州侯劉齒擊東越,畏賊不敢進,卻就便處,即立誅之。

  又或冒功行詐。

  如左將軍荀彘擊朝鮮,與楊僕爭功嫉妒,雖克朝鮮,終坐棄市。(以上皆見各本傳)

  賞罰嚴明如此,孰敢挾詐避險而不盡力哉。史稱雄才大略,固不虛也。

  武帝三大將皆由女寵

  漢武帝三大將,皆從嬖寵擢用。

  衛青父鄭季,給事平陽侯家。與衛媼通,生青。故青冒姓衛氏,為平陽主騎奴。而衛媼先有女子夫,以主家謳者(歌奴),得幸於帝,立為后。青以后同母弟,見用為大將軍,征匈奴有功,封長平侯。平陽主寡居,青即尚焉。

  霍去病父霍仲孺,先與衛子夫之姊少兒通,生去病。去病以皇后姊子,見用為驃騎將軍,征匈奴有功,封冠軍侯。

  李廣利之進也。其女弟本倡,後得幸于帝為李夫人。帝用廣利為貳師將軍,伐大宛,得其王母寡頭以歸,封海西侯。

  三大將皆出自淫賤苟合,或為奴僕,或為倡優,徒以嬖寵進,後皆成大功,為名將,此理之不可解者也。

  且衛媼一失節僕婦。生男為大將軍。生女長君孺嫁公孫賀,官至丞相。次少兒生去病,又嫁陳掌,亦為詹事(太子東宮之庶務官)。小女子夫,且為皇后。而去病異母弟光,又因去病入侍中,後受遺輔政,封博陸侯,為一代名臣。其始皆由賤婦而起,閒氣所鍾,固有不擇地者哉。(大臣乃應天地氣運而生,所謂「正氣為帝,間氣為臣,秀氣為人。」

  與蘇武同出使者

  蘇武使匈奴,守節不屈,十九年始得歸,人皆知之。然是時守節絕域,或歸或不得歸,不止武一人也。

  先是長史任敞使匈奴,欲令單于為外臣,單于怒,留敞不遣。

  又郭吉諷單于,單于亦留吉,辱之於北海上。

  路充國為單于所留,且鞮侯單于立,始得歸。

  是諸人皆在武之先。

  又匈奴傳,匈奴欲和親,先歸蘇武、馬宏等以通善意。馬宏者,前副光祿任忠使西域,為匈奴所遮,忠戰死,宏被擒,不肯降,至是得歸。是武之外,尚有馬宏也。

  趙破奴以浚稽將軍與匈奴戰,為所得,在匈奴中十年,與其子定國逃歸。是破奴亦守節不屈者也。

  張騫先使月氏,道半為匈奴所得,留十年,持漢節不失。後乃逃出,由大宛、康居至月氏、大夏,從羌中歸,又為匈奴所得。歲餘,乘其國內亂乃脫歸。是騫之崎嶇險阻,更甚於武也。

  即與武同時出使者,有中郎將張勝及假吏常惠等。後勝為匈奴所殺,惠仍在匈奴。教漢使言天子在上林,射得雁足書,知武等所在。故武得歸。是惠在匈奴,亦十九年也。

  同時隨武還者九人,見於武傳者,常惠、徐聖、趙終根,然至今但稱武而已。惠後以軍功封長羅侯,尚在人耳目閒,聖、終根雖附書於傳,已莫有知之者,其餘尚有六人,並氏名亦不載,則同一使也,而傳不傳亦有命。

  又況是時二十餘年閒,漢留匈奴使,匈奴亦留漢使以相當,前後凡十餘輩,則其中守節不屈者,亦必有人,而皆不見於史籍,則有幸有不幸,豈不重可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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